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身故,女兒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復效期間不賠,法院:必須賠

2020-10-13 好買保

閱讀前請點擊關注,保險諮詢、索賠維權,請私信好買保,專業索賠專家有問必答

保險公司售賣的是保險產品,他們售賣的保險產品只有滿足了客戶的需求,消費者才願意掏腰包進行購買,這是一項交易,實際上也是抓住消費者的一種博弈心理,消費者買保險是有一定拒賠風險的,是有可能白白花錢的,保險公司還是可以讓消費者願意購買,這充分抓住了人們的消費心理。

俗話說有需求就有市場,有些保險公司發展的很好,在很多負面的影響下依然可以駐足市場,這就說明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消費者的信任,雖然消費者信任保險公司,但有的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案例的時候,有時候會咬文嚼字,又或者是將自己犯下的錯誤推到客戶的身上,以這樣的理由來拒賠消費者,消費者當然不能吃啞巴虧,必須要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父親身故,女兒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復效期間不賠,法院:必須賠

01真實案例

在2017年12月份,胡某的父親在當地的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兩全保險,總保額為12萬元,年繳納保費為4249元,繳費方式為銀行轉帳,保單受益人為胡某。

在2019年3月7日,保險公司通過銀行划走了3649元的保費,在2019年3月17日,胡某的父親由於心臟不適,被緊急送醫治療,最終因急性心功能衰竭而突發猝死,胡某在處理完父親的後事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經過一番調查之後,拒賠了胡某,胡某不服,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父親身故,女兒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復效期間不賠,法院:必須賠

02案例分析

保險公司在法庭上辯稱在保單失效之前,保險公司曾多次提醒投保人及其親屬及時繳納保費,這說明保險公司已經履行了提示義務,但是由於投保人自身的原因並未在寬限期內將所欠保費繳納給保險公司,導致保單失效。

在2019年3月6日,保險公司業務員協助客戶辦理了保單的復效手續,被保險人胡某父親在2019年3月17日發生猝死,在保險合同條款中約定:復效之日90天之內,若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本合同效力中止,保險公司將無息退還給客戶所繳納的保費。

法院經過審查認為根據調查胡某父親的銀行流水,在保費繳納寬限期之前,胡某父親的銀行帳戶餘額足以扣劃保費,我院認為只要在寬限期內,投保人帳戶中存有足夠的可扣劃的保費餘額,合同中也未規定消費者有義務要通知保險公司扣劃保費,保險公司因自身原因在保險合同寬限期間未划走保費,因此保險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而在胡某父親身故之前保險公司已經划走保費,可認為胡某父親身故依然在保險期間內,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賠付胡某12萬元。

父親身故,女兒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復效期間不賠,法院:必須賠

03好買保觀點

從上述案例得知,在保單寬限期之內,保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提示義務,而且令人疑惑的操作行為是,明明胡某父親的銀行帳戶存款足夠繳納保費,為什麼保險公司不通過銀行帳戶划走保費,反而在這一直強調自己已經提示了消費者繳納保費,這真的是令人費解,有可能是保險公司自己忘記收取保費,導致消費者保單失效,這也是能解釋清楚的。

我們不能說保險公司有多好有多壞,但是保險公司發生什麼情況都有可能,因此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關注自己已經購買過的保險產品,防止保險公司管理不當,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聲明:本文章由好買保頭條號原創首發,版權所有。轉載請標明出處。保險索賠專家,有任何保險問題私信我,有問必答!

