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國土資源局:
一、預警預報信息發布
我局參照自治區級模式,建設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技術系統,聘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做為我局構建實時業務化運轉的業務工作平臺,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2011年5月開始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和市氣象局於每年的主汛期(5-9月)通過呼和浩特市電視臺、電臺等相關媒體聯合向社會和公眾發布。由市國土資源局提供市、旗縣區鄉鎮、村各級主管和地質災害監測責任人、基層氣象信息員名單及手機聯繫方式,市氣象局免費將氣象預警信息和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通過手機(移動網用戶)簡訊形式發布到相關人員,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按照地質災害預案及時採取措施,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旗縣區要參照自治區級模式,建設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技術系統和業務工作平臺建設。
二、及時反饋,提高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水平
信息反饋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檢驗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效果,不斷改進預警判據,提高預警預報精度。預報區域內各旗縣區及有關單位要在預警預報信息發布後48小時之內,向市國土局和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分別反饋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發生情況,未發生地質災害的也要反饋,認真填報《呼和浩特市 (旗縣區)地質災害信息反饋表》。研究分析總結預警預報成功、誤報和漏報的原因,形成反饋資料庫,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
三、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等級劃分及含義
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是根據預警預報區的前一日24小時實況降水量和未來24小時(當日20:00時至次日20時)預測降雨量的資料以及不同地質地形條件,預報預警區域內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分為五個等級:1級:可能性很小;2級:可能性較小;3級:可能性較大;4級:可能性大;5級:可能性很大。3—4級發布預報,5級發布警報,其中1-2級在預報中為巡查級,不發布預報,3級為注意級,4級為預警級,5級為警報級。預報預警時段是當日20時至次日20時。
四、及時通知,落實制度
請各旗縣區國土資源(分)局將本通知轉發(或通知)到相關單位及人員,要求相關單位及人員理解並掌握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等級劃分及其含義,採取相應的防禦措施,及時反饋預報預警信息精度。
附件:
一、《地質災害預報等級含義與應採取的防禦措施表》
二、《呼和浩特市 (旗縣區)地質災害信息反饋表》
聯 系 人:郝樹文 景 沁
聯繫電話:0471-4670239 0471-4961380
15147180581 13848185867
市國土資源局電子信箱:hudihuan2008@sina.com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電子信箱:dzzhyb@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