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20年運營,維普網已經成為與中國知網、萬方數據齊名的中文信息服務提供商。其維普查重軟體得到廣泛應用。
找人發了三篇論文後,51歲的小學老師代紅的專業技術等級晉升了,她的人生閱歷也有了擴展。在重慶下轄的一所縣城小學按部就班工作了30多年,她從沒想過有一天會跋涉千裡,去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的法庭,給幫她發論文的公司老闆蔡曉偉作證。
其實論文沒有真正發揮作用。代紅稱,論文雖然給她加了分,但由於當年退休的老師人數大於參評人數,所以她自動從專業技術九級晉升到了八級。但正是因為加了分,才讓她相信自己發表論文的刊物是正規的,不是非法出版物。
但代紅的出庭證言也沒有發揮作用。檢方指控,蔡曉偉在與重慶維普資訊有限公司(下稱維普公司)合作過程中,冒用連續型電子期刊的名稱、刊號,私自出版、印製成紙質期刊,郵寄給作者,收取版面費,法院支持了這個指控。在2018年12月14日作出的一審判決中,修水法院認定蔡曉偉等七人非法從事出版活動,自2014年10月至案發共組稿出刊1000餘期,印刷紙質期刊22萬餘冊,共收取版面費、排版費、印刷費等費用5299萬餘元,其中蔡曉偉等三人系主犯,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四年半至三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另外四人系從犯,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緩刑,並處罰金。
一審宣判後,蔡曉偉向九江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尚未開庭。
蔡曉偉的一審辯護律師堅稱,郵寄給作者的紙質刊物是免費的非賣複製品,不應被認定是出版、發行行為。另一名出庭證人、供職於電力公司的王梅告訴財新記者,在她評職稱的時候,電子期刊和紙質期刊一樣管用,所以她不認為自己受騙了,「我要紙質的刊物只是為了收藏」。論文發表後,她評上了副高級的高級經濟師。
在中國,發論文不論目的還是過程,時常有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是我自己寫的論文。」王梅堅定地說。代紅則稱自己「老了,大腦一片空白」,回憶不起來論文的內容。在發表過程中,她們都花了幾百元錢,這筆錢表面上師出有名,是參照「國際慣例」的版面費,但實際上到底屬於什麼性質、花在了那裡,很少有人願意追究。
2018年10月17日,凌晨4點,代紅在重慶江北機場候機室見到了王梅,她們和蔡曉偉的家屬先乘飛機,再坐汽車,顛簸至晚上9點到達江西修水縣。第二天早上,蔡曉偉等人被控非法經營案一審開庭,兩位證人出庭,在控辯審三方面前,代紅講述了在「正規期刊」發表論文的經歷。
代紅說,她通過國內知名的大型中文期刊文獻服務平臺維普官網上公布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進行投稿——這用來證明主犯蔡曉偉和其公司對外徵稿獲得了維普公司的授權;發表成功後,她主動提出要一份紙質刊物留念,對方才把刊寄過來,沒有收取費用——這用來證明對方不是主動傳播紙質期刊,並且不以此牟利。
與如今普遍高學歷的年輕教師相比,代紅年輕時幾乎沒受過學術訓練。那是上世紀80年代,大學生還鳳毛麟角,代紅初中畢業時父親因病去世,她得以接班當上小學老師,隨後她到教師進修學校學習兩年,直到工作多年後,才考取了大專文憑。
發論文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掛鈎是一種通行的做法。由於只有少數人真正有發表論文的學術能力和精力,職稱論文發表代理應運而生。在這個灰色江湖中,論文代理連接了上遊的期刊資源與下遊的發文需求,從中層層賺取費用。因為需求和利潤巨大,多數代理提供代寫、代發服務。發表論文已經成為一種可以買賣的商品。
