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我們是在教育工作中奮鬥了半個多世紀的退休老人,深感語文教學中存在某些問題,因此我們發表了那個《語文教學:先認漢字還是先學拼音》(載《中國教育報》2005年12月31日)的訪談,受到了《漢語拼音是學習普通話的有效工具》(載《中國教育報》2006年1月6日)的質疑。這裡再做些闡述,同時也進一步請教。
請教之一:集大成的「漢字五難」
我們的問題是:漢字真的有認、記、寫、讀、用「五難」嗎?世間萬事萬物,其難易都是相對而言,相比較來說,舍此無所謂難易。「漢字五難」說,既未表明是與什麼事物相比較,更無時間、地點、條件限制,就以一個全稱肯定判斷,斷言漢字有「五難」。那麼,這斷言意味著什麼呢?如果它是真的,即符合實際的話,那也就是說,漢字要比古今中外世界上任何事物都難認、難記、難寫、難讀、難用,至少比古今中外人們曾經使用過,和正在使用著的所有文字,都要難認、難記、難寫、難讀、難用。如此斷語,決不至於會憑空武斷,一定有充分的、無可懷疑的依據,希望能列舉一二,才能令人信服,這裡需要的是事實。不然,作為立論依據的這個命題,只能遺憾地被認為是個偽命題,因為不符合實際。
我們在「訪談」中說的,方塊漢字與拉丁化的拼音文字相比較,既不落後,也不難學、難教,更不覺得有認、記、寫、讀、用「五難」,而且還有許多優越性,這是我們幾十年的學習、觀察和直接主持、參與幾個教育科學研究的實驗所形成的認識,其中有我們的直接經驗。我們都學過以拉丁字母表音的拼音文字,嘗過此中的艱難,深切體驗它與漢字相比,才有此「五難」。更因工作崗位之便而獲得的間接經驗,堅信教我們中華兒童識漢字,並不存在「五難」。
如果不信,不妨做個調查和小測驗,辦公室牌子上,都寫有方塊漢字的名稱和注有拉丁字母的漢語拼音,問一問每天的來訪者,他們是怎麼找到要找的辦公室的,他一眼就認出的是方塊漢字還是漢語拼音所表明的名稱;隨機選取一段幾十字的短文,用方塊漢字和漢語拼音分別書寫一遍,再隨機找些人讀一讀,哪個難寫,哪個難認,立見分曉。
當然,我們說漢字不難,也是相對而言的。對個體來說,識1500個常用字容易,識1500個生僻字就難,雖然它們都是漢字,至於要想認識收集在《中華大字典》中的50000多個漢字,幾乎是難以完成的難事了。對不同國家和民族的人來說,在中國土地上成長起來的中國人,認、記、寫、讀、用漢字,會比認、記、寫、讀、用英法德俄等外國文字容易;而在英倫三島上成長起來的英國人,要他認、記、寫、讀、用漢字,就會比認、記、寫、讀、用英文難了;日本人從隋唐時期開始用的是漢字,近代受西方影響,改革為拼音文字,但怎麼也無法完全取消漢字,如果取消這2000多個方塊漢字,日文將會發生一系列歧義,難以完成作為交際工具的任務,於是成為同時使用拼音文字和方塊漢字的國家,這說明什麼呢?不難解釋此現象吧!
如同自小在故鄉生長的人,決不會覺得家鄉的話難學、難講、難聽的道理一樣,世界上沒有哪個民族會說自己的民族語言文字難學的。宣傳這些實際並不存在的「漢字五難」,不利於愛國主義的教育。
請教之二:誰「誘發」了各種識字教學法
因為漢字有認、記、讀、寫、用「五大難」,「才誘發各種不同的識字教學法誕生」,而識字教學法的眾多,似乎又證明著漢字存在「五大難」。這種循環論證的邏輯,令人覺得驚奇。
我國中小學教學法領域的研究和創新,一直呈現著百花爭豔的繁榮景象,這是每個關心教育科學研究和發展情況者有目共睹的、十分可喜的現象。我們的基本國情之一,是各地自然、人文歷史情況很不相同,當前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發展水平差異很大,其在基礎教育領域的表現之一,就是各教學科目無不都有多種教學法在各顯其能。所以,有多種不同識字教學法的存在,本不足為怪。所謂「隔行如隔山」,如果深入到其他學科,諸如小學的數、常、音、美、體,中學的數、理、化、生、政、史、地……中,稍稍看一下,就會發現它們都有著各種不同的教學法,那是否也該說,這些學科都存在認、記、寫、讀、用「五難」,「才誘發各種不同的各科教學法誕生」?
