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兒女不願回家,妻子又分居出軌,激憤之下作為丈夫的王某手持菜刀將妻子的情人與其一朋友砍傷。日前,遂寧市大英縣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其訴至法院。
家住大英縣城區某小區的王某因與妻子李某的關係不好,其兒女也不聽自己的話,加上自己患有疾病,一直就覺得生活沒意思。2020年1月30日23時,一直分居的妻子李某把失聯了一天的兒女兩人送回家,讓王某下樓接兒女,因天色已晚,王某心想妻子一定不是一個人開車送兒女,想到之前在妻子朋友圈看到其和一名男子的親密照氣憤難平,王某便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自己的上衣口袋內。
下樓後,在小區門口,王某看到了李某和兒女,還看到在一旁的楊某及其朋友王某某。王某立刻就認出楊某是李某曾經發的微信朋友圈照片裡共同拍親密照的男子。王某更加氣憤,覺得自己家庭破裂都是楊某造成的。趁著兒女哭鬧著不願下車之時,見楊某沒設防,王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刀,不計後果的向被害人楊某亂捅、刺。楊某的朋友王某某見犯罪嫌疑人王某打朋友,上前去拉王某,卻被王某反身用刀將左手捅傷。
捅傷兩人後,犯罪嫌疑人王某並沒有就此停手,而是瘋狂地繼續追著砍向兩人。後兩人在慌亂中跑散,分別被群眾救助和到醫院自救。經鑑定,楊某、文某的損傷程度系輕傷二級。
事發後,檢察機關以王某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提起公訴。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
普法: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
MA AN SHAN FA BU
故意殺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不論是否達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還是未遂,行為人只要在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就構成本罪。那麼,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
01 故意殺人罪《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涉嫌故意殺人罪判刑多少年
1、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2、觸犯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是指存在下列情節之一的: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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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校丨劉雪歡
審核丨黃小倩 王建剛
來源丨正義大英
大英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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