維普公司前身為中國科技情報研究所重慶分所資料庫研究中心,1989年推出《中文科技期刊篇名資料庫》軟盤版,是中國第一個中文期刊文獻資料庫。2000年維普網上線,次年獲得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出版許可。經過近20年運營,維普網已經成為與中國知網、萬方數據齊名的中文信息服務提供商。其維普查重軟體得到廣泛應用。
46歲的蔡曉偉是維普論文查重軟體的主要發明人,另一方面,他又像是期刊版面的批發商。蔡曉偉手握十本電子刊物和三本紙質刊物的正規授權,負責宣傳、收稿、預審、排版、發行業務。巨額盈利來自收稿環節,收稿越多,版面費賺得越多。和紙質期刊不同的是,電子刊物對出版周期和版面的規定並不嚴格,這意味著只要收到稿件,可供「出售」的電子版面便沒有限制。
「維普電子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成了滿足職稱論文發表需求的寶庫。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蔡曉偉掌握的連續型電子刊物版面價格低、容量大、出刊速度快,「讓人眼紅」。
但入罪的關鍵問題出在作為「贈品」的紙質版上。代紅說,不記得是怎麼攢出三篇論文的了。維普網的客服人員先看了她的論文,給她推薦期刊,她選擇了《教育》,交納幾百元版面費後,論文即順利發表,客服稱那是一本有正規「CN」刊號的學術期刊,文章被維普網收錄。一個月後,樣刊寄來,代紅將封面、目錄和有自己文章的部分複印下來,上交登記,通過了學校和縣教育局的審查。王梅的論文發表過程類似,她在《經濟》發表了論文,評上了高級經濟師,後來她還曾幫部門主任聯繫發表,也成功了。
她們的陳述中,對最後一步都有些輕描淡寫。但如果對他們上交的紙質「樣刊」仔細觀察,會發現在蒙著塑料膜的封面上,無定價和郵發代號信息,而大號字「教育」或「經濟」旁,用小號字寫著「中國科技經濟新聞資料庫·教育」或「中國科技經濟新聞資料庫·經濟」。在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網查詢,會發現小字才是刊物真正的名字,刊號類型屬於「連續型電子期刊」,主辦單位是維普公司。
根據2008年3月頒布的《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是指以數字代碼方式,將有知識性、思想性內容的信息編輯加工後存儲在固定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上,通過電子閱讀、顯示、播放設備讀取時用的大眾傳播媒體。據此,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原九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出具鑑定書,認定上述紙質樣刊為未經批准擅自出版、印刷的出版物,屬於非法出版物。
但蔡曉偉方並不認同。「其實就是電子刊的列印件,是非賣複製品。」他的一審辯護律師、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雨稱,這種只向作者本人提供的紙質期刊,不具有公眾性與傳播性,不屬於「出版」,應屬「複製」電子期刊。
蔡曉偉的身份與維普公司有密切關聯。他在重慶市環境科學院有一份公職,由於曾主導開發了維普論文查重軟體,蔡曉偉以技術入股維普公司的子公司重慶泛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泛語公司),佔股5%。泛語公司負責運營維普公司的查重和出版業務,蔡曉偉擔任副總經理。
2015年起,蔡曉偉控股的重慶吉考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吉考公司)獲得了維普公司的授權,對十餘本電子刊進行收稿、初審、排版、發行等工作,吉考公司從中賺取版面費差價。
