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高速2044起事故 23死217傷老交警網上貼救命忠告
中新浙江網5月29日電 省(浙江)公安廳日前出臺了一份交通事故特點分析,報告顯示,4月份,我省高速公路共發生2044起事故,死亡23人傷217人。
而最近有一篇帖子,在網上盛傳,寫帖者是一名老交警,在一些專業網站上,這則帖子更是被置頂。
帖子的主人說,頂不頂帖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帖看完,也許真的能挽救一個生命。他希望走高速的司機朋友,在每次上高速前,最好把這篇文章溫習一遍。
這則帖子中提到的一些忠告與注意事項有無道理?可不可行?昨天,我們特意採訪了浙江省高速交警金華支隊的朱警官。
高速公路行車最怕的是停車
高速公路行車最怕的是什麼?帖子中提到,是停車!「如果後面的大車按喇叭或向你不停地閃燈,他可能是剎不住車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緊急停車道內鑽!哪怕會刮傷你的愛車。」
帖子還勸告所有碰到堵路的小車司機,將車停下後,就算外面在下刀子,也要全部人員離開車輛迅速轉移到路外,直到你的車後排上了七八輛以上的大車後,再回到你的車上!「實在不行,就從緊急停車道往前開,走上二三百米後再找空位騰出停車道,寧願讓交警罰你200元錢,也比命便宜!」
朱警官說,在高速上一旦遇到前方有緊急情況或自身車輛出現故障而停車,這時小車司機一定要馬上觀看後視鏡有沒有大貨車跟著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減速,並打開雙跳燈提醒後面的車注意,給後面的大車充足的距離和時間減速。
不要迷信好車 十禍九快
超速行駛的危害,帖子中提供了一組實驗數據:如果你駕駛一輛時速100KM的小車,假設你身高170CM,從你眼睛發現情況,到大腦做出判斷,再剎車制動,生理上的反應時間是1.7秒左右,而這時你的車輛已經前行了47.2M。
40多米的距離,會包含多少無可奈何的生命!
帖子裡說,他們曾經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有輛小車竟然跑了203KM/H。「看著照片,我們都說這個駕駛員遲早要報銷,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別人無能為力。」
「對於超速行為,我只有兩句話:一句是『十禍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車』,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車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們手裡有寶馬745,有保時捷卡宴,不管日本車歐洲車,只要超速出事,該死死該傷傷,一點不耽誤。」帖子裡說。
「我國最高等級的高速公路限速120KM/H。這是寫在安全法裡的法定最高時速。」朱警官說,他看見過國外資料上的一句話,如果一輛時速超過160KM的小車發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帶,司乘人員的死亡率是100%。
爆胎時緊握方向盤不要踩急剎
帖子中說,在高速行駛時,小車爆胎尤其是前輪爆胎造成的後果遠比大車爆胎嚴重。
帖子中,還歸納出了爆胎發生時的一些「有趣」現象:如果左前輪爆胎,造成車輛失控撞擊護欄,撞的往往是右側護欄,反之亦然。而司機在打方向糾正時,常常造成糾正過度,從而人為加劇車輛的失控。
朱警官說,高速上一旦遇到爆胎,正確的做法,是在車輛爆胎發生時,首先要緊握方向,不管車頭向哪偏,給一個固定的糾正角度(與你的實際車速有關)並用力保持。同時,不要採取緊急制動,因為這時車輛的制動能力在縱線上是不平衡的,讓減速行為掌握在受控制的過程中並努力保持原來的行車軌跡,切忌急打方向糾正。
記住 事故警告標誌設在150米外
一旦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記住:警告標誌一定要設置在150米外,如果因為你設置的警告標誌達不到這個距離,致使二次事故發生,那麼二次事故中你的責任,最起碼是次要甚至是同等。
帖子裡說,可惜的是,他在高速公路上值勤好幾年,沒有一個當事人會「捨得」將警告標誌設置到位。「還有一點牢記,如果車上沒有三角警示牌或錐桶,旅行包、機油桶,甚至路邊的樹枝等等都可拿來借用。但是,千萬不要搬石頭,那性質就變了。」
