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出遊本是一件高興事,市民朱先生卻意外被入住酒店地毯下的釘子扎傷腳。與酒店協商未果後,朱先生打110報警。昨天(8月27日)下午,在民警調解下酒店方面賠償朱先生280元房費,並向其道歉。
入住酒店被地毯下的釘子扎傷
剛過去的這個周末,清遠的朱先生來廣州來找朋友玩。8月26日下午1時53分,朱先生通過藝龍網預定了天河員村西街柏逸酒店的一間豪華單人房,並於下午2點左右入住。到了晚上9點多,朱先生在酒店房間走動時突然被扎到腳板。
「我把水果放在電視機櫃旁邊,當時準備去拿水果,突然被扎到腳,痛到坐到床上。」朱先生發現自己腳底出血,「我摸了下地毯,在地毯上看到兩枚釘子,翻開地毯一看,下面還有幾枚釘子,最長的大概有0.5釐米。」
朱先生用水衝洗傷口後,打電話給前臺,「等了一會兒服務員拿創可貼來,我跟她說腳底出血了,請把你們經理喊來。」朱先生回憶道,自己前後打了5個電話,「等了40分鐘經理才過來。」
對此,該酒店經理回復南都記者稱,「最開始朱先生本人並不願意就醫,只希望先談賠償,我們擔心客人腳底受傷,希望他先就醫。」當晚11時許,朱先生在該酒店領班陪同下前往附近的中山六院就醫。
朱先生提供的病歷顯示,「鐵釘扎傷右足,1小時。」隨後朱先生打了破傷風針,由酒店方面支付了31元就診費用。
朱先生事後在該地毯下發現數枚釘子。 受訪者供圖
「酒店說我敲詐,那我就讓他們賠500元」
8月27日零點,朱先生回到酒店後與酒店方面協商此事。南都記者從朱先生提供的藝龍帳單記錄看到,該酒店當天豪華單人房的標價305元,朱先生通過支付優惠實際支付280元房費。
「酒店經理說因為我是通過藝龍網訂的,房費還沒到酒店這邊,這個房間酒店實際收費是265元,可以退200元。」朱先生表示當時內心已接受該賠償方案,「沒想到後來經理加了句,說我敲詐。」朱先生感到氣憤,「他說我敲詐,那我就說讓他們賠500元。」
對此,酒店方面給出了不同說法。該酒店經理告訴南都記者,「我們向朱先生提出兩種賠償方案,第一種是給200元房費,第二種是免費提供一晚價值500元的套房住宿。但他一直提要賠500元現金,我告訴對方這是敲詐,如果他不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徑。」
昨晚雙方不歡而散。朱先生後來先行回房休息,「周日上午11點,我給消協打了電話投訴。」
酒店:報警後協商處理,已將房間釘子取掉
8月27日中午12點是退房時間,在藝龍網介入、雙方再次協商未果後,朱先生打110報警。附近派出所民警隨後趕到現場。在民警協商下,酒店方面賠償朱先生實際支付的280元房費,並向朱先生道歉。
「我接受了他們的道歉。因為第二天是周一,我趕著回去上班。」朱先生表示。
27日下午,南都記者聯繫了柏逸酒店方面,該酒店經理告訴南都記者,「朱先生被扎到地毯上的釘子,在地毯邊沿上,原本是用來固定地毯與地板的。可能時間久了後翹了起來,釘子露了出來。目前我們已經在民警協調下妥善處理此事。」
「我們已將釘子取掉,並仔細檢查了房間,避免再發生類似事情。」該經理補充道。
律師: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酒店需承擔全部責任
對於朱先生的遭遇,廣東翰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龐琨告訴南都記者,「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像朱先生這種情況,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應承擔全部責任。朱先生有權提出索賠,只要索賠不超出合理範圍。」龐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