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受審,被控收受2486萬

2020-08-12 中國青年報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消息,8月12日,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在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趙長青先後利用擔任中國書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中國書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王某某等12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86.65246萬元。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開庭以視頻方式進行。庭審中,公訴人綜合運用多媒體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趙長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趙長青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省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派員指導觀摩,相關人員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和山東省監委於2019年10月28日發布消息: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原副主席趙長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監委監察調查。

趙長青簡歷

趙長青,男,1953年7月生,漢族,遼寧義縣人,研究生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黑龍江團省委副書記、黑龍江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黑龍江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兼省文聯黨組書記等職。2002年11月任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主任,2005年12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2014年4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2015年12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顧問。2018年6月退休。

(原標題《趙長青受賄案一審開庭》)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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