維普公司相關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出版複製品」在公司內部也曾有爭議。2016年10月,原重慶市文化委曾要求維普公司核查旗下連續型電子期刊涉嫌存在擅自變更刊期、印發紙質期刊等違規問題,維普公司對此進行了整改,並被處於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剛整改完,吉考公司就遭到毀滅性打擊。2017年4月上旬的一個上午,吉考公司負責財務和郵寄紙刊的工作人員在上班路上,被湧上的修水警察控制,然後押解至修水,於4月13日被刑事拘留。之後不久,吉考公司法定代表人、排版部主管甘雨,正在北京參加學術會議的蔡曉偉及其合伙人都被修水警方刑拘。除此之外,其合作者李光、鍾靜和河北的印刷廠老闆也被修水警方刑拘。七人陸續被批捕,並接受審判。
在法庭上,電子期刊的紙質樣刊不是出版物,引發了激烈爭論。法院最終採納了檢方意見,將這些紙質樣刊認定為非法出版物。法院認為,根據《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只能以固定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呈現,蔡曉偉等人卻將收錄上網的論文文檔導出編印成紙質期刊郵寄給論文作者,其行為混淆了電子出版物與其他出版物的界限,違反了出版管理法規對出版物實行分類管理的規定,符合「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發行業務」之情形。
一審判決書進一步指出,蔡曉偉等人雖僅將編印的紙質期刊郵寄給論文作者,但對於收到期刊的作者來說,其還能夠閱看到該期刊中其他作者的論文。而相對於論文作者而言,其他能夠閱看到其論文的人,就屬於不特定對象。涉案期刊大多數每期論文數量達數百篇,這就意味著通過蔡曉偉等人的編印、郵寄行為,有數百名不特定對象能夠閱看到某位作者的論文,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傳播效果,故上述行為應當認定為出版、發行行為。
法院認為,蔡曉偉的行為嚴重擾亂出版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刑法》第225條、《出版管理條例》第61條、《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等規定,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蔡曉偉一審獲刑四年六個月,並被處以罰金450萬元。
「幾乎所有國內的電子連續出版物都有紙質版本。」一位維普公司人士堅持認為,蔡曉偉的行為不是非法出版。「我們普遍認為的非法出版,一個是出版的內容違法,一個是出版的流程非法。我估計法院認為印刷流程是出版,但我們認為這些電子刊物出版的最終狀態是在維普網上進行展示,並在網上供公眾查詢訂閱。每個月印刷的幾千本紙質刊物只是寄給作者,沒有進行公開傳播。僅憑有紙質刊物而認定為出版,實質上將出版的概念狹隘化了。」
知名傳媒法學者魏永徵則認為,本案中「行為人不法是肯定的」。魏永徵強調,中國對出版實行許可制度,書報刊出版、電子出版物出版、網絡出版等,都必須分別取得許可,不能相互貫通。
55歲的下崗工人蔡小平東奔西跑,到處為弟弟蔡曉偉鳴冤,他們的父親曾經是學校校長。蔡小平說,父親從小教育他們兄弟姐妹誠信為本,他認為弟弟不會欺騙客戶。「遇到有意見的,我弟弟都第一時間把錢退回去的」。
辯護律師稱,受害人在此案中幾乎沒有存在感,令人感到詭異。其實,蔡曉偉案發,是由一個修水籍論文代理被舉報作為緣起,警方順藤摸瓜,最終查到了維普電子期刊。這位論文代理被調查半年後,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但此案也被公安部指定異地管轄,後來在與重慶相距1100餘公裡的江西修水審判。
這名作為引線的代理名叫郭慧文,生於1991年。2015年從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畢業,在廣東、上海工作了幾個月後,2016年3月回到江西修水老家,在淘寶上先後開了多家網店,主營論文指導、論文修改,論文發表等業務。
這是論文發表「金字塔」的最底層、一個典型的內容生產小隊。
