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1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高邑縣一名老人違反防疫規定,未戴口罩,試圖外出。他與社區防疫人員發生衝突,多次試圖搶奪防疫人員的手機。
據媒體報導,老人疑似當地某單位退休領導。對此,已成立包括紀檢監察委在內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將儘快向社會公布。
雖然涉案老人的身份尚未得到官方確認,但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他們在防疫期間有什麼樣的「身份」,都不是讓防疫工作混亂的理由。即使他真的是一個退休的地方官員,他也不應該「擺官威」或「擺架子」,企圖推翻規定,凌駕於規則之上。
新冠病毒的特殊性,決定了它需要各方的努力與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控制效果。如果因為少數人的「耍特權」和不合作而浪費了大多數人的努力,那麼影響可以說是相當惡劣的。
石家莊市代市長馬宇駿1月9日表示,雖然近兩天新增陽性確診病例有所下降,但根據專家判斷,是否出現拐點仍不確定。此外,溯源工作仍在進行中,疾病傳播狀況沒有降低,傳播風險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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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形勢下,如果有人鋌而走險,認為防疫相關要求毫無根據,不僅會造成一線防疫人員編織的防疫網絡出現漏洞,也會消耗防疫工作的時間和精力。
近期,寒潮導致天氣極端寒冷,這也加大了防疫防控的難度。許多一線防疫人員負責嚴寒天氣的疫情防控。1月7日,石家莊市社區工作人員李瑞芝在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時,感到噁心暈倒,他再也沒有醒來。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下,雖然戴口罩、量體溫會給正常生活帶來一些不便,但我們不應忘記,正是這些「累贅」使我們能夠有效地「鎖定」疫情。
從某種程度上說,疫情防控的有效效果,不僅是要依靠政府、醫院和感染者的努力,還需要多方努力才能達到相應的效果。
另一方面,要明確權利和義務的界限,讓公眾清楚地知道在什麼機制下,應該履行什麼義務,違反防疫的義務會造成什麼後果,這並非沒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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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北京一男子因不滿社區巡查登記,駕車闖入社區防疫檢查站,致兩名工作人員受傷,該男子後來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今年1月,瀋陽一對父子因在核酸檢測點毆打警察,分別被判刑10個月和1年。
從這個角度看,用法律規範約束人們的行為,也是一種警示和威懾。在這種情況下,對強迫自己闖關、侮辱防疫人員的「傲慢」者,不應輕率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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