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聞網訊 8月18日上午,興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建利,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趙建輝,縣人大代表盧貴枝在興隆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謝孟水,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佔忠的陪同下,在興隆法院大杖子法庭旁聽了一起庭審案件的全過程,親自見證了興隆法院「三精品」活動。
庭審現場 供圖/興隆法院
伴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敲擊聲,由大杖子法庭庭長、主審法官馮常洋主持的一起身體權糾紛案件拉開了序幕。由於案件當事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當事人夏某某、趙某某均為小學在校生,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參與了訴訟。
2019年3月份的一天,趙某某在教室將夏某某絆倒,導致夏某某門牙鬆動,隨後雙方家長帶領夏某某到醫院進行檢查,醫生稱夏某某牙齒並無大礙,無需開藥治療。一個月後夏某某家長發現孩子牙齒逐漸變黑,到專科醫院檢查後,夏某某確診為牙神經壞死,需要做根管治療,十八周歲還需做牙種植手術。夏某某家長與趙某某家長以及學校協調解決未果,遂將趙某某及其監護人、學校、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在主審法官馮常洋的主持下,庭審嚴肅認真,嚴格按照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權利與義務,宣布當事人名稱、案由和審理方式,詢問當事人是否迴避,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依次規範有序進行。
旁聽現場 供圖/興隆法院
旁聽人員聚精會神,悉心聆聽,仔細觀察法庭上每一細節,認真傾聽原被告雙方就過錯責任、賠償項目及金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焦點展開的精彩辯論,「零距離」接觸和感受民事訴訟的整個庭審過程,並對庭審全程進行了監督。
由於此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庭審結束後法庭啟動調解環節,通過法官和書記員勸說,最後雙方達成一次性解決糾紛協議,被告共賠償原告損失合計10000元,其中趙某某監護人賠償4000元,保險公司賠償6000元,學校對此糾紛不承擔賠償責任。
謝孟水院長指出,興隆法院積極開展「三精品」等活動,「精品庭審」作為「三精品」活動之一,已開展了3場,共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7人次,其目的就是自覺將法院工作置於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廣泛聽取各界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效提升興隆法院審判質效。
庭審結束後,旁聽人員對此次庭審程序和主審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均給予充分肯定,馬建利書記表示,通過此次庭審,更好地了解到庭審的具體流程,對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希望法院工作人員繼續開拓進取,攻堅克難,不斷提高審判能力和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文並編/河青新聞網編輯王郭君 通訊員齊迎男|頻道主編李媛|頻道監製賈江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