郭慧文對警方供述,他冒用其他公司的營業執照,用Photoshop軟體製作了假的授權書和圖片廣告。他在堂叔家二樓組成了「工作室」,找了自己的堂弟和兩名朋友合作,買了三臺電腦。他們自稱「老師」,通過「旺旺」接單,如果接到發表論文的需求,會先要求買家填寫約稿發表申請單,然後分門別類進行發稿操作。
按照「省級」「國家級」之分,郭慧文收取客戶發表費用數千元至上萬元,但大多數時候是虛假髮表,他用Photoshop製作刊物的錄用通知單,欺騙客戶確認收款,一些單位評職稱只憑錄用通知單就能糊弄過去;對於嚴格的客戶,他就付錢給更高一級的代理,尋求真實發表門路,並從中賺取50%以上的差價。
為了拉生意,郭慧文在各種網站發布小廣告,他有時冒充國家級期刊的編輯發布徵稿信息,有時則推廣自己的團隊「聯合創優」,號稱提供原創論文代寫,「包通過、包修改」,版面費標價數千元。在廣告中,郭慧文稱團隊有八年專業論文服務經驗,全職員工20人,擁有兼職博士、碩士30人。實際上這些論文多數時候都是郭慧文和只有高中學歷的其他三人操刀,收費每千字80元。
客源逐增,終於穿幫。從2016年開始,位於河北石家莊市的《疑難病》雜誌社時常接到作者來電,諮詢何時能夠發稿。編輯們查詢後,發現並沒有收到稿件,但有作者稱接到了電子版的稿件錄用通知單,上面有編輯部印章。後來,《疑難病》雜誌社在「志趣網」找到了冒牌小廣告,並把情況反映給了主管部門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隨後,線索被移交給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下稱全國掃黃打非辦)。
郭慧文在「志趣網」小廣告上留的聯繫方式被全國掃黃打非辦向下層層轉送,最終到達修水縣文化廣播出版局。2017年2月8日,修水縣警方受理此案,當天中午即聯合多部門對郭慧文的工作室進行突擊檢查,查獲桌上型電腦、手機、銀行卡等,郭慧文從後門逃走,兩天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涉嫌詐騙罪被取保候審。警方查明,郭慧文涉案金額達30餘萬元,非法交易177筆。
郭慧文對警方承認,他在「公務員之家」「志趣網」等發布了《疑難病》《中國寄生蟲與寄生蟲病》《中國醫師》等雜誌的徵稿廣告。但他不是惟一的虛假代理,在打給《疑難病》雜誌社的多個電話中,有一些作者是被北京的假中介所騙,比如一名廣東的產科大夫,為了晉升主任醫師,她聯繫了一位自稱「高編輯」的人,給位於北京的郵政地址匯去了6500元。這位大夫在一封信中這樣陳述被騙的原因:「在我們那裡,如果不通過中介,投出去的文章基本石沉大海。」
給雜誌社打電話的作者們還提到了維普網,稱有中介徵收論文,最後將文章發到了兩者合作出版的增刊「《疑難病》雜誌綜合版」上。他們還收到了紙質刊物,每期厚達數百頁,刊登論文數百篇,每篇收取高額版面費。《疑難病》雜誌社為此曾發函與維普公司核實,對方回復並無此事,也不會對非法增刊收錄上網。
郭慧文案被官方稱作江西九江「1·10」假冒學術期刊詐騙案,屬大要案之列。2017年2月24日,江西省掃黃打非辦、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決定將其列為2017年聯合掛牌督辦案件,隨後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又將其列為聯合掛牌督辦的十起案件之一,要求深挖犯罪源頭,徹查利益鏈條。
郭慧文找過的上級代理有三個,轉走了20餘篇文章。他的上級包括大學同班同學鍾靜,他與鍾靜合作成功了九筆訂單,共收取買家12120元,分給鍾靜2200元。鍾靜自稱是《醫藥衛生》編輯部的主任,當天就能出具錄用通知單,承諾「今天給文章明天就能見刊」,還能直接向作者郵寄紙質期刊。
2017年4月13日,鍾靜因涉嫌詐騙罪被修水警方刑拘,5月19日被檢方批准逮捕。同一天,修水檢方作出對郭慧文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鍾靜自稱主編,其實令郭慧文有點不服氣。「這是不可能的,編輯都不可能,她是假冒的,也是為了讓論文作者相信,增加可信度,作者才願意出版面費。」
郭慧文說,鍾靜曾給他發來一個網址,稱是《醫藥衛生》(全文版)的官方網站,網站「編輯部主任」一欄寫有她的名字,但他說一看就知道網址是假的,因為這本刊物在維普網上出版,沒有其他官方網站。