在我國,確實存在多種不同的識字教學法,特別是在近一二十年來,新的識字教學法井噴似地在中華大地湧現,這才是值得人們深思的,並需要問一下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會出現「井噴」?我國為什麼會有各種不同的識字教學法呢?我們是這樣分析這個事實的。
第一,有漢字,就會有教兒童認、記、讀、寫、用漢字的需要,就會有教兒童識字的教學經驗和識字教學法的研究。特別因為我國對年輕一代的學校教育,與直至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才開始實行的,從教兒童認、記、讀、抄、背、用拉丁化的拼音字母開始的不同,上下五千年都是從教兒童識字開始的,因此識字教學法的研究,在中國的教育科學研究中開始最早,歷史最長,成果(教兒童識字的方法)「誕生」得自然也早、也多。第二,我國僅國民教育系統,就有一千多萬教師,人數最多、分布最廣的就是小學語文教師,特別是教兒童識字的教師,他們勤奮工作各顯其能,創造和積累的經驗也多,這是誕生多種識字教學法的基礎。第三,我國不僅疆土廣闊,而且情況複雜,城鄉山區、海島邊疆和民族地區,差別很大,這在全世界也是少見的,如何教兒童識字,自然需要、也必然會誕生各種識字教學法。客觀的需要,必然還會有更多識字教學法誕生。第四,撥亂反正,「漢字落後、難,拉丁化拼音文字先進、易」,「漢字必亡、拼音文字必興」等等「緊咒箍」,一旦被拿掉,於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一下就「誘發」出眾多(據不完全統計,見諸報刊且有一定影響的,約有20餘種)的識字教學法,而且絕大多數都具有不再「從教拉丁化的拼音字母入手,待拼音熟練後,再據以進行識字和讀寫的教學」等耐人尋味的特點。我們以為,這才是「誘發」多種識字教學法「井噴」的主要原因,它所證明的不是「漢字五難」,恰恰是「漢字五難」說的被摒棄。
請教之三:依法行政和百家爭鳴
每一個人,必須十分嚴肅地對待國家在語言文字方面的法律。至於引用法律條款,必須採取非常嚴肅的態度。
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八條)的明文規定中,刪掉「羅馬字母」四字,中文文獻中的「羅馬字母拼寫法」,成了「中文文獻拼寫法」,又把「統一規範」改為「國際標準」(《中國教育報》2006年1月6日),經這一刪一改,這個法律條款的變化可大了。聯合國成立之日就規定中文是它的五種工作語言之一,所以凡聯合國的文獻,必有五種文本,而且具有同等效力。我們去聯合國總部參觀過,沒見過它有漢語拼音寫成的中文文獻,不知有誰看到過用漢語拼音拼寫成的聯合國中文文獻?《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國內法,只在我國有法律效力,它說的「統一規範」是規範國內的。只有國際法才具有超越國家的法律效力,怎麼可以改成為「國際標準」,還要把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國際標準」,加上「其貢獻為全世界公認」的桂冠。
根據黨的一貫主張,學術問題有不同意見,可以進行自由、平等、切實的討論。我們在「訪談」中以歷史和現實經驗為依據,說了自己的主張,也明確地批評了長期以來嚴重影響著語文教學效率和質量的某些錯誤觀念,以及它的歷史根源。我們作為老百姓和仍然關心著我國教育事業的退休人員,對於我們認為錯誤的觀念和做法,是可以說話、可以批評的,這是國家憲法和法律所允許和保護的!說「商業廣告有個原則,就是不能用貶低同類其他商品的言詞來宣揚自己的商品,宣傳識字教學法應遵循同樣的道理」,這是哪家的法律誰家的規矩?我們批評「先學拼音再識字」的觀念,指出其根源和後果,有哪些不合事實的,盡可以擺事實講道理逐條批駁,但是用學術討論要遵循商業廣告的原則來比喻,說我們「無端且武斷地說『先學拼音再識字是個錯誤』,這種無禮和無理本身就是錯誤的」,譏諷我們為「固守小農經濟時代的所謂『傳統』」,「就像否定現代化農業生產而鼓吹復原刀耕火種一樣可笑」,這阻礙著人們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批評,是一種明顯的越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並沒有「教兒童識字前必須先教漢語拼音」的規定,它的第十八條有一款是「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也就是說,它所規範的是「應當進行」而不是何時進行,怎麼可以把它改為「必須先進行」呢!
《中國教育報》2006年8月12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