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荊州是,近期發生了這樣一則消息,地政府部門的公開通報顯示——「已組織邀請規劃、建築、雕塑、文保等方面權威專家,對關公雕像搬移選址方案進行諮詢論證,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歷史文脈、自然環境、旅遊發展規劃等,依法依規、科學制定搬移方案」。
關公雕塑項目從建設到如今搬移,所面對的損傷是巨大的,這也是反應雕像建設背後的「貪大求高」、在打招文化屬性時面對快發展的錯誤舉動。
類似「貪大求高」的濫建現象並非孤例。貴州省獨山縣在影山鎮淨心谷景區內建設的水司樓,建築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元,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近些年,各地建設巨型雕像的情況時有發生:2004年,廣東肇慶將軍山上違規建設巨型關公雕像,2009年,該雕像被群眾舉報,2010年拆除。2012年,廣西柳州欲建設國內最高柳宗元銅像,該項目於2013年停工,2014年開始拆除。
「貪大求高」的建設,不能放任不管。以巨型關公雕像項目為例,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這座雕塑的建設方是在2014年向荊州市住建部門和規劃部門分別提交的施工許可和規劃許可申請,但是申請的內容僅僅涉及雕像的基座部分,關公雕像事實上沒有履行任何報批手續。然而,從2014年提出申請到2016年建成,再到2020年的今天,規劃、建設、審批中的監管問題,應當反思。
已有前車之鑑,但仍罔顧實際、動輒斥巨資打造巨型雕像,簡單粗暴打造「文化地標」,折射出一些地方在文旅發展中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態,以及建設形象工程的衝動。巨型雕塑的建設關係到城市的形象,該不該建、如何建、建成什麼樣,都應有對於法律法規的切實遵循,以及科學合理的決策流程。盲目跟風或是「拍腦袋」而為,註定無法承載起帶動文化產業發展的長久期待。
文化建設是個「繡花活」,還必須走心,否則難以打動受眾。地方發展文化旅遊事業,應有人文關懷、長遠眼光,急功近利、大幹快上的思路要不得。相關規劃設計要堅持實事求是、契合城市歷史文脈,相關論證需要嚴謹審慎,相關的監管必須堅決有力。要有長遠意識,不能把放任「砸錢」搞大建築大雕像當政績,導致勞民傷財。
昔日,關公大意失荊州,人們多歸咎於「大意」;如今,地方文旅發展,貪大求高、簡單粗暴的模式該終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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