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隱瞞中獎事實 領獎前逼我離婚 彩票是我母親買的
和你沒有關係
7月26日,一則「2015年7月27日下午兩點半,梁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梁平崽兒中福彩一等獎後隱瞞巨額財產,拋妻棄子」的帖子,在「梁平萬事通」公眾號話題平臺公布,引起網民討論。
中了多大的獎?拋棄妻子是真的嗎?官司背後到底是怎麼回事?帶著疑問,重慶晚報記者進行了獨家採訪。
重慶晚報記者 趙方敏 實習生 張瑞
前夫
中獎彩票 是母親所買
前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撥通熊先生電話,他稱,中獎的不是自己,是自己的母親。
「妻子離家半年不回,最後才決定離婚。夫妻鬧矛盾,心情很鬱悶,根本沒心思買彩票。那個中獎號我是追過一段時間,但後來我媽也在追。」熊先生說。
記者找到熊先生的母親曾婆婆。「那個彩票是我買的。」曾婆婆說,兒子一直追那個號,後來停下來了,她覺得可惜,繼續追。過年前晚飯後,散步到家附近彩票店花56元買的。
這筆獎金稅後有460萬元。今年3月10日,袁女士向梁平縣法院提起訴訟,認定這筆錢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得230萬元,同時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凍結熊先生銀行帳戶。曾婆婆作為第三方出庭。
4月28日,梁平縣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袁女士的代理律師稱,第一次開庭時,法院出示了福彩中心備案中獎人登記為熊先生,對方沒有出示任何受人委託領獎的委託書。
曾婆婆告訴記者,自己70多歲,到主城領獎身體不便,便讓兒子代領獎金並保存。「第一次開庭,彩票店老闆出庭作證,證明是我在她那裡買的彩票。」曾婆婆說。
前妻
前夫隱瞞中獎 逼離婚
前日中午,重慶晚報記者見到了袁女士。
她說,1999年她與熊先生結婚,第二年有了女兒。去年7月,袁女士因與老公吵架,帶著女兒回了娘家。「本想讓彼此冷靜,但兩人打電話經常被他氣倒,便賭氣沒回家。」袁女士說,今年2月17日晚10時過,熊先生打來電話提出離婚,要求馬上辦理。
「離婚前一天,我告訴他等女兒中考後再離婚,他斷然拒絕。」袁女士說,今年2月25日,她與熊先生在梁平縣民政局辦理離婚。
袁女士提供的離婚協議中,雙方註明:女兒歸男方撫養;2013年男方去雲南投資失敗,所借銀行貸款由男方歸還;所借女方欠款10萬元由男方在籤訂協議時無條件償還。
「離婚後幾天,朋友打電話告知,『其實你前夫中了500萬元。』那個號前夫追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是雙色球8+1小複式。」袁女士說。
袁女士在網上查看開獎號碼,發現2月17日的中獎號碼正是前夫追的號,頭等獎573萬元,當晚9點半就開獎了。接著,袁女士在網上搜到一篇報導《梁平彩民領走雙色球573萬 回家就分錢》,領獎時間是2月27日。「他故意隱瞞了我,逼我離婚,再領獎。」袁女士說。
庭審 證人證詞成為焦點
前日下午,法院第二次開庭,曾婆婆和熊先生均未露面,由代理律師出庭。
庭審中,袁女士向法庭申請調取彩票店監控視頻並保全。熊先生代理律師稱,視頻可能不存在。承辦法官沒有當庭表示是否同意申請。
接著,袁女士向法庭提交了熊先生2015年2月27日通過銀行轉帳給彩票店老闆14萬元的證據。她的代理律師稱,熊先生賄賂彩票店老闆作偽證,讓她隱瞞熊先生買彩票的事實。
休庭期間,審判長提出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袁女士表示,接受調解需熊先生分予200萬元。對方律師稱給予50萬元,調解失敗。
庭審後,熊先生向記者解釋,彩票店老闆與他是同學,當時離婚要給袁女士10萬元,就向她借了14萬元,母親中獎後,通過轉帳歸還。
出庭的另一位證人是雙方女兒。「第一次庭審時,法官問我:『奶奶是否經常買彩票?』我回答:『不經常買。』」她說,作證後,奶奶對自己冷漠很多。她搬出來,現暫時和媽媽住。
說話間,她眼神中透著傷感:「爸媽都很愛我,我也愛他們,我沒親眼看到是誰買的彩票。面對這場父母的糾紛,自己只有實話實說,沒有偏袒,才能讓自己良心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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