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21日 09:31 來源:大洋網 作者:劉玉冰
3月19日有媒體報導稱,廣州天河警方從3月16日開始隨機對形跡可疑的人員及攜帶物品進行截查,建議在廣州逛街最好隨身攜帶身份證。消息一出激起千尺浪。有市民對於警方隨機查行人身份證的做法表示質疑,還有網友擔心無法提供身份證會被帶回派出所。對此,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昨天向媒體通報,否認「廣州警察隨機查驗行人身份證」的說法。廣州警方強調,盤查是有針對性的,但並非每一個被查到的人都是犯罪嫌疑人。
3月19日有媒體稱,廣州天河警方近期在轄內中心城區主要路段對形跡可疑的人員及攜帶物品進行截查,並表示警方會隨機查路人身份證,如無法說明自己身份或攜帶可疑物品或被警方傳喚。 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眾多網友關注和質疑。「出門逛街什麼證件都沒帶,豈不是當壞人給抓起來了?!太驚人了!」網友表示,「看來路上的行人都有可能是『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還有的網友提出疑問:「難道出門逛街或者買個菜都要帶身份證嗎?」 「我已經遭遇3次查身份證了,我的身份沒有任何可疑,為什麼要查我?」市民徐東向記者表示,他去年8月份在東山口曾經遇到警察查驗身份證。徐東說,當時感覺有點莫名其妙,但是報出身份證號之後並沒有被為難。無獨有偶,網友「堂本翼」說,曾經在烈士陵園地鐵站遭遇廣州警察查驗。 多種情況下警方可查證 3月19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緊急發布消息稱:「廣州警方一直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驗居民身份證。對有媒體報導『廣州警察隨機查驗行人身份證』一說,警方予以否認。」 「並不是遇到行人就查身份證,而是有針對性的查驗」。廣州警方表示,根據警察法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被抽到查驗身份證也是正常的。」 廣州警方還表示,根據《身份證法》規定:「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警察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此外,當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情況下,也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疑問1 沒有帶身份證怎麼辦? 解釋:報出正確身份信息也可以 「我出街很少帶證,警察不會拘留我吧?」昨日有市民吳先生表示擔心,怕在接受警察查驗時太過緊張,又無法出示身份證件,會被當成嫌疑人員被帶回派出所。 市民陳先生表示,因為平時錢包裡都會放信用卡,為了避免信用卡和身份證同時丟失,所以一般都不帶身份證。對此,陳先生表示擔心,「如果無法出示身份證,該不會被拘留或者傳喚吧?」記者發現,不少網友也表示同樣的擔心。 對此,廣州警方人士表示,除了身份證之外,可以出示駕駛證、護照、工作證、居住證等相關證件,證明身份。「如果實在什麼證件都沒帶,能說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說出自己的詳細信息都是可以的。」 廣州警方人士進一步解釋說,民警在查驗身份時會使用「警務通」,市民信息可以隨時查驗,說出正確的名字、工作單位甚至戶籍等信息都可以查出身份,並不一定非要出示身份證。「只有違法犯罪人員才會被帶回派出所,民警不會濫用權利。」 疑問2 能否拒絕出示身份證? 解釋:拒絕接受查證將面臨處理 「我是好人,我為什麼要把身份證給你看?」昨日有網友表示疑問,自己明明是個好身份,不想向陌生人透露個人信息。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嗎? 網友「於小魚的微博」說,「上周某天上午在增城某大學對面車站等公交就有兩輔警模樣的人要求看身份證,我自認也是個斯文的女老師模樣的人,很像可疑分子麼?也不是啥非常時期,下次我可直接拒絕這種盤查要求麼? 」 「壞人的頭上也沒有印著壞人兩個字!況且查驗身份也用不了幾分鐘,希望市民能夠配合」警方人士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規定;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疑問3 查證可不出示警察證? 解釋:不亮明身份查證行為不規範 警察查驗身份證,是不是需要先出示警員證呢?網友「VincentBAN」表示,「我上周五晚被查身份證,警員未出示相關警員證。」也有網友提出,「為什麼警察查證的時候都是不出示警員證的呢?如果對方不出示警員證,是不是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呢?」 也有網友提出,「警察查證無可厚非,是他們的權利之一。但是希望能夠採取尊重人的的方式。說明自己的身份,亮出警察證件。」網友擔心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察來盜取居民個人信息。 對此,廣州警方人士表示,警察在查驗身份信息時會先表露自己的身份,如果正如網友所說,個別警察沒有亮明身份的情況,將給予教育,並進一步規範。 疑問4 被查的就是可疑人員? 解釋:被查者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 3月19日有市民向記者表示疑問,「我只是長相兇惡了點,難道就是可疑人員了嗎?」「警察說只是針對可疑人員進行查驗,怎樣才算是可疑人員呢?」 網友「SunBard」指出:「請問有犯罪嫌疑的人員怎麼定義的?難道是靠目測和相面麼?那是要具備起碼的犯罪偵查證據好不好,逮到一個長相兇惡的就查,那不是執法犯法麼」? 對此,廣州警方人士表示,警方工作是有針對性的,比如根據警情通傳,或者是接到警情等相關信息後。「在特殊時段或者特殊區域,一線警員根據觀察或者現場調查,查驗可疑人員,都是為了做好治安工作。」警方人士強調,被查驗身份的人員並不是說就一定是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