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很多考生諮詢幫考網: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是什麼?具體流程是什麼?會不會是要再考一次?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來聊一聊關於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那些事,有相同疑問的你也一起來看看吧!
註冊消防工程師在每個註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具有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非註冊人員,應當持續參加繼續教育,並達到繼續教育要求。根據《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註冊證的每一註冊有效期為3年。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者,可或者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應急管理部共同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哪些人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呢?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的對象為年齡未超過70周歲,且已經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繼續教育內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消防技術標準、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和消防安全領域的新技術、新標準等。
繼續教育管理機構:公安部消防局統一管理全國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制定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繼續教育規劃和計劃。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級、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組織制定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繼續教育規劃和計劃。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委託教育培訓機構實施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開展形式: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可以按照註冊級別,採取集中面授、網絡教學等多種形式進行。對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註冊消防工程師,實施繼續教育培訓的機構應當出具證明材料。
課時安排:註冊消防工程師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於20學時。其中,消防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不少於4學時,消防技術標準不少於12學時,消防安全管理不少於4個學時。
註冊消防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
(一)由他人代替參加繼續教育的;
(二)以不正當方式獲取繼續教育學時或者通過繼續教育課程測試的;
(三)其他違反繼續教育有關規定的行為。
註冊消防工程師有前款行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註冊的,依照《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處理。
繼續教育內容:
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課程均為必修課程,根據相關規定,本年度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共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規政策:《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43號),共計4課時;
第二部分 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 50222-2017),共計12課時;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共計4課時。
以上就是關於2020年消防工程師考試繼續教育的相關內容,這也是每一位成績合格並且領取到證書的考生必須知道的,還有其他問題也可以諮詢幫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