「說到報警,經常有當事人發生事故後,第一個電話打給老婆孩子,第二個打給朋友,第三個打給保險公司,等到想起報警,距離發生事故已經個把鐘頭了。如果因為這樣發生二次事故,對不起,你一樣要承擔二次事故的法律責任。」帖子裡說。
「在雨天或是霧天,警告標誌設置,要距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或更遠。同時,要及時將人員轉移到公路護欄外。」朱警官說,發生事故後,設置警告標誌、車輛開啟雙跳燈、人員轉移到護欄外、及時報警,這幾樣缺一不可,任何一個環節的不規範致使加重事故後果或直接導致二次事故發生,當事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看到高速警告標誌趕緊減速
帖子中還提到:高速沿線不時會有這樣那樣的警告標語和警示燈,現在記住了:當您在路上見到類似的警告標誌——「事故多發路段,請謹慎駕駛」時,一定要有意識地降低車速並保持車距,同時做好應對緊急情況的準備。
朱警官對此也表示了認同,他說,警方每設立一個標誌一處警示,肯定是經過調研,甚至是有過血的教訓後才設置的。「高速警告標誌,絕不是聾子的耳朵——擺設!」
系不系安全帶有天壤之別
另外,帖子裡還提到,在高速公路上,系不系安全帶在事故後果中有天壤之別。
而朱警官說,「高速上,坐在後座的人一定要系安全帶,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是一個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為然的問題。」
汽車座位安全排序
帖子還給小汽車座位的安全程度進行了排序。
如果按照大多數中國乘客的駕乘習慣(除司機系安全帶外,其他座位乘客幾乎沒有系安全帶的意識),小汽車座位的安全性由大到小可排列為:
1.後排另一側座位:許多車禍顯示,在碰撞中,除非超級嚴重的事故,否則一般不會涉及到此位置。尤其是在市內開車,此位置可以說是萬無一失。唯一能夠威脅到該位置人員生命的,似乎只有高速上追尾而發生的慘烈車禍。當然,如果不幸坐上了「斷裂門」的車,那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2.駕駛員後排座位:許多人都認為這個位置能夠沾到駕駛員的光,在出現車禍的一剎那,司機肯定會無意識地躲閃,就算不躲,也還有司機在前面頂著,可以算是車內最安全的位置。其實不然,有一種情況似乎被大家忽略了:當車從輔路進入主路的時候,這個位置始終都是最先暴露在主路正常行駛車輛面前的,尤其如果碰上「二環十三郎」們,那只能是聽天由命了。
3.駕駛員座位:大多數駕駛員還是能系好安全帶的,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他們的安全。最重要的是,車在他們手裡,在緊急情況下,他們會本能地躲避危險。
4.副駕駛座位:沒什麼好說的,這個位置可以說是司機的「擋箭牌」。在遇到事故的時候,司機都會下意識地用副駕駛座去撞擊前面的物體,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人充當了駕駛員的替死鬼。如果坐這個位置上的人不喜歡系安全帶,那麼,他的情況可能更糟糕一些。
5.後排中間座位:坐在這個位置的,很少有系安全帶的,那麼這個位置,就當仁不讓地榮膺「最不安全座位」了。也許司機的一腳緊急剎車,你就會一頭扎向前擋風玻璃。如果車的時速高達180公裡,想想會有什麼結果吧!
高速行車記住這些
●高速公路上的重大事故肇事駕駛員的駕齡是6-8年!箇中原因——熟能生巧,熟也能生驕!
●永遠把與你同在道路上行駛的其他機動車駕駛員當成菜鳥,不要讓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掌握在別人的手中。
●交通事故受傷致死的原因,比例最高的為顱腦損傷、胸腹臟器損傷、出血過多及休剋死亡;所以除非你有專業的醫療知識,在沒有確定傷者傷情的情況下,最好不要輕易移動傷員。如果傷者四肢大出血,你可以在他出血肢體靠近心臟端的關節上方,用鞋帶或腰帶紮緊止血並及時報警,這才是最重要的。
●在高速公路上,一切非正常的行駛狀態下,都要及時打開雙跳燈!包括停車、前方堵路及施工、單道放行、前方發生事故、進入霧區等等。
●最後一個很白痴的提示:報警電話永遠是122!不要在前面加區號!
無論何時牢記一句話:一個好的駕駛員,並不在於他的駕車技術有多麼高超,而是他的頭腦中是否有安全意識。無論您開不開車,都應該知道這些,因為您的命也只有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