兩人在大學裡學的是工商管理,畢業後卻都投身論文發表行業,短短半年內一個成了主編,一個自稱編輯和論文指導老師。
27歲的鐘靜是被舅舅拉入行的。2015年7月大學畢業後,她在地產公司上班。當年底,舅舅李光向鍾靜介紹了正在做的醫學類學術論文生意,拉她入夥。鍾靜稱,她最初不清楚具體做什麼,只聽到是做評職稱發論文之類的事,工作內容輕鬆,待遇不錯。李光讀過大學,是親戚裡比較有能力的人,鍾靜很尊敬,「他是我的舅舅,不會虧待我」。
李光是貴州人,41歲,浸淫期刊行業多年。2015年10月,朋友告訴他有人可以將維普公司的《醫藥衛生》(全文版)拿出來自己做,問他有沒有興趣一起合作。於是他趕到重慶,在長江的遊輪上第一次見到了蔡曉偉。談話間,李光向蔡曉偉闡述期刊行業的運作模式,「關鍵是要徵到稿件,才有利潤」,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合作。
《醫藥衛生》(全文版),即《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全文版)醫藥衛生》,是維普公司旗下的40本連續性電子期刊之一,由其子公司泛語公司運營。
泛語公司出版中心僅有十幾名有資質的編輯,難以運營數目眾多的期刊徵得稿件,於是蔡曉偉控股的吉考公司入局,承包了中文期刊科技資料庫中《教育》《科研》《經濟》《醫藥》《工業》(A、B、C)《工程技術》(全文版、引文版)《醫藥衛生》(全文版)《教育科學》(全文版)《社會科學》(全文版)《自然科學》(全文版)等13類連續型電子期刊和三本紙質刊物的部分業務。一份蓋有維普公司公章的合同顯示,吉考公司負責刊物的宣傳、徵稿、初審、排版、發行等業務。
泛語公司相關人士稱,他們仍然負責期刊的二審和終審抽查,並保有籤發至維普網的權力,吉考公司向泛語公司繳納35元/版左右的「平臺使用費」。
吉考公司將徵稿和初審業務繼續下放。除李光,還有其他在期刊行業有徵稿資源的人加入。他們組成了四五個「編輯部」,分門別類進行徵稿,向吉考公司財務繳納120-160元/版的費用。
李光在重慶渝北區的一處民房裡裝了幾臺電腦和電話,組建了「《醫藥衛生》編輯部」。2015年11月,鍾靜前往上班,李光給她安排了「師父」,並向她提供了一系列資料,其中包括《各類醫療人員信息名單》《醫療學術終端電話拜訪話術》和一個假冒官方網站,鍾靜和公司其他員工據此逐個聯繫各醫院的醫療人員,自稱國家級重點刊物編輯,詢問是否有評職稱的需求,承諾「代寫代發」,作者的學術論文能被維普官網收錄,並收到正規的紙質學術期刊。他們還把假網址提供給作者查實身份。
如果作者有發文章的意向,會收到一份論文發表服務協議,稿件發過去後就會收到稿件錄用通知單,提示文章審核通過,應交納版面費。交費後,稿件發表,作者還會收到一份紙質刊物和編輯部自行製作的榮譽證書,以供評職稱使用。
根據價目表,代理和作者的收費不同,代理轉來的論文收費200-300元/版,如果是直接想要發表論文的醫療人員,則收取600-1000元左右。此外,李光也可以代理髮布《醫藥衛生》(全文版)之外的維普電子刊物,但收費略高,賺個差價。
「《醫藥衛生》編輯部」運轉起來後,鍾靜成為十幾名員工裡的主管,自稱主編。「編輯部」會對收上來的稿件質量進行初步把關。鍾靜告訴警方,收到文章後,先由本人審核,再把文章放入維普期刊發表平臺檢測文章重複率,如果文章重複率過高,平臺就會將文章打回來修改,如果文章通過了,就能到平臺上下載稿件錄用通知書單並列印出來。有時系統卡頓,她就直接用Word軟體製作通知單發給代理,以便快速收到錢。
鍾靜供述,與「《醫藥衛生》編輯部」合作的代理有上百個,每月發來近千篇稿件,收來的版面費超過20萬元。當上傳至維普期刊發表平臺的合格稿件滿300篇,她就會和吉考公司排版部聯繫,並上報需要紙質期刊的數量,大約20天後,吉考公司發行部便會將紙質期刊郵寄給作者。
2016年2月,鍾靜註冊了重慶縱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一個月後,她找人私刻了一枚「中文期刊科技資料庫(全文版)醫藥衛生編輯部」的印章,做了一張「工作證」,上面寫著她的名字和「維普資訊編輯部主編」的字樣。2016年11月起,版面費不再打入吉考公司財務人員的帳戶中,而是直接打給鍾靜。李光團隊直接與維普公司籤署協議,不再將版面費利潤分給吉考公司,只向其繳納少許排版、郵寄紙刊的費用。
