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教委批准的具備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市屬本科院校、高職院校方可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各相關高校須編制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分專業招生計劃,優先將特色專業、優勢專業招生計劃用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其中:普高類分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分別進行編制;中職類按專業類別進行編制。招生計劃經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具體時間、方式另行公布)。
2018年2月左右將會出版發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填報志願指南》,該書詳細介紹高職分類考試招錄辦法、一檔多投政策解讀、院校招生章程並提供院校招生計劃及志願填報指導。有意購買的考生們可以通過所在中學參加統一訂購,也可通過「重慶招考」網上書店(淘寶店、微信店)購買。
依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等因素按不同招生類型劃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通過媒體和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預計時間為4月上旬)。
分普通文、理科,按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分別劃定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招生、高職專科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文化素質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重慶市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專業統一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高職專科體育類專業招生按照文化素質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重慶市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劃定。
按各專業科類,分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兩個層次,分別劃定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最低控制線;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文化素質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統一划定,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由開展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普通高校自行劃線,報市教委備案後確定。
普高類專本貫通培養項目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含普高類文理科、藝術、體育專科)以及中職類中的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均設置若干個志願,每個志願為1個院校+1個專業。中職類中的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不設置志願,由對應高校實施錄取。
採取網上集中填報的方式。在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後(預計在4月上旬),考生根據意願和招生計劃自主填報志願。
志願設置具體個數和填報辦法及徵集志願設置等事宜,將在志願填報前另文公布,並組織志願填報指導和開展諮詢活動。
實行「一檔多投」投檔錄取模式。錄取時,市教育考試院按照錄取批次順序,根據志願將上線考生電子檔案投檔給考生所填的所有學校,學校根據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以及招生計劃對投檔考生進行審錄並將預錄取結果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市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後,按照「考生最小志願號排序位在專業計劃內確定錄取」的原則最終確定考生的錄取結果。考生可在規定時間登錄指定網站,查看自己的錄取結果。錄取結束後,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實行一檔多投後,取消了專業調劑服從意向,細化並優化了考生選擇,考生可能同時被多所院校的多個專業預錄取。為滿足考生志願順序並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錄取撮合過程將對所有考生填報的所有院校的所有專業隊列的預錄取結果進行檢索,對於排序位在院校專業招生計劃數內的最小志願號的預錄取結果予以確定錄取。同時,確定了錄取結果的考生在其他隊列的預錄取數據予以刪除,這些隊列排序靠後的考生往前遞補,多次循環撮合確認錄取結果,直至符合要求的考生都確定最終錄取結果。
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照顧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照顧政策執行。
符合照顧條件的普高類考生,錄取時在考生文化素質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分投檔;符合照顧條件的中職類考生,錄取時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基礎上加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加分,不得累加)。
報考中職類中的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考生不享受照顧政策。
為了保證考生能夠全面、系統地獲取權威的普通高考報名及複習備考指導,編輯人員正在加班加點完成2018年《考生必讀》一書的編校工作,預計將於11月初出版發行,未參加學校統一訂購的考生,可以通過本微信公眾號內微店或「重慶招考書店」淘寶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