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隊伍面向社會招錄消防員的公告》1月28日正式發布,上海消防救援隊伍計劃面向社會招錄800名消防員,其中上海市招錄400名,浙江省招錄100名,安徽省招錄150名,江西省招錄150名。
圖說:上海消防招錄海報。上海消防供圖
此次招錄的消防員應具有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等4省、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男性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志願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的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間出生)的適齡青年均可報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放寬至26周歲(1992年3月1日以後出生),對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經應急管理部批准年齡還可以進一步放寬;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具備取得高中畢業文憑資格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學生,完成專業理論課程學習,除參加畢業實習或社會實踐外能夠畢業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也可納入報名範圍。
其中具有中國共產黨黨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原公安消防部隊的退役士兵,原公安消防部隊現(曾)任的政府專職消防員,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服役期間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任副班長以上職務的退役士兵,具有B2級以上車輛駕駛執照條件可優先招錄。
報名方式
招錄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招錄對象可在2019年2月28日18時前登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網站註冊報名。通過資格審查、體檢、政審、心理測試、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面試等考核測試環節的招錄對象,可擇優錄用為本市消防員。新錄用的消防員,需參加為期一年的入職培訓。培訓合格的,正式籤訂接收協議,工作5年(含入職培訓期)內不得提前離職。非正當原因提前離職的,此後不得參加國家公職人員招錄(聘),並記入公民徵信系統。
待遇福利
經批准錄用的消防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授予相應消防救援銜。經培訓併合格後,由消防救援總隊根據工作任務需要,統籌安排至本市各消防站工作。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工作滿12年以上、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願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對消防員中的優秀業務骨幹,可擇優選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養,畢業後提任為指揮員。
此次招錄的消防員,按照初任消防員工資不低於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參考消防工作高風險、高強度和消防員24小時駐勤備戰模式,實行與其職務職級相銜接、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按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屬地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待遇,並根據消防救援工作特點建立傷亡附加保險制度;符合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規定享受療養、探親休假、救濟慰問等待遇;在家屬隨調、子女入學、交通出行、看病就醫等方面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地方政府為入職2年以內的消防員家庭發放優待金或給予其他優待。在消防救援戰鬥和各項工作中建立功績的,按規定予以記功表彰並享受相應待遇。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正在會同相關部委抓緊研究制定符合消防救援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表彰獎勵和優撫優待等具體政策,使消防救援成為受到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通訊員 張申樺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