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聽的歌,留言告訴我
作者:吳思同
讀到第五章,你想到了些什麼嗎?
這一章裡,阿給經歷的或許是你未曾想到的事情
很奇怪,但我保證我沒有造假
讀下去,讀下去
上一章 點這裡
高考完了,我沒有聽我媽的話去找我爸,還是回到了那個出租房。我媽的東西基本上都還在原來的地方,但自此就只剩下我一個人生活。成績出來以後,我拿著破破爛爛的成績,報了幾所野雞大學的音樂專業。
我媽因為有了新的家庭,並且很快就懷了那個男人的孩子,或許還因為她以為我跟著我爸過得很好,很少主動聯繫我。有時候兩三個月,我們都通不上一次電話。我爸每個月往我卡上打兩千塊錢,在「良心發現」的時候會來看看我,偶爾還會丟給我兩百塊錢買煙。
儘管我爸重男輕女,我又成了他唯一的兒子,但他對我的態度始終很差。看到屋子裡一地的菸頭和啤酒罐,還有永遠都不清不醒的我,他就會氣不打一處來,用最難聽的語氣夾著各種各樣的髒話罵我連狗都不如,罵我媽是不要臉的婊子。我知道,如果不是擔心沒有兒子送終,他連罵都用不著費力。
只要一想到我要靠這輩子我最恨的人養我,我就覺得噁心。
所以在我得知高中最好的朋友去酒吧駐唱的時候,我打了好幾個電話讓他幫幫忙,跟老闆推薦推薦我。三番四次地請求,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吧終於答應讓我在每個星期三和星期四的晚上去唱歌,每個小時我能拿六十塊錢。
我不知道是因為長期抽菸喝酒導致的精神不振、臉色蒼白,還是因為太少和別人打交道而養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朋友說我看起來弱不禁風,沒有一點男人的樣子。我去酒吧唱歌的第一天,就有一個帶著玩味眼神的男人來問我是不是gay(男同性戀),我說我不是,但他還是不依不撓地向我要微信。酒吧裡的服務員看見了,奔走相告,很快整個酒吧的人都說我是gay。
然後都叫我阿給。
我沒有什麼感覺,我真的沒有什麼感覺,我只想著我每唱一天晚上就能拿兩百四十塊錢的工資,生意好的時候,老闆還會多給我五十塊錢。後來我又去了別的幾個酒吧唱歌,其中還有兩個gay吧(同性酒吧),工資更高,環境也更亂,DJ的聲音震耳欲聾,駐唱完全只是擺設。幹了一個月,聽我唱歌的人沒有幾個,聽說我是同性戀,拐彎抹角來約炮的男人倒是有不少。
對於我是不是同性戀,還有那些酒吧裡形形色色、搔首弄姿的女人,我一點都不在乎。我賺的錢慢慢地比我爸給我的更多,我可以每天抽雲煙,也買得起裝備,不需要再擔心因為抽菸喝酒而沒錢吃飯。我接受了阿給這個名字,不用和別人介紹我的姓,這一點就能讓我感到安慰。
用一種恥辱去換另外一種恥辱的解脫。
你覺得值得嗎?
我覺得值得。
我爸聽說了我去酒吧唱歌,也許還聽說了我是同性戀。一天早上,他急匆匆地趕來我家,一腳踢開房間的門,把我從床上扯了起來,抬手就是一巴掌。
「我x你個兔崽子!書讀不好,就會做些他媽的不要臉的醜事!」
那一巴掌把剛睡著的我打清醒了,我條件反射似的,反手也給了他一巴掌,沒打準,打在他的腦門上。
看清了眼前的人,也猜到了他怒火中燒的原因。
「你憑什麼打我?你憑個毛線罵我!」也許是賺了錢讓我有了底氣,我第一次對他大聲地吼了出來。
「你他媽…...敢打你老子!」他還想再給我個耳光,但被我用手擋住了。
「你……你你你,你竟然跟男人在一起!是不是當個男的都想學你媽那個婊子?哈?你他媽非要找男人!非要找男人!」他氣得滿臉通紅,布滿皺紋的額頭上青筋凸起,右腳狠狠地往我小腿上踹。
「我就是找男人,我就是找男人也比你個混球強!」我用力地把他推開,踩著拖鞋,抓起桌子上的煙盒轉頭往門口走。
「你小心得愛滋病!」
那天我在網吧裡打了一天的遊戲,疲軟,倦乏,但是心頭的怒火卻越燒越旺,難以遏止。
