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6 17: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對外出租27輛車,沒想到租車人不僅不付錢,還將其中部分車輛轉租他人。近日,包河法院執行局法官楊青奔赴300多公裡外的連雲港,在連雲港海州區法院及灌雲縣法院的協助下,為申請執行人帶回了其中7輛車。
今年1月,無錫九州泰隆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向安徽車划算汽車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租了27輛車,並籤訂了汽車租賃合同。合同籤訂後,租車方泰隆公司一直沒有支付租金,在出租方車划算公司多次催促下,返還了其中10輛車,還有17輛車始終沒有歸還。經法院判決,泰隆公司應當立即返還車輛,可該公司並沒有履行判決。
車划算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泰隆公司將其中7輛車轉租給了連雲港某商業聯合會,該聯合會又將車輛或租或賣給了他人。7輛車中,有6輛車在連雲港海州區活動,1輛車在灌雲縣活動。
10月13日,楊青一行抵達連雲港。在海州區法院協助下,先後在商場、公園、租賃公司、飯店門口扣押了4輛車。
另外2輛案涉車輛的實際控制人聽聞法院前來執行扣押,立即駕車在連雲港市內兜起了圈子,與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執行法官果斷處置、圍堵控制。經過長達兩個小時的追蹤,最終在2輛案涉車輛等待紅綠燈時成功截停。
面對執行法官,車輛實際控制人表示車子是自己花錢買的,對法院強制執行十分不滿,並試圖阻攔法院扣押車輛,一直到執行法官問及過戶及手續問題時,才放棄無用的抵抗。
之後,執行法官又在灌雲縣法院的協助下,順利從灌雲縣某小區內扣押了1輛案涉車輛。
三天內,7輛車全部扣押完畢,並交付車划算公司。
「這次多虧了海州區法院及灌雲縣法院的大力支持,才能這麼順利完成扣押工作。」執行法官楊青對兩家兄弟法院的積極協助十分感動,提及下一步工作,楊青說道,「剩餘10輛車的行蹤我們已經全部掌握了,接下來就將開始這幾輛車的執行任務。」
審核:丁雷
素材來源:執行局 楊青
原標題:《跨省配合,三天扣押七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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