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6年,虎牌權利人——虎牌熱水瓶株式會社協助廣東省東莞市質監部門和公安部門破獲一起案值超300萬元的製售假冒虎牌保溫杯案件。執法人員查獲包括假冒TIGER等品牌的保溫杯共計8575個,標貼和包裝盒上萬個。近期,該案經法院判決,被告人郭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虎牌熱水瓶株式會社是日本一家真空瓶及消費電子產品高端製造企業,產品除銷售日本外還遍及中國、美國等多個國家。隨著虎牌產品市場知名度的不斷提升,一些不法單位及個人在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生產和銷售帶有TIGER等商標標識的侵權假冒產品。針對此類侵權行為,虎牌熱水瓶株式會社一直積極配合相關執法機關查處假冒侵權案件。
作為TIGER等商標的權利人,虎牌熱水瓶株式會社致力於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積極配合相關執法機關嚴懲制假售假行為,提醒消費者謹防上當受騙,堅決杜絕假冒偽劣商品流入市場。
□許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