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田霖 實習生 郭?禾
今報開封訊 明明自己沒有富康車,卻接連收到富康車處罰單。開封市民王保林調查後,發現開封市公安局的一名交警駕駛的富康汽車登記信息全部是自己的,到交警督察隊投訴後,被建議倆人私下解決。
沒富康車總收到富康車罰單
今年9月下旬的一天,開封計程車司機王保林收到一張開封市交警支隊郵寄給的交通違章罰單,上面清楚地寫著他的名字和家庭住址,但他沒有罰單上所列的富康車。接著,王保林又接到兩張罰單,都是車牌號為豫BW0121的富康車。「我就沒有這樣的車,咋會收到罰單?」此後,王保林只要一有空就在街上轉悠,看富康車,看車牌號。
後來,王保林又到車管所查詢,查詢結果讓他吃驚:富康車手續材料中的王保林的籤名和指印均顯示是他的。
違章司機居然是交警
但王保林只是內退後與親戚合夥開計程車為生,根本沒買過富康車。總收到罰單,一家老小隻要上街就要找車牌號為豫BW0121的富康車。
11月10日,王保林的愛人轉悠到省府西街時,眼前猛一亮,發現一名男子正在駕駛車牌號為豫BW0121的富康車。「開車的人是一位身材較瘦、戴著眼鏡的中年男子」,一家人後來多方打聽,終於知道開車的男子叫黃輝,是開封市交警隊太平崗培訓中心的交警。
雙方「私了」並籤下後續協議
11月12日,王保林帶上罰單及有關材料,在記者的陪同下來到開封市公安局督察隊。督察隊的趙隊長聽完王保林的敘述後,建議先協商。當日14時許,黃輝致電王保林,說車是1萬餘元在朋友處購買的,也不知道車的手續有問題。
11月27日,黃輝約了王保林,賠償王保林2400元錢,並籤協議承諾以後富康車所有違章和事故均由黃輝承擔。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