通過維普期刊發表平臺,稿件從「編輯部」湧來,經過吉考公司粗加工、泛語公司審核,源源不斷地在維普網發表。
據曾在吉考公司從事排版工作的人員描述,當期刊的300個版面上傳滿了,他們就會在平臺上將文章全部下載,在Word軟體中對文章進行排版,並製作目錄,之後將排好版的文檔上傳至平臺審核頁面上。泛語公司的持證編輯在平臺上審核、修改,偶爾主編會進行抽查,審查結束後點擊「確定」按鈕,稿件就會上傳至維普官網上。稿件確認發布後,吉考公司發行部會把刊物傳給印刷廠進行印刷,寄送給作者,「紙質刊物是免費的,每篇文章最多寄兩本」。
泛語公司內部人士透露,吉考公司是泛語公司的主要徵稿合作方,從2015年底至2017年3月,泛語公司十幾人的編輯團隊共審核電子刊900餘期,每期300個版面,包含27萬餘篇論文,平均每月審核發布60期電子刊,每人每月工作量在5-6本。
不過,論文數量每月並不平均。論文多少與職稱評審規律有關,比如在2016年年底,《教育》收稿量爆增,12月單月發表論文8000餘篇,排滿了29期。
職稱論文發表市場規模龐大,人們早已習以為常。
楊科研究生畢業後,在江西一所高校科研處工作,負責科研管理和考核,時常有教師問他是否有發表學術論文的渠道。有一天閒聊時,坐在身旁的同事稱,可以幫他把論文發表到維普公司旗下的《教育》《科研》《工程技術》等刊物上,還能提供正規的紙質期刊,於是他把找過來詢問的教師介紹了過去。
不久後,楊科離開高校前往小學教書,他發現身邊的同事仍然在為論文煩惱,便萌生了「賺一點差價」的想法,決定當一名論文代理。他在網上找到了其他上線,他們的發表渠道同樣是維普公司旗下的電子刊物,但版面費比前同事更便宜。於是楊科幫同事發表了29篇論文,每篇收取300-500元,交給上線200-400元,共盈利約5000元。
劉二後是江西一家礦業公司人力資源主管。公司為了承包更大規模的礦山工程,必須提升整體資質,讓15名工程師爭取到高級職稱。於是劉二後聯繫了此前認識的一位建工學校的老師熊大。熊大是一名論文代理,最終兩人了談妥了包含代寫費在內的520元/版的價格,劉二後用公款付錢後,維普網的電子期刊《工程技術》上出現了其15名公司員工的論文。
建築工程企業主要靠承包項目盈利,相關資質、許可證在項目招投標或審批階段發揮重要作用,這些資質又與員工職稱掛鈎,因此產生了對論文的剛需。熊大的客源主要來自這類企業的人力資源主管和資質經理,經他之手共發表了73篇論文,每篇抽成百餘元後交給上家黃光明。
黃光明曾從事教師培訓工作,接觸到不少老師後,他發現「做發表這一行社會需求很大」,於是辭職轉行。2015年,他在QQ上聯繫到了「維普期刊雜誌社」的編輯,之後在自己家裡成立了工作室,在網上招募了10多名工作人員,購買了各行業公職人員的信息,打電話推銷發表業務,一共接單500餘筆,獲利20多萬元。
一接近維普公司的人士稱,論文版面市場已形成一條「產業鏈」,上遊是期刊的資源,中遊一大批代理,下遊是作者。吉考公司作為上遊供貨商的一部分,開出的120元/篇價碼,遠遠低於其他普通紙質學術刊物的300-500元/篇,再加上發表快,幾乎沒有版面限制,因此將中遊的代理全都吸引了過去,影響了其他刊物的稿源。
多個論文代理稱,收取版面費是「國際慣例」。但這種說法遭到一位熟悉國際學術期刊行業的人士駁斥。「國際學術期刊沒有版面費(page charge)這個東西。」她對財新記者表示,如果是開放給所有人免費獲取的期刊,因為圖書館無需付費訂閱,對於發論文的作者有一個文章處理費(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但文章處理費和國內所謂版面費有很大不同。首先,文章處理費是在論文通過評審、確定發表後才收取,而國內的版面費都是先付費再發表;其次,文章處理費公開透明,且收費和文章長度無關,同一本期刊發兩頁和十頁的文章,價格是一樣的,因為是根據整個期刊編輯運營成本平攤,而國內很多版面費是按頁數收取;第三,國際上開放獲取的期刊收了文章處理費後,不會再收任何訂閱或者購買費用,所有人都可以免費閱讀、下載。
