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山東師範大學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山東師範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山東師範大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大學路1號(長清湖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88號(千佛山校區)。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在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綜合評價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十四條 學校2020年面向山東省設置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30人,分專業計劃如下:註:各專業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
具有創新潛質、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專業意向明確、綜合素質全面的優秀學生。通過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高考報名,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各科成績均為合格(往屆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6A4B及以上),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不少於6學分的考察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規定的自主選修學分學習,需滿足報考專業對應的報考條件,方可參加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得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考級6級及以上證書。
(二)學前教育以外的其他綜合評價招生專業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 (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
(二)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三)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獎(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全國中學生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主辦)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現場決賽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二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全國奧林匹克英語作文大賽高中組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一)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二)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三)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語言、文學方面有興趣和專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四)其他能證明自己特長或潛質的寫實性材料,如省優秀學生幹部、省三好學生等。
2020年6月14日上午9:00至6月22日下午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hpjbm/)或通過山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綜合評價」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前考生登陸山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查閱「山東師範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報名須知」。報名結束後,學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以專業為單位依據報名條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結合綜合素質檔案,綜合考察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成績、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情況,按照不低於專業招生計劃6倍,在一類條件優先的情況下擇優確定入圍我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同等條件下,學校向農村貧困家庭、建檔立卡家庭學生適當傾斜。初審成績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對獲得我校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一)測試內容:學校根據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分專業進行學生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學科基礎及綜合素質考察。(二)測試時間:7月18日(具體以考生確認後準考證通知的考試時間為準)。(三)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後,學校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山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成績查詢,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學校根據考生夏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學校考核成績經折合換算、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夏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高考加分)÷7.5×70%+學校考核成績×30%。(一)入圍考生高考總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0年普通類一段線且不低於山東省2020年夏季高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下20分。考生在普通類提前批填報我校綜合評價志願,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中選擇並已入圍該專業合格名單,否則視為無效。(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定投檔,進檔考生由學校分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校考核成績、高考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三)被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1.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4.英語專業高考考試語種需為英語,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三條 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實施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批准的最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省出臺的學生資助相關政策精神,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過獎、貸、助、補、減等資助措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山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http://www.zsb.sdnu.edu.cn/
諮詢電話: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師範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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