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消息,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通報,日前,經中共龍港市委批准,龍港市紀委市監委對龍港市第一屆委員會委員、龍港市經濟發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文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文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黃文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以公權謀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龍港市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溫州市紀委、溫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文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龍港市黨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黃文友簡歷:
黃文友,男,漢族,1965年3月出生,浙江平陽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程度。
1985年8月-2020年9月 蒼南縣交通局航運公司工作,蒼南縣漁港監督管理站副站長,蒼南縣漁港監督監督長,蒼南縣漁寮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蒼南縣舥艚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蒼南縣珊溪引水工程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蒼南縣城引水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蒼南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兼蒼南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蒼南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兼蒼南縣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中共蒼南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蒼南縣龍港新城開發建設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兼龍港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蒼南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龍港市經濟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9月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龍港市紀委市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