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別男,愛好女
想買鑽戒,但最後被女友說服買了莫桑鑽。
我和女友也是要結婚了,之前一直覺得要買一個鑽戒的,我跟女友說我會儘量給她買個大的,至少一克拉的(聽說是可以保值什麼的),成色標準什麼的最好的那種,結果她語氣強烈的訓斥了我一頓,並給我普及了一大堆雖然我沒怎麼聽懂的東西,不過最重要的一句話我記住了,「你花那麼多錢買個只能用一次的東西有什麼用,我又不是什麼貴婦有那麼多社交活動需要參加顯擺,你還不如花這錢帶我出去玩玩呢,多一些共同回憶共同經歷,我又不是以後就跟這鑽石過日子了。」
聽完下來之後感覺心好累呀,說出了自己的實際情況,覺得真的沒什麼必要,我就是一時腦抽了,畢竟還有房貸要還,首付也是借的,也要還,但是這個鑽戒心結還是過去了,之後無意間看到的莫桑鑽,網上搜了了解了很多,畢竟咱平頭老百姓,啥都有就是缺錢,鑽戒這種東西,買低於1克拉的,面子不夠一般人也不大懂看不出啥來,一克拉往上,不如加個十萬買車了,何必呢?
人嘛都是虛榮的。但是我這個女朋友,哦不是老婆了,還真踏實。
比利時莫桑鑽價格基本差了10倍左右。
所以呢,鑽石是土豪專屬,願意被騙錢的傻地主買去吧。
而比利時莫桑鑽價格更便宜,品質比鑽石還要好,何必去買貴10倍的東西呢?
你們說對吧,所以吧,鑽石真的沒必要買。
最後就決定買比利時進口的莫桑鑽了,莫桑鑽也有個好聽的名字「來自星星的石頭」,不懂的話可以百度下,反正看自己啦,你要真是結婚暫時帶一下的話,官網上幾千錢就可以買個特別閃的了,我是決定長久戴的,所以就比利時莫桑鑽了,相對來說比較划算吧!
最後給大家一個建議。至於買什麼當做結婚信物,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買啥都是人的自由,但婚姻是由兩個個體組成,三觀契合非常關鍵,如果未經女朋友同意就擅自決定以「莫桑鑽」作為結婚信物,是欠妥的行為,我個人建議是兩人商量或者根據對方喜好做決定,包括花多少錢,都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