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姜念月
現在在大四實習期的陸曾然,從大一開始計算,三年多以來已經為女友花費了45500元,而這些錢都是由父母「買單」。
昨天,國內某大型實名網站公布了《大學生戀愛調查》結果,其中在每月戀愛支出上,平均消費支出為647.03元。
高三每月存500元,
給女友買2000元手機
重慶小夥陸曾然出生在一個兩代經商的家庭,從小學起每個月都有自己固定的零花錢。2009年,高三上期,陸曾然和同班女生李彤確定了戀愛關係,那時,他每個月的生活費有900元。
陸曾然說,自己送給李彤的第一份禮物是一部價值2000元的手機,並承認這是他存了四個月的生活費。「連續四個月,我大部分時間就是吃泡麵,省下的錢就存起來,每個月雷打不動存500。」陸曾然說,李彤生日剛好在寒假,準備這份生日禮物是「蓄謀」已久的。
承擔女友夥食費,
大學每月開銷2000到2500元
高考後,兩人順利考入了成都同一所高校的相同專業。由於高考成績較理想,陸曾然也將有女朋友的事情告訴了父母,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他的生活費由原來的900元漲到了1500元每月。
大學生活的第一個月,陸曾然不但不讓李彤承擔自己的夥食費,連食堂也沒進過幾次,吃飯全在學校的小吃街解決。據記者了解,小吃街飯館一份回鍋肉要18元,一份時令菜則要8元,陸曾然與李彤兩人除早餐以外,每天花在吃飯上的費用約100元左右。
「第一個月還沒過完1500就不夠了,我又讓家裡打了800元給我。」陸曾然說,李彤曾提出拿出她的一部分生活費補貼二人的用度,但他卻堅持:「你的錢留著自己買東西,我的錢就用來吃飯。」
就這樣,陸曾然大學四年平均每個月的開銷增至2000元至2500元。
而一旦遇上情人節、李彤生日和七夕,他都會找家裡要錢,給李彤買一份禮物。即便偶爾月有結餘,他也會存下來作為戀愛基金,「我在大一下期專門辦了一張銀行卡用來存結餘的錢,打算和她出去旅遊的時候才用。」但事實上,四年來,這張卡的金額最多時也僅有1800元。
旅遊除機票外,包住宿和其他費用
陸曾然告訴記者,從大一下期開始,每個長假他與李彤都會計劃一次二人旅行,預算不超5000元。「九寨溝、黃龍溪、康定、西嶺雪山和海螺溝等許多四川周邊的風景區我們都去過,最遠到過北京,海南去過兩次。」
「來回機票都是我們雙方自己承擔,但到達目的地後的住宿費和其他費用都是由我支付的。」陸曾然說,他認為承擔李彤的旅遊開銷是分內之事。「讓女生給錢,多沒面子。」
據陸曾然回憶,四年來最大的旅遊開銷是在大二和大三的海南行,每次待了10天,每日每人住宿150元,夥食約100元,禮物和門票約1000元。「用在李彤身上的錢就超過了3500元。」陸曾然笑道,這還是保守估計。
今年國慶節僅7天,他在和李彤去上海的旅遊費用就達到了4000元,平均每人2000元。「她在買一些衣服時還是花的自己的錢,我的錢主要是負責吃和玩。」
大學三年半,戀愛經費都由父母「買單」
照陸曾然的戀愛帳單,平均每天夥食費100元,一個月2000元,一學期8000元。截至大四上期,陸曾然與李彤生活費就高達56000元,平均每人28000元。加上7個長假,平均每次開銷5000元,每人17500元。
昨天,在計算後,陸曾然這才恍然,他在女友身上的花銷已經達到了45500元,這個數字還是將所有的節日禮物都排除在外。
陸曾然說,平時大學裡的用度都是從他的生活費支付的。由於陸曾然對父母直言不諱自己的戀情,對於每學期旅遊的要求,父母也並沒有過多阻撓。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陸曾然的父親陸先生說:「其實路費都是他們年輕人AA,陸曾然雖然負擔了住宿和吃飯的錢,也都是在我們答應給他的預算內,李彤也出了不少錢,每次旅遊都買了很多禮物給我們。」
陸先生認為,孩子旅遊開闊眼界也是一種學習,如果戀愛不影響大學成績和畢業,他作為家長並不會過問他們的戀情。
談戀愛大學生平均每月支出647元
日前,有網站就大學生戀愛現況進行了調查,受訪人從大一到大四不等,男生佔31%,女生佔69%。內容包括每月戀愛支出、單身消遣、單身時間、戀愛狀況、戀愛觀等幾大方面。
昨天,在該網站公布的結果上,對於正在戀愛的一部分大學生來說,異地戀佔到了31%。調查中,每月戀愛支出最省的是不花錢,最土豪的是3400元,平均消費支出為647.03元。
學生:最貴禮物為6000元超薄電腦
這一調查結果一經上網,眾多學生紛紛回復。
就讀於西南大學的大四學生李嘉洋說,自己就是從大一開始談戀愛的。「大學四年我每個月用在她身上的錢大概在700元左右,多半都是給她的網購買單,吃飯我們還是AA。」李嘉洋說,近四年來,最貴的禮物是2011年女友生日時送的一臺價值6000元的筆記本電腦。「她是學設計的,家裡經濟情況也不是很好,我就力所能及存了一些生活費,也專賣一些小東西攢錢,給她買了臺電腦。」
李嘉洋承認自己的戀愛基金裡,除了買電腦有一部分錢是通過轉賣二手貨賺得的,平時話費都是從父母給的生活費裡節約下來的。「基本上還是算父母『買單』吧,畢竟我自己還沒工作。」
對於父母買單是否合理的問題,李嘉洋並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一旦工作,將會自己負擔戀愛開支。
「都是花父母的錢,堅持AA」
就讀於重慶大學的女生畢玉琪則表示,大學三年,她從未用過男友一分錢。「即便是吃飯我都堅持AA制,因為我總覺得,大家花的都是父母的錢,他總說要養我,可我卻認為他還沒有養我的資本。」
畢玉琪說,她每月的生活費有1200元,除去一切開銷還能結餘300元左右。「有時,的確會因為一些經濟上的原因吵嘴,比如他找我借錢,沒有及時還給我,我找他要,他就認為我是一個在錢方面斤斤計較的女生。」對此,畢玉琪並不在意,在她看來,自己父母的錢,找男友「追債」是理所當然。「當然了,男生找女生還錢也理所當然。」
(重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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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談戀愛三年半 他為女友花了45500元】昨天,國內某網站公布了《大學生戀愛調查》結果,其中在每月戀愛支出上,平均消費支出為647.03元。重慶小夥陸曾然,從大一開始計算,三年多已為女友花費45500元,而這些錢都是由父母買單。大學每月開銷2000元,承擔女友生活費。http://url.cn/Lm4r2v
2013-11-14 1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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