到了晚上,我像平常一樣去酒吧駐唱,心裡煩躁得很,眼看根本沒有人在聽我唱歌,乾脆不唱了,自己一個人坐在吧檯喝悶酒。
那一天晚上,在酒吧裡藍藍綠綠的昏暗燈光和吵鬧不堪的音響裡,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孤獨。我閉著眼睛,想起我的生,也想到了我的死。心裡的恥辱,心裡的悲涼,毫無依靠的無助感讓我每一秒鐘都過得無比煎熬。我突然很想我媽,很想抱抱她,可只要一想到她的離開,想到此時此刻她的懷裡是她新生的兒子,所有的想念就都被怨恨淹沒了。
一個經常來酒吧喝酒的男人,看起來三十多歲的樣子,穿著和酒吧毫不相襯的西裝,手裡拿著一個只剩下半口威士忌的玻璃杯,坐在我左手邊的椅子上。
「有煩心事?」他笑著問我。
「沒有。」
「請你喝一杯,陪你聊聊?」他看我手裡拿著啤酒,就向酒保要了一打百威。
酒精上頭,呼吸著酒吧裡渾濁的空氣,加上已經一天一夜沒有睡覺,喝了不到半打酒我就開始頭暈。或許是因為太久沒有人能跟我談心了,我忍不住把所有的委屈、積壓的難過和多年的憤怒都告訴他,還很不男人地沒有忍住眼淚。他安靜地聽我說完我的心事,給了我我想要的同情,沒有把我不想聽的鼓勵說出口。
「我明白你。」他說。
「我的命嗎?」我問。
「你可以逃離的,不是沒有辦法的。」他說,「我可以陪你,幫你。」
他的聲音很好聽,低沉平靜。他眼帶笑意地看我,告訴我他曾經的灰暗。我們聊了很多很多,我忘記了自己的生,也忘記了想要去死,第三打啤酒剛上的時候,我就看不清他的輪廓了。
第二天我在酒吧附近一間快捷酒店的房間裡醒過來,腦袋重得不行,我感到莫明其妙地到處找手機,最後在枕頭底下找到了。另外還有一張名片,名片上空白的地方寫著一句話:我明白你。
我想起和西裝男喝酒談心的事情,一個陌生人沒有把爛醉如泥的我丟在酒吧裡,我的心很久都沒有感覺到這樣的溫暖。我把他的名片塞進口袋,離開了酒店。
回到家裡睡了一天一夜,我好像醒了。
之後我還是在那間酒吧上班,除了掙錢,隱約還多了一個理由。我想再見到他。第二次和他喝酒,他給我推薦了幾本書;第三次喝酒,他告訴我他過去那些失敗的感情;第四次,告訴我他是同性戀;第五次,他看我的眼神是明顯的曖昧;第六次在酒吧喝到昏昏沉沉的時候,我答應了跟他走。
一個人的孤獨到了盡頭,他做的任何事情都不需要解釋了,都是為了讓早已失去意義的生命多一點苟且的延續。在早晨或者傍晚從混亂的夢裡醒來,看著刺眼的日光或漸昏的空洞,能夠有一點點用來憶念的東西。除了不敢死,還能為著點什麼活下去。
我如了他們的願,配上了「阿給」這個名字。
也許那真的是愛呢?我想。
文字:吳思同
圖片: W
校對:張太白
音樂:When I was your man
【有話要說】
前天,我有個室友脫單了。宿舍同慶,人人歡喜,終於等到這一天了啊!
但是她卻無所適從。
她是一個非常自律的女生,哪一個時間必須做哪一件事情,一旦沒能在計劃的時間內完成工作,或者計劃實行起來,先後順序打亂了,她都會感到焦慮。所以,如今有一個人走進她的生活,開始參與她的計劃,甚至是打亂她的計劃,她還沒來得及高興,就先感到惶恐。
我也曾經歷過這樣的時段,因此我十分明白她的感受。當看到別人快馬加鞭地追趕著生活,自己就不敢有一點鬆懈,偶爾打亂一次生活的節奏,愧疚和不安就會漫上心尖。就像一口氣憋久了,最後都忘了怎麼呼吸才是利於健康的。
最後,周先生發現了我這個毛病,強迫我熬夜,好讓我第二天不再準時五點半自然醒。惴惴不安地練習了兩三天,如他所願,我現在變成一個鬧鐘叫不醒的人。
感覺有點棒。
那對你來說,什麼樣的生活方式才是最有安全感的?
留言告訴我。
今天是重陽節,我爬了一座半的山。
有點想家了。
希望同在異鄉的你,今夜好夢。
晚安。
給我留言
歡迎關注 吳思同
別忘了右下角點讚呀
可能你還想看
For real,forever
阿給的故事(四)
舊紙書籤 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