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胡豔
播音 | 方明宇
審核 | 陳天天
編輯 | 楊茜
方明宇來自於戰鬥英雄「董存瑞」的踐行地——隆化。一位投身於教育多年的「新教師」,一位腳踏實地的縣級骨幹教師,一位任勞任怨的數學老師,一位與孩子瘋玩的「孩子王」。
贈花卿
[唐] 杜甫
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贈花卿》是杜甫詩作中流傳較為廣泛的一首,尤其是末句「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常被用為形容音樂的美妙絕倫。實際上,本詩是一首具有雙關意味的詩作,在表面對曲樂的讚美之下暗藏著作者的諷刺。首先從字面上看,這是一首難得的佳作。錦城,即是如今的天府之國成都,花卿名花敬定,是當時成都尹崔光遠的得力部將,曾因平定綿州叛亂立功,由此居功自傲,杜甫曾有詩云「成都猛將有花卿,學語小兒知姓名」來形容花敬定當時在書中的顯赫聲名。花敬定家的宴席上絲竹齊鳴,整日繚繞,樂曲的優美恍若天宮聖樂一般。但作者的意圖並不僅在於讚美樂曲本身,《舊唐書》載,唐朝建立後,即考訂大唐雅樂,從宮廷到民間,哪個等級的人用哪類音樂是有嚴格規定的。花卿家宴上到底奏的是哪種音樂,詩中沒有明確寫出,但能從「天上」與「人間」看出所指。通常意義上,「天上」代指皇帝所居皇宮,「人間」自然是民間。如此以來,本來形容絲竹管弦曼妙迷人的句子「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便具有弦外之音了。本是宮廷才能演奏供皇上欣賞的樂曲,民間是不能隨便演奏的,如今卻出現在花卿家宴之中,並且幾回聞,並且日紛紛,僭用天子音樂是會獲罪的,作者暗含的諷刺或勸誡之意正流露於此。明代楊慎在《升庵詩話》中評此詩:「花卿在蜀頗僭用天子禮樂,子美作此譏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詩人之旨。」 讀《贈花卿》這首詩,我們在欣賞其流傳於世的佳句的同時,不妨多了解些背後的故事。胡豔,新教育課程建設的積極踐行者,熱愛傳統戲曲藝術,帶領所在班級「朝天樂」班開展多項戲曲課程,學生能唱會演,能寫擅畫。開設個人公眾號「艾彌兒的胡言胡語」,筆耕不輟,以孩童未泯之心面對教育教學,以魔幻現實風格記錄校園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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