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城區學校師資不足問題,教體局經調研論證並報縣政府同意, 決定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校,為城區學校選調一批專任教師。現將選調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根據城區學校辦學規模和師資狀況,通過測算師資缺額情況,確定選調教師名額278人。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資格見《息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職位表》。
二、選調範圍
全縣在編在崗的農村學校教師且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3年及以上;在我縣服務期滿3年經考核合格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
局直學校、城區學校教師不準報考。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師德;
(2)初中、小學教師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後出生),幼兒園教師35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後出生);
(3)有符合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
(4)報考小學、幼兒園選調職位的需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選調職位的需本科以上學歷,第一學歷均需為全日制中專(中師)以上;(5)申報學科要與現任教學科(任教本學科時間須兩年以上)或所學專業一致。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專業中專(中師)以上畢業;
(6)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初中教師只能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小學教師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與所報學科相同的,可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報考幼兒園選調職位的,不受現崗位限制。
本方案中年齡、學歷、教師資格、工作經歷等條件中的「以下」或「以上」均含本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2)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3)在2019至2020學年下期全縣統考統評中,所教學科班級成績人均分排名初中居於後20名、小學居於後30名的不準報考;未參加全縣統考統評的年級和學科,其所帶班級成績位居全鄉鎮同年級同學科倒數一、二名的(同鄉鎮或學區參與評比年級5個班以下的為倒數第一名)不準報考;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選調程序
1.宣傳:通過多種渠道發布信息,廣泛宣傳選調工作的意義、範圍、資格、程序、要求。
時間安排: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
2.報名:報名地點為縣三中藝術樓二樓會議室。必須本人現場報名,現場採集照片。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教體局按照報名資格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於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資格不符或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報名時需持教師資格證、第一學歷證書、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第二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息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表》1份。報名表自行下載列印,務必填寫所報學科及職位代碼;報名人員資格由各學校負責初審,各中心校、中學校長為第一責任人,選調報名表需校長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報名結束後,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及所報職位,均在報名現場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選調職位分別按初中、小學、幼兒園相應學科設置。各選調職位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5: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選調人數。核減後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職位不再設崗,報名人員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所有職位核減掉的指標不再調劑使用。
時間安排:2020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00—下午6:00)。
3.考試:考試由2020年息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閉卷考試,考試分學科命題,考試範圍為教育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學科知識。
報考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於2020年8月24日(上午8:00--11: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考試時間: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息縣三中。
4.錄用: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個選調職位考試成績高低,等額確定擬錄用人員;若成績有並列,先入編者優先錄用(入編時間界定為,按國家政策分配的教師按參加工作當年入編,公開招聘教師第二年試用期滿入編,特崗教師三年服務期滿入編);再有並列依次比較最高學歷和年齡,學歷高者、年齡大者優先錄用。
所有擬錄用對象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後,對照選調職位計劃,分崗位等額確定選調人員。各職位入選人員根據各學校設崗數,按照考試分數高低依次選崗,不服從選崗規則的,取消選調錄用資格。因資格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空缺的選調職位,按該職位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選調人員正式通知上崗後又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與學校籤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結束後,由教體局和錄用學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任教。同時,所有選調錄用人員需籤訂承諾書,承諾3年內不調出息縣工作。
五、有關要求
1.組織領導:選調在息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教體局負責組織實施。
2.紀律要求:選調堅持紀律嚴明、公平競爭、程序公開、陽光操作。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紀律,對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選調人員違反紀律、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調資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本次選調工作未竟事宜由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諮詢監督電話:0376-5856326 0376-5850011
附件: 1.《息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職位表》
2.《息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表》
注:附件請複製連結到百度網盤下載連結:
https://pan.baidu.com/s/1xgCn_O3Haa-9oZg-xpLfpw
提取碼:hjcs
息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