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將在2021年通過地方立法建立瑤族非遺傳承保護體系。12月21日,經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八次主任會議通過,《清遠市2021年度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正式出爐。
結合清遠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實際工作情況,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要求,2021年我市立法計劃安排初次審議的法規草案1件,繼續審議法規草案2件。其中,《清遠市瑤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條例》將作為2021年立法正式項目提請初次審議項目。《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清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均為2021年度繼續審議項目,《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擬於2021年2月進行第三次審議,通過後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清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擬於2021年6月進行第二次審議,2021年10月進行第三次審議。
「我市是廣東省少數民族人口主要聚居區,是省內世居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地級市。全市少數民族人口約21萬人,其中瑤族12.3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規定,設區的市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進行立法。瑤族非物質文化傳承屬於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立法,我市依法具備這方面的立法權限,是可行的。」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譚兵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對我市的非遺保護工作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然而在執行當中,對於我市的具體情況有不少內容顯得過於籠統,因此,我市需要結合本地民族文化遺產資源、種類及保護現狀,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法規,以解決本地民族文化遺產傳承的特殊問題。
目前,我市擁有國家級非遺項目5項,其中瑤族的佔4項;省級34項,其中瑤族的佔15項;市級84項,其中瑤族的佔19項;連南瑤族自治縣成功申報省級瑤族文化生態保護區。譚兵表示,對瑤族非遺傳承進行立法,將有效阻止瑤族非遺的流失,同時建立瑤族非遺傳承保護體系,明確對瑤族文化利用開發的尺度,並對違法違規或破壞瑤族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行為及活動進行遏制,有效管理和保護我市瑤族文化遺產,使瑤族非遺傳承進入全面、科學、健康的發展軌道。
據介紹,立法內容擬明確瑤族非遺傳承對象、範圍,建立瑤族非遺傳承對象庫,對瀕臨消失的瑤族非遺採取強制措施實施搶救性保護。還將通過立法明確申請各級非遺的主體、流程,以及瑤族非遺項目的資金保障、使用範圍以及使用情況等。此外,條例擬建立瑤族非遺傳承體系,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全面調動社會公眾的自覺參與;明確對不履職或失職的保護傳承單位給予相應處理,對其他破壞瑤族非遺項目的行為和活動,依法追究責任。
文字:許甜 房亞六
編輯:曉柏
【來源:清遠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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