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鄉市一男子因從網上購買假幣用於賭博,最終被判處刑罰。近日,湘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購買假幣案,被告人高某因犯購買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月,高某通過網絡向QQ名為「黃飛鴻」的張某(已判刑)線上購買假幣,面值共計6000元,其中面值100元的假幣50張,面值50元的假幣20張。張某通過快遞將假幣郵寄給高某,高某收到假幣後,將購買的假幣用於賭博或個人日常生活消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高某購買偽造的貨幣,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購買假幣罪。鑑於被告人高某具有購買假幣後使用、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載於中國法院網
【來源:北京海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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