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家庭的和諧,是婚姻幸福的基礎,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難,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那打開家庭幸福的密碼,究竟是什麼呢?
幸福的基礎,應該建立在男女二人,有全面的了解對方基礎上,尤其是要了解對方的性格、品行,還有彼此的生活習慣、家庭成長經歷。
在男女雙方都完全了解對方後,欣賞對方優點的同時,還願意包容對方的缺點,這才算是感情的起點。
愛情才是婚姻的基礎,不是因為愛走到了一起,從出發點就已經出了問題,都屬於不牢靠的婚姻,往往根基不穩。
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不少夫妻,選擇了閃婚,或是有「目的性」的結婚,這樣的婚後生活,能幸福嗎?
人是屬於欲望很強的動物,越是缺什麼,就越是渴望得到什麼,建立在物質或私念之上的婚姻,遲早會出現裂痕,也註定是一場悲劇。
02
昨晚深夜,收到一位讀者王春蘭(化名)的私信,向我傾訴了一段痛苦不堪的婚姻,看完後,我在想,為何女人在婚姻裡如此的痛苦,卻還要委屈的堅持呢?
整理後如下:
我已經快五十歲了,在這段婚姻裡,我有我的自私,所以才忍受著婆婆的欺負,丈夫的毆打,讓我在這段婚姻裡,變得如此的卑微,根本得不到一點尊重。
由於家庭不是很好,為了能讓弟弟好好上學,我很早就輟學,在家幫父母幹活、做家務、做飯,農閒的時候,大夥都是懶散著曬太陽,等待著日落。
我是一個非常有上進心的人,不想變成村裡那些懶惰的人,也不希望一輩子呆在這裡,我想走出去。
在一個巧然的機會,有個務工公司來我們村招人,我就背著父母報了名,臨走時才告知他們,從此踏上了背井離鄉的路。
那年我才20歲,第一次出門,第一次來到大城市,感覺什麼都是新鮮的,在大城市生活真好,慢慢的,我就有了想留在這個城市的想法。
當我逐漸習慣了現在的生活,我就再也沒有勇氣回去了,有一次給母親打電話說了自己想法,隱約能聽到到母親的哽咽,但生活條件的巨大差距,讓再一次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後來,我學會了打扮,不再是那個土裡土氣的我,在工廠裡有很多男孩追我,我只關心對方是不是本地人,從來不關心我們性格是否合適,對方有什麼缺點,統統不在乎。
經人介紹,我認識了丈夫魏國(化名),本地人,但他比我大七歲,看上去老實巴交的,心想:不管別的了,憨厚老實至少以後不會受委屈。
認識不到一百天,就決定閃婚了,在這期間去魏國家吃過一頓飯,也算見了未來的婆婆,準婆婆對我不冷不熱,好像有點對我外嫁女有些不滿意,但在魏國的堅持下,婚還是順了結了。
婆婆不知道在哪裡聽說的,現在有很多外嫁的女人結婚騙彩禮,過不了多久就會跑路。
所以婚後,讓我把彩禮給她保管,我當然是不肯,因為此事我與婆婆,暗鬥過很長時間,但終究我還是敗下陣來,婆婆用裝病的方式,拿走了彩禮錢。
從此,我與婆婆的矛盾,開始逐漸升級,一度影響了我與丈夫的感情。
婆婆看我哪裡都不行,經常用方言嘮叨個不停,我雖然聽不懂,但從表情上也能大概看出來,平時還會監視我,不管我去哪裡,都會問,有時還跟在我後面,生怕我走了。
我對婆婆的疑神疑鬼的受夠了,晚上跟丈夫訴苦,要麼是一句話不說,轉過身去,要麼是說一句:「都是一家人,你想那麼多幹嘛?」
沒有收到過丈夫一句安慰的話,反而是冷漠與指責,後來我與婆婆發生爭執,索性我就直言相告:「我不會走的,你也沒必要這麼針對我。」
丈夫覺得是不懂得尊重長輩,對他母親不好,慢慢我與丈夫的感情也開始變淡,不管他母親對與錯,都是站在他母親那邊,我在這個家,就像一個「外人」,經常夜裡哭到枕頭都溼了,丈夫也是裝作沒看到。
記得有一次因為一些小事,吵了起來,我實在是覺得心太累了,就回屋收拾衣服,打算回娘家住幾天。
但這時,婆婆就進來拉住我,說:「是你說的不會走啊。」然後,我把的東西奪走,不爭氣的我,只好抱頭痛哭。
後來我選擇了沉默,婆家人不管說什麼,我都不理,也不在乎,反而關係有所緩解了,直到我懷孕了,丈夫和婆婆對我才算正常了。
我心想,既然結婚了,現在孩子也有了,就不計前嫌了,湊合湊合接著過吧。
這一湊合,就到孩子一周了,我跟婆家人講,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出去找份工作,其實是不想在這家待著,也想讓孩子的生活過得好一些。
殊不知,才上班一個星期,婆婆就不幹了,說帶孩子很累,自己也生病了,讓我在家帶孩子,直到孩子上了幼兒園,我才出去工作。
一轉眼,二十幾年過去,在這期間,婆婆還是經常挑我的毛病,丈夫甚至當著孩子的面打過我,孩子是我留在這家,還能繼續堅持下去的唯一理由。
婆家人對我的態度,孩子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經常替我說話,護著我,甚至跟他父親、奶奶吵架,我欣慰極了。
孩子被婆婆說成是「野孩子」,隨我的性格,當時我早已不在乎他們的任何話語,只要孩子健康就好。
如今,我的兒子大學畢業,在學校所在的城市,也找到了不錯的工作,孩子把我接了過來,我打算跟魏國離婚了,也得到了兒子的支持,忍了近三十年,我受夠了。
03
婚姻,如果缺失了平等與尊重,必定會有一個人會受傷,通常是女人,因為女人相對於婆家人來說,就是「外來人」。
尤其是那些遠嫁的姑娘,還得不到娘家人的幫助,只好獨自受盡委屈,一忍就是一生,這要多大的毅力啊。
其實,王春蘭的婚姻,從開始就是錯誤的,為了留在這個城市,付出的太多了,以至於,在婆家受了委屈,受到不平等對待,也只能忍著。
何況還是選擇了閃婚,為了能讓自己漂浮的心,落在這個城市,在完全不了解對方的前提下,草率的選擇了結婚,這也是不幸婚姻的一個因素。
幸運的是,她有一個好兒子,看到母親的境遇,懂得保護自己的母親,用自己的努力,帶母親走出那個「火坑」。
雖然最後是離婚了,但來的太遲了,近三十年的忍辱負重,實屬不易啊。
所以說,沒有愛情做基礎的婚姻,註定是沒有根基的,像隨風飄揚的塵埃,有多卑微,不知道,會飄到哪裡,不知道,一切都是未知的。
尤其是那些摻雜著物質、小心思的感情,又選擇了遠嫁,還是閃婚,後果不堪設想。
真誠的呼籲,千萬不要用婚姻做籌碼,受傷的一定是自己,有「目的性」的婚姻,註定是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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