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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7月1日上午,人大法工委、港澳辦就此進行了權威解讀,回答有關「一國兩制」、「美國插手」、「內地審判」等關鍵問題;生效首日,香港警方即依法逮捕300餘人。▎被捕男子,地上為其「港獨」黑旗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0年7月1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在香港如何執法?是否會將犯罪嫌疑人送到內地審判? 張曉明:國安法第55條規定,國安公署只在三種特定情形下行使執法權。駐港國安公署的執法權主要體現在要對有關案件進行立案偵查,採取必要的偵查措施,也包括報請指定的人民檢察院批准後逮捕有關犯罪嫌疑人。其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的檢察院來負責檢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來負責審判。 按照現在國安法的這套設計和規定,將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兩支執法、司法隊伍,各自形成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執行各個環節在內的「一條龍」、「全流程」管轄。各管各的。兩個方面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體系。什麼是勾結外國勢力?怎麼理解「引發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憎恨的行為」?張曉明:香港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行為的主要表現方式有明確規定,主要是兩類:一類是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另一類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方式的支援 至於「引發憎恨」,「憎恨」這個詞或者「引發憎恨構成犯罪」這個概念是我們照抄的香港法律。舉個例子,如果通過造謠的方式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類似於去年修例風波中有人造謠說香港太子站發生打死人事件,把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如果造成後果,是可以論罪處罰的。張曉明:「美國一些人的手伸得確實太長了,如果他們這種霸凌主義的習性發作,如果他們覺得自己國內亂的還不夠,如果他們不在乎所謂制裁造成的自損可能大於他損,如果他們想藉機轉嫁危機,玩「甩鍋」,那他們就試試唄,無非是給我們一個機會,展示我們自衛還擊的決心和能力。」他表示,「我們有句老話,「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只要美國方面出手,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必定要予以反制。有關的措施也會見步行步,陸續有來。」香港國安法違背「一國兩制」原則嗎?怎麼看待外界宣稱的「制裁」?▎港澳辦用香港口語回應所謂「制裁」:有冇搞錯關你咩事? 視頻來源:人民視頻張曉明:香港現在出現了一些偏離「一國兩制」正軌的現象,有些甚至挑戰了「一國兩制」的底線。這部法律一定程度上來說就是要糾偏,說得形象一點,就是要往「一國」的方向拉近一些。這麼做最終還是為了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而不是要改變「一國兩制」。一些國家對中方官員採取所謂制裁措施是強盜邏輯,我們制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又沒有招你惹你,憑什麼動粗。香港人喜歡說兩句口頭語:有冇搞錯關你咩事?中國人看別人臉色、仰人鼻息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香港保安局:香港警方已成立國家安全處
警務處副處長任主管
港警警服背心已現新變化
據香港東網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7月1日)在記者會上證實,香港警隊已成立國家安全處,並將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管,現正物色人選。6月30日晚間11時,香港國安法刊憲公布,正式生效。特區政府發言人當天表示,香港警務處將於7月1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表示,國家此次立法顯示中央有決心恢復香港穩定、保護奉公守法的市民,不被一小撮人的行為影響,維護大多數市民的權益並完善一國兩制,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未來特區政府會做好執行工作。至於執行的經費方面,則由財政司司長從一般收入帳目撥出。7月1日,香港防暴警察在銅鑼灣一帶戒備,有港媒注意到,幾隊穿著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察上身佩戴行動呼號的位置,放置了粉紅色卡紙,上面寫著英文字母「N」及一個數字。港媒引述消息稱,該批警員是警隊為國安法新設部門人員,「N」即指「National」(國家)。(本文綜合海外網、人民日報、香港警察臉書@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等)-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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