12月9日,哈爾濱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寒假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疫情形勢和哈市實際,小學、初中非畢業年級在元旦前完成本學期教學任務和期末考試,學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假,教職工正常上班,學校自1月16日起放假;初中畢業年級和普通高中各年級自1月16日起放假;中等職業學校放假時間參照普通高中執行;幼兒園放假時間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學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如疫情防控部門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時間和新學期開學時間將適時調整。教師新學期開學前一周返校,做好新學期各項開學準備。
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市)教育局要統籌科學指導本地中小學校(幼兒園)做好假期前工作。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合理安排期末考試,科學評價考試成績,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根據學生不同情況布置階梯式作業。組織召開期末家長會,指導家長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假期生活,不要盲目讓學生參加各種補課班、輔導班,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根據學校實際和疫情防控情況,計劃並設計好學生寒假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綜合實踐活動等,普通高中學校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工作。
科學制定假期方案,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周密制定寒假實施方案,指導學生合理、健康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學生遠離不良的影視作品和書刊雜誌,遠離網吧和娛樂場所,不沉迷於網絡和電子產品,不參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倡導學生研讀經典書籍、觀看勵志電影、學唱紅色歌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鼓勵學生利用假期參加家務勞動,掌握家務勞動技能,形成良好勞動習慣;鼓勵學生堅持體育鍛鍊,參加適合自己的冰雪活動,加強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引導教師充分利用假期調整身心,提升職業素養。寒假期間建議教師充分利用網絡平臺,通過線上家訪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幼兒)居家學習、生活和心理健康進行指導。
同時,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區、縣(市)教育局及各學校要增強疫情防控意識,放假前集中開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學生(幼兒)和家長做好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通風、戴口罩、少聚集,無必要不外出。堅持身體健康上報制度,持續校園健康碼每日打卡上報,如實填寫學生及家庭成員旅居史和健康史。出現疫情要及時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主動配合、自覺服從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指揮和處置。
規範假期辦學行為,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教育行政監督和執法,加大規範辦學行為專項整治力度,禁止在放假期間組織學生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禁止組織學生收看付費的「空中課堂」等電視(網絡)授課,禁止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補習班、培訓班。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遵守相關規定。各區、縣(市)教育局要通過官網、官微等公眾媒體公開治理違規補課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受理對中小學校寒假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加強隨機檢查,對違規者將依據省市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此外,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放假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消除安全隱患,對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周密細緻的安排;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升中小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加強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提醒家長切實履行學生監護責任,防止發生各種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