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
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紙筆考試、計算機化考試。
網友們紛紛表示對報考條件有疑惑,先看下報考條件吧:
網友吐槽
大致看了下,網友都集中在以下幾個問題:
18年非全日制考生能不能考?
已經畢業的非全日制考生18年能考,並且今後也能參加今後的法考。22條只限定是「高等學校」,並沒有要求全日制,因此,非全日制、自考等考生均可以考。
18年大三能不能考?
2017司考報名政策的表述「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所以按照往年的司考政策,你複習司考的時候是大三,真正考試的時候你已經大四了,因為司考是在每年9月以後才考,那個時候你正好是大四第一學期入學。
此外,這裡的應屆畢業生包括法本或非法本。因此,以往司考政策指的是「考試時已經大四的在校生,無論是法本還是非法本都可以考。」
按照22條的表述,對於18年法考,現在在讀大三的考生比較尷尬,因為根據對考試方式的解讀,今年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考察,而且客觀題考試的時間很有可能是9月前,意味著你考試的時候還沒到大四,還是大三下半學期,按照往年司考的政策你是不能考的,等你大四的時候才能考。但是,依據這個模糊的法考政策,你似乎又是能考的。
所以,對於在校生能不能考,現在還是模糊的,因為22條語義有歧義,涉及到大家能不能報考的問題,魔方君也不敢亂說,只能進行客觀的分析,只能進一步等官方消息。
關於非法本
作為非法本(包括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入學那一刻我是知曉將來這個學歷可參加司考的,且已經開始為司考作些準備(開始自學法律),法考新辦法也應滿足這一可預期利益。
最後想提醒大家的是:別忘了,現在還是徵求意見
希望大家繼續充分討論,並向司法部提出相關意見與建議。
不必擔心,《徵求意見稿》裡已經明確保護的可預期利益,正式辦法應該不會收回。換句話說,正式辦法只會繼續寬鬆以滿足社會期待,似乎不會往回收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