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考核(複試)
(一)考核時間
2021年4月26日-30日。各培養單位具體考核時間及地點將於考前一周左右公布,考生屆時可登錄本網站或報名服務系統自行查詢。
(二)考核方式
所有考生(學士直攻博考生除外)均需參加考核,考核由所報考培養單位組織實施,考核方式包括面試、筆試、實驗、報告、設計、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具體考核形式及要求見各培養單位招生辦法。
同等學力考生除所報考培養單位組織的考核外,還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自然辯證法)考試及2門碩士學位課程加試(各學科專業加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備註),以筆試方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六、錄取
(一)我校將參照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評議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以及綜合考核成績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 「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
(二)考生的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錄取階段不作調整(考生報名階段須慎重填寫)。
(三)錄取階段,所報考培養單位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須加蓋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公章),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四)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均於2021年9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經北京市教委審核通過後,獲得博士研究生學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專項計劃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
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用於支持民族地區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2021年教育部下達我校3個招生計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並於報名之時上傳《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掃描件,原件於入校進行綜合考核(複試)之時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錄取階段,遵循以下原則:1.優先錄取民族為少數民族的考生;2.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西藏、新疆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雲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3.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理工類、應用型專業的考生;4.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我校一流學科專業的考生;5.上述4條原則之外的情況,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聯合培養
2021年,我校繼續與鋼鐵研究總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機械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及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5個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及導師見「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與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第一導師為我校指導教師的,所有事項均按我校規定執行。第一導師為科研院所指導教師的,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檔案材料轉入我校,戶口自願遷入我校,享受我校助學金政策,學費及獎學金等政策按科研院所規定執行,黨團關係轉入第一導師所在科研院所,住宿按科研院所規定執行。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高校輔導員專項)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用於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主要招收從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在崗在編的定向就業考生。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取得所在學校思政(或黨務)工作部門、人事部門及所在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意見,並於報名之時上傳《高校思政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掃描件,原件於入校進行綜合考核(複試)之時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八、學制、學費、獎助學金及住宿安排
(一)學制
以學士直攻博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所有學科專業學制皆為5年;以碩博連讀、公開招考(申請考核)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00)專業學制為3年,其他學科專業學制為4年。
(二)學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北京地區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3]2587號),並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准,我校2021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萬元/學年,其中學士直攻博研究生減免全額學費。
(三) 獎助學金
錄取為我校2021級的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修訂)》(校發〔2017〕55號)文件規定執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與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同等標準。
我校獎助體系除上述基本獎助學金外,還包括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校長創新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等獎助學金。此外,學校還設立了寶鋼獎學金、海天獎學金、中信—CBMM吳寶榕鈮鋼獎學金、山西建邦獎學金、美卓獎學金、金廣-西南獎學金、泰納瑞斯獎學金等獎學金。
(四)住宿安排
根據《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定(校發[2018]83號)》(如有修訂,按最新文件執行)文件精神,進校學習的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及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學校安排住宿。工作單位所在地為京外的定向就業研究生學校僅提供入學後第一學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類別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九、順德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學順德研究生院已入駐順德研究生院開展科研和研究生培養工作。順德研究生院研究生錄取標準、培養要求、學位授予與學校本部完全一致,頒發北京科技大學學歷和學位證書。
順德研究生院研究生第一學年在學校本部學習,安排北京科技大學校本部學生宿舍。第一學年結束至畢業在順德研究生院隨導師開展科研和學習。在順德研究生院學習和進行科研的研究生除了享受與校本部學生同等待遇外,同時享受專項科研補貼、生活補貼及順德區相關政策補貼。詳細信息查詢順德研究生院網站。
十、特別提示
(一)考生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本章程及各培養單位招生辦法,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準考,相應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我招生辦對考生的學位、學歷、學籍等信息存有疑問的,有權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按規定提供者,不予準考。
(三)應屆畢業考生如入學報到之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學歷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在報名或考試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還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五)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工作結束後進行,一般安排在入學報到之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十一、招生諮詢與聯繫方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 話:010-62332484
Email:yzb@ustb.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100083)
(二)培養單位
各培養單位聯繫方式見各培養單位招生辦法。
本章程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衝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原文連結:http://yzxc.ustb.edu.cn/html/1//166/168/193/1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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