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火車的,每個月大概有1.2萬元的收入,但我現在卻連一個饅頭都買不起,原因說出來丟人,因為工資全給二婚老婆拿走了,現在我實在是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了,我要求離婚,但她卻不同意」
王大哥告訴我們,他今年51歲,是一名火車駕駛員,和妻子劉大姐結婚有四年了,二人是二婚夫妻,婚後感情一直不是很好,經常吵架鬧矛盾,其吵架緣由就在於金錢上,因為妻子每個月將工資收去,僅僅就給他200元錢花,這讓他非常憋屈。
前些天他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了,就問妻子要多300塊錢,可妻子卻說一分錢沒有,過後他從妻子一個朋友口中得知,結婚這四年來他所掙的錢,均讓妻子給了其兒子,其兒子拿著他的工資不務正業,整天吃喝玩樂泡妞,這讓他非常氣憤,事後他提出離婚並要求妻子搬出屋裡,可妻子就是不答應。
二婚夫妻矛盾多是經常的事,但既然決定在一起過,有些事情還是攤開來擺在桌面上說比較好,拿著丈夫四年的工資給兒子享樂,這妻子劉大姐確實是很過分,而今事情已成定局,這事如何處理才是最主要的,為此我們找到了劉大姐。
「他跟我媽結婚,我就是他的繼子,繼子拿老子的錢花有什麼不對,我沒讓他給我弄錢買房子車子就不錯了,他還一天天抱怨這那的,我母親說過,不會跟他離婚,除非他拿出20萬做補償,而我現在也不會再拿他一分錢,我已經找了工作,如果他在繼續騷擾或刺激我母親,我就跟他沒完,其它的事如果他不服氣,可以上訴法院去討說法」繼子小劉激動地說著。
繼子這番話讓王大哥無法接受,王大哥表示,他現在可以什麼都不要,就一心想著離婚各走各路,錢他是肯定沒有的,他現在連個饅頭都買不起,哪裡來的20萬元,而今他還是想著能和平處理這個事情,不想鬧得上下鄰居都知道,希望妻子劉大姐能出面解決。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妻子劉大姐拒絕出面,繼子小劉拒不從中調和,王大哥表示將走法律程序。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