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今日資訊》從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獲悉,湖北武穴市一賣淫團夥覆滅:按摩店內藏小包間,多名男女當場被抓。我們一起來看詳細情況:
01被告人簡介
被告人鄭月姣,女,1971年5月6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容留、介紹賣淫罪於2020年6月19日被武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黃岡市看守所。
02案情回放
2020年6月18日晚上10時許,張某1來到了武穴市永寧大道「造型」按摩店門口處,被該店老闆被告人鄭月姣拉著進了該店,後與該店內的賣淫女張某2談好賣淫嫖娼價格後,一起進入了該店內的小包間,進行非法性交易。
後石佛寺人周某又經過「造型」按摩店門口,又經被告人鄭月姣介紹進入店內,因店內無其它賣淫女接待,被告人鄭月姣用微信聯繫另一賣淫女田某,讓田某來店內接客。此時正在江堤上走路的田某接到被告人鄭月姣的信息後,立即來到「造型」按摩店,與嫖客周某談好價格後,進入按摩店的小包房,雙方正欲發生性關係時,被進入的公安民警現場查獲。
被一起查獲的還有賣淫嫖娼人員張某1、張某2及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的被告人鄭月姣,武穴市公安局巡邏大隊民警將上述違法犯罪人員一起送至龍潭派出所處理。
被告人鄭月姣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
03法院認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月姣犯容留、介紹賣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採納。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鄭月姣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圖片來源網絡,與本案無關)
來源:今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