對於有償發表論文,官方一直態度明確。早在2000年,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就發出通知,禁止收費約稿編印圖書和期刊。2001年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2005年頒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規定》也都規定,期刊出版單位不得出賣、出租、轉讓版面。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規定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
事實上,因從事論文交易而鋃鐺入獄的已有先例,所涉罪名包括非法經營罪、受賄罪、行賄罪等。
2017年5月16日,一則官方通報震動學術圈:湖南省社會科學院《求索》雜誌社原主編烏東峰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審查結論稱,烏東峰長期利用學術期刊陣地和職務便利,夥同他人私自大肆收取作者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2018年4月,烏東峰被檢方提起公訴,其是否已經審理判決,至今尚無公開消息。不過,根據2018年下半年陸續公開的多份行賄、受賄案判決書,作為核心期刊的《求索》雜誌,其版面堪稱「千金難求」——烏東峰夥同情婦從多個論文中介處收取版面費近千萬元,價格從2008年的每篇約3000元一路上漲至2016年的每篇約30000元。
論文買賣仍存在於各個角落。財新記者以評職稱為由,撥通了某社交平臺徵稿廣告上的電話,一名自稱「丁編輯」的論文代理熱情介紹業務,推薦了數本「國家級」「省級」期刊,其中某省級期刊「寫發全包1000元一版,內容全彩印刷,全書160頁」,而某「原北大核心,封面帶核心字樣」的國家級期刊,「兩版寫發全包3600元」,如果10人以上組團,可在總價上優惠2000元。財新記者在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網上查詢這些期刊的刊號,發現均是正規期刊。
對於代理代寫論文、虛假髮表的問題,前述接近維普公司的人士稱,公司只負責提供平臺和審查稿件內容。「我經常和監管部門接觸,他們也提醒我們要注意質量,注意合作方的素質和資質問題。可能我們原來的管理方式比較粗放,對下面的質量管理沒有那麼好」。
蔡曉偉等人被捕後,維普公司電子刊業務並未停滯,他們又與其他代理籤訂了協議。據稱,他們對新的合作夥伴管理更加嚴格,減少了大概一半的收稿數量。「要把整個管理體系變過來,不能讓他去層層分包,不能有可能被抓住的漏洞。另外,我們準備從今年開始建立交叉的審核方式,多一些審核人員,再想辦法壓縮文章的數量,提高對文章質量的要求」。
這位接近維普公司的人士強調,即使沒有紙質版本,維普的電子學術期刊仍是有刊號的正規期刊,符合評職稱的要求。
在魏永徵看來,代寫代發論文成為牟利的產業鏈,嚴重影響了學界聲譽。但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規對「版面費」進行界定,值得有關部門研究。
魏永徵說,當下除少數高質量的學術期刊有國家資助,多數學術期刊由於印數有限,確實存在經費上的困難。「向作者收取版面費的現象相當普遍,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作者為了發表論文、評定職稱,也願意支付費用,這不僅難以保證論文質量,也成為滋生不法產業鏈的溫床。」
他認為,與其暗中交易,不如公開向作者收取印刷紙張等成本費,形成規範。在他看來規範至少可以列出幾條:一、刊物經費確有困難,經過審批;二、論文須經專家評審通過,不能給錢就發,嚴懲代寫;三、收入單列,僅用於貼補成本,不得牟利,如有結餘可用來獎勵優秀論文等;四、尊重作者智慧財產權,不得再將論文以其他方式傳播獲利。「希望有關部門注意研究解決,從根子上剷除這種不法產業鏈」。
來源於《財新周刊》
文中代紅、王梅、李光、鍾靜、郭慧文、楊科、劉二後、熊大、黃光明均為化名
察言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