相關焦點

  • 女兒身故父親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必須解除合同,法院:賠48萬
    女兒身故父親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必須解除合同,法院:賠48萬01真實案例在2016年3月份,郭某(化名)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某安福,保險期間為終身,總保額為48萬元,保險受益人為郭某父親。在2017年2月份,郭某因病去世,郭某父親在處理完女兒的後事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郭某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了郭某父親,解除了保險合同。對於保險公司的處理結果,郭某父親不服,於是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女子身故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無證駕駛不賠,法院:賠10萬
    女子身故,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無證駕駛不賠,法院:賠10萬在2018年11月份,趙某駕駛小型轎車與袁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經過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袁某家屬在處理完袁某的後事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最終被保險公司拒賠。袁某家屬無法接受保險公司的處理結果,於是將保險公司告到了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丈夫身故,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超過兩年也不賠,法院:合理
    丈夫身故,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超過兩年也不賠,法院:合理趙某在處理完丈夫李某的後事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調查之後,拒賠了趙某,並解除了保險合同,其理由是趙某在投保的時未如實告知給保險公司李某曾患有白血病的事實,這違反了保險合同中的最大誠信原則。趙某不服,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男子身亡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沒有事故證明,法院:立馬賠
    男子身亡,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沒有事故證明,法院:立馬賠01真實案例一家建築公司在2016年分別在當地的兩家保險公司為自家的工人購買了團體意外傷害險,兩份團體意外傷害險保障內容大致相同,其內容如下:1、被保險人如果發生意外身故或者意外傷殘理賠40萬元。
  • 兒子患病,父親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先天性疾病不賠,法院:得賠
    兒子患病,父親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先天性疾病不賠,法院:得賠周某在孩子出院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經過調查,拒賠了周某,保險公司表示周某兒子所患的疾病屬於先天性疾病,根據保險合同規定,先天性疾病屬於免責條款,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周某不服,於是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女子身故,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超過理賠期限了,法院:得賠
    但是每個業務員的專業水平也參差不齊,如果遇見不專業的保險業務員,消費者購買的保險可能會出現後續的理賠糾紛,保險公司拒賠的事件已經屢見不鮮了,在消費者遭遇理賠糾紛的時候,要保持冷靜,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男子身亡,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法院:別耍無賴,賠付
    但是保險畢竟是人類操控的,那也就有了風險可言,消費者購買保險實際上也是一種投資,只要是投資就會有得失,因此在我們購買保險的時候,就要做好被保險公司拒賠的準備,不要期望值太高,壽險是保險市場的熱門產品,很多家庭都會選擇購買,因為壽險沒有那麼多的限制條件,只要被保險人身故就可以獲賠,一男子買壽險身故被拒賠,究竟是何緣由呢?
  • 男子受傷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職業不一致,法院:必須賠付
    男子受傷,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職業不一致,法院:必須賠付01真實案例在2018年1月份,吳某(化名)在當地的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一張意外傷害保險綜合服務卡,該卡是為消費者提供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身故、傷殘、意外傷害醫療津貼的保障。
  • 丈夫身亡,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死因不明,法院:得賠
    丈夫身亡,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死因不明,法院:得賠方某處理完洪某的後事之後,想起為洪某購買過保險,於是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保險公司表示洪某死因不明,不符合意外險的賠付條件。方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付10萬元保險金。
  • 夫妻身亡,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妻子父親無權理賠,法院:賠50萬
    夫妻身亡,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妻子父親無權理賠,法院:賠50萬保險公司經過審查之後,最後決定拒賠文某,其拒賠理由為高某在投保的時候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其妻子從事的是高風險職業,而且文某不是合法的繼承人,無權申請理賠,因此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文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丈夫身亡,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死法不對,法院:賠付
    丈夫身亡,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死法不對,法院:賠付在2017年7月份,唐某在上班的時候,突然身故,其妻子羅某處理完丈夫的後事之後,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唐某不屬於意外身故為由拒賠了羅某,羅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男子投保後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只能退3000元,法院:賠40萬
    近年來,保險拒賠的案例屢見不鮮,保險消費者從之前願意購買保險慢慢變得對保險避而遠之,這很大一方面是保險公司為了一己之私,消費了客戶的利益,保險消費者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該賠的不賠,不該賠的更不賠,這種行為讓保險消費者逐漸揭開了保險行業的虛偽「面紗」,讓保險消費者逐漸形成了保險真的不保險的觀念意識。
  • 妻子身亡,丈夫理賠被拒,保險公司:自殺不能賠,法院:必須賠付
    妻子身亡,丈夫理賠被拒,保險公司:自殺不能賠,法院:必須賠付張某很是崩潰,每天以淚洗面,在處理完妻子的後事之後,張某想起自己為妻子購買過保險,於是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最終被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表示張某妻子自殺屬於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因此保險公司可不予以理賠。張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女子患重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一分也不會賠,法院:賠30萬元
    保險公司在處理調查理賠案件的流程是很繁瑣的,需要層層的審核,可能到了一個領導那能審核通過,到了另一個領導那裡就會拒賠,理賠員有時候也無可奈何,以至於產生保險消費者得不到理賠金想起訴就起訴這樣的心理;再有就是保險公司有時候會故意給保險消費者找麻煩,有些理賠金額較小的保險消費者,不想走耗費精力訴訟流程,就會選擇放棄理賠。
  • 女子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符合理賠要求,法院:賠10萬元
    女子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符合理賠要求,法院:賠10萬元01真實案例在2018年3月份,許某(化名)在當地的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防癌險,這份防癌險包括20萬元的意外身故保障和10萬元的乳腺癌保障,如果是罹患有其他的婦科癌症,保額為8萬元。
  • 丈夫身故,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投保當天就生病,法院:賠付
    丈夫身故,妻子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投保當天就生病,法院:賠付妻子在處理完丈夫的後事之後,邊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劉某是在等待期之內患病為由拒賠了李某,李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裁決。
  • 男子患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投保之前體檢異常,法院:必須賠
    男子患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投保之前體檢異常,法院:必須賠趙某在出院之後,想起自己購買過重疾險,於是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經過一番調查之後,以趙某在投保之前就患病沒有如實告知為由拒賠了趙某,最終保險公司決定解除保險合同並且不退換保費。趙某很是氣憤,一紙訴狀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男子身亡,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酒駕賠不了,法院:駁回訴求
    男子身亡,家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酒駕賠不了,法院:駁回訴求家屬在處理完張某的後事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經過一番審核調查之後,最後拒賠了張某家屬,其原因是張某酒駕屬於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不在保險公司的保障範圍。張某家屬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 男子患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法院:賠付,通知書寄錯了
    男子患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法院:賠付,通知書寄錯了陳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男子患病,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賠,法院:賠付,通知書寄錯了法院經過審查認為保險公司在2019年7月31日向陳某送達的是理賠通知書,不是拒賠通知書,理賠通知書所描述的險種狀態是合法有效的,因此該理賠通知書不能證明保險公司已經行使了保險合同的解除權,而且保險公司已經收取了陳某2019年的保費,更加充分的說明了該保險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 男子意外身亡理賠被拒,保險公司:重複投保,法院:證據很充分
    男子意外身亡,理賠被拒 ,保險公司:重複投保,法院:證據很充分在保險合同中明文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因乘坐或駕駛自駕車期間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以事故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將按合同基本保額的10倍,給付自駕車意外身故保險金或自駕車意外全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