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日本國駐華大使館發布關於籤證申請受理的新政策,來跟小編看看這回的新政又有什麼利好吧~
全文如下:
目前由於受新型冠狀肺炎的影響,現有入境政策為入境日本前14日曾在中國境內滯留的人群若無特殊情況則被視為入境限制對象。截至目前本館也是無特殊情況無法受理籤證申請。近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發布針對以下對象的個別特別事項的新規定。
本館現響應以上新規定的實施,屬於以上情況者可通過代辦機構進行籤證申請,在受理後通過審查的籤證申請給予籤證發放。
1.對象
「日本人?永駐者的配偶或子女」以及「定住者的配偶或子女,家人現在日本滯在中,出現家庭分離的對象」,並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的對象。
(1)已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者
(2)現未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但希望在日本滯留一段短時間(90日以內)
2.所需材料、審查所需時間、籤證有效期等
請確認好以下網站連結。且申請此籤證的永駐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配偶者等,除了以下材料以外,需提交在日配偶或親屬的永駐者或定住者的在留卡正反面複印件。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基礎籤證申請材料
(2)日本人配偶者等所相關的短期滯在籤證申請材料(配偶等為日本人現居住在中國的情況)
(3)日本人配偶者等所相關的短期滯在籤證申請材料(配偶等為日本人現居住在日本的情況)
(4)永駐者的配偶者等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等相關的短期籤證申請材料
(※)籤證申請滯留時間最長為90日。
3.其他事項
若此籤證給予發給後,在申請入境日本時需出示身份證明資料(日本人配偶等為戶籍藤本等,永駐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等則為住民票、在留卡複印件等)。
4.諮詢聯絡
詢聯絡日本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部(籤證班)010-6532-2007
這次的政策意味著日本的入境限制又放寬了。
日本多次放寬入境限制
6月12日:出於「人道主義」放寬入境
6月12日,日本法務省發布出了入境特許辦法。
所在國在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國家和地區對象之前(一般在4月3日之前),離開日本、且有再入國許可的外國人,根據以下理由可以申請入境。
1.有家庭成員在日本,家人處於分離狀態
2.孩子擁有日本學校學籍,因疫情無法上課,需要返回日本上學
3.需要返回日本醫療機關接受手術(包括複查)或分娩等
4.探望身在外國的病重的親屬或參加親屬的葬禮
5.需要到國外醫療機關接受治療(包括複查)或分娩
6.被國外司法機構傳喚作為證人等需要出庭
所在國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國家和地區對象之後(4月3日後)離開日本的外國人,根據以下理由可以申請入境。
1.探望身在外國病重的親屬或參加親屬的葬禮
2.需要到國外醫療機關接受治療(包括複查)或分娩
3.被國外司法機構傳喚作為證人等需要出庭
7月29日:對持有在留資格的留學生和企業相關人員允許再入境。
7月29日,日本外務省正式公布了對持有在留資格、且成為拒絕入境對象之前出國的留學生和企業相關人員允許從8月5日開始可以再入境。
8月6日:對未取得在留卡的部分人員放寬入境
也就是文章開頭提到的政策。
如今未取得在留卡的人員也被放寬入境了,雖然首批開放的對象很少,但至少讓大家看到了可以入境的曙光。之後如果有什麼新的政策,編也會第一時間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