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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剛被抓20天就被南昌市公安局宣布了逮捕令,而且是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執行逮捕,這三項罪,在刑法當中的八項重罪當中,勞榮枝就涉及了三項!她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12月17日下午4點40分左右,經檢察機關批准,南昌市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依法執行逮捕。當南昌市公安局民警向勞榮枝宣讀完逮捕證的時候,4點46分,勞榮枝在逮捕證籤字按指印。
說起勞榮枝,除了警方和受害人親屬,在11月28日廈門警方將她抓捕歸案的消息,通過媒體報導之前,恐怕我們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這個人,然而就是她,這個長得還有幾分姿色的女人,早在二十多年前,通過在酒吧坐檯色誘有錢的男人到她和男友法子英所租住的出租屋裡,夥同法子英將被害人殘忍地殺害,有的還分屍,殘殺他們的老婆孩子,其惡行令人髮指。
綁架、肢解、滅門!身負7條命案的勞榮枝潛逃23年於11月28日被廈門警方抓捕歸案之後,1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潛逃23年,涉及三地、7條人命的命案逃犯勞榮枝。
江西警方當日將勞榮枝押解回南昌,並且成立了專案組突審勞榮枝。
下一步,南昌警方將與其他涉案地警方密切協作,加大案件偵辦力度,在嚴格依法辦案同時,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正。
勞榮枝廈門市被警方抓捕的消息就像一顆炸彈一樣,迅速在國內傳開,引發了網友的強烈關注和憤慨,7條人命啊!這還是當年經過法院確認的,有的案子雖然法子英主動交代了,但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有被法院確認。
勞榮枝和法子英這對魔鬼組合濫殺無辜,民憤極大,很多網友在網上留言強烈要求法院判處她死刑。
也有網友在留言中說,在勞榮枝和法子英這對魔鬼組合實施殺人,綁架,搶劫過程中,勞榮枝所起的作用只是往她的出租屋裡引誘男人,至於殺人的事都是法子英幹的。雖然她也是罪大惡極,但不應該判處死刑。
老趙個人認為,勞榮枝具體有沒有殺人,我們誰都不知道,雖然二十年前法子英落網後自己說這7個人都是他自己殺的,那是法子英在為勞榮枝開脫罪責,反正殺死一個人也是死刑,還不如爽快點把這7條人命都攬過來呢,這樣也好減輕勞榮枝的罪責。但是,警方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是要靠證據為說話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搶劫罪是我國最嚴重的八種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條規定了可判處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種,具體如下:
一、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 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 搶劫金融機構的。
4、 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 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為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 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現在,勞榮枝被南昌市警方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對勞榮枝執行逮捕,而且特別強調說涉嫌七條人命大案,這足以說明,勞榮枝很有可能要被判處死刑。刑法中的八大重罪,勞榮枝就佔了三條,上述這三大重罪的最高刑罰都是死刑,數罪併罰執行死刑,勞榮枝和法子英這對殺人惡魔,造成7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她和法子英還有碎屍這樣最惡劣的罪行,為此,勞榮枝想要逃脫死刑的嚴厲處罰,真的是很難。恐怕,勞榮枝早已經料到自己難逃死刑的處罰了,所以她現在都看開了,從南昌市公安局民警向勞榮枝宣讀逮捕證的時候,勞榮枝的表情相當的自然,沒有恐懼,更沒有傷悲。對此各位老鐵有何看法呢?歡迎在留言區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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