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風波未了,學信網的一項查詢操作忽然登上熱搜,因為查學歷需要輸入畢業院校。
此前,陳春秀發現自己遭冒名頂替,源於5月打算報考成人教育,在學信網填報信息時發覺。
細想之下,那些遭冒名頂替者連頂替者是誰都不知道,怎麼會知道頂替者畢業自哪個學校?
學信網很快發布聲明,聲稱是去年5月的技術升級。不過,升學規劃專家梁挺福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驗證程序有不合理一面,客觀事實上就是給查詢「是否遭冒名頂替」帶來了困難,有包庇冒名頂替的嫌疑,即使這個功能之前就是這樣。
撲朔迷離
學信網在官網上公布了查詢本人學籍學歷的三步驟,第三步即為輸入院校名稱。
中國新聞周刊登錄學信網查詢,在驗證過姓名、身份證號後,出現畢業院校核驗信息一欄。
什麼情況下需輸入院校名稱?學信網提示,未進行過學信網實人驗證的用戶,以及首次訪問學信檔案或者長期未訪問學信檔案時需輸入。
然而,學信網這一驗證的過程邏輯,被指有很大問題。假設自己真被冒名頂替了,自己又怎麼會知道頂替者上了什麼學校呢?
原本是為了方便學生查驗信息,或可及時發現冒名頂替,結果增加的這項操作,被指「學信網修復了冒名頂替上大學容易被發現的問題 」。
輿論炸鍋,引發眾多網友參與,測試結果各有不同,驗證步驟更是隨機,一時間撲朔迷離。
也有人親自試過,發現並不需要學校信息;有一部分人可以查,一部分人卻不行,也不知道是為什麼;還有人5月底查信息的時候不需要輸入學校信息,但現在需要了……
而在鄭州某大學貼吧上,有人發帖說查學歷的時候被驗證畢業院校這個環節給卡住了,發帖時間顯示為2019年6月25日。
7月1日,學信網官網發布聲明,表示此次升級為2019年5月實施的一項正常技術優化工作。
學信網表示,這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防止有人僅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惡意盜用他人身份註冊學信網帳戶。
同時,學信網表示,近期將繼續進行技術優化調整,全面推廣實人驗證,優化後將在網站及時公布。
防控之辯
大學生對學信網並不陌生,它是教育部指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唯一網站。
為保障信息安全,學信網加了一道畢業院校驗證程序,但此項設置成為被頂替學籍者的障礙,那麼這一驗證程序本身是否合理?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理事長熊丙奇向中國新聞周刊指出,從它的設計來看,其實並不合理。因為按照身份證加上院校名稱的查詢方式,並不能確保查詢的就是本人,保護學生隱私和信息安全,在此查詢方式下並不能夠有效實現。
熊丙奇認為,最合理的方式是直接對查詢者實行實名實人驗證,現有的人臉識別系統技術手段要確定查詢者是本人,實際上非常容易。因此只要本人拿身份證來查詢,那就應該讓他查詢。
實際上,這更符合學信網這樣一個網站的定位,建立學歷信息系統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學生查詢學歷信息,而不是有額外的障礙。
既方便學生使用,也確保學生個人信息安全,本身並不矛盾。梁挺福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學信網可以對信息安全進行分級管理。
僅提交身份證號和姓名,無需註冊,即可查詢是否獲得大學學籍和學歷的簡要信息,而要查詢更詳細的信息,則必須要進一步的身份驗證。
梁挺福建議,增加「高中畢業學校」驗證,這比「大學畢業院校」更有實際意義,同一個中學,同名同姓同身份證號更容易發現冒名頂替問題。
利用學籍查詢的便利發現冒名頂替,已經是很無奈的最後防線,都算不上亡羊補牢的措施。
梁挺福認為,應該在信息化、大數據高度發達的今天,把防範前置,前置到高考、考研招生的身份鑑定;入黨、人事錄用(公務員招考、事業編錄用等)、職務晉升等檔案管理方面發力,以及提供舉報學歷造假平臺等,讓每一環節都在陽光下運行,才能有效避免冒名頂替案件再次發生。
風口浪尖
冒名頂替正在輿論的風口浪尖,學籍學歷查詢上的任何一點風吹草動,極易引發外界關注。
目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
濟寧市任城區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頂替問題,以及2018年到2019年山東高等學歷數據清查中242人涉嫌冒名頂替取得學歷,相關部門還在調查。
時值高考,報名人數繼去年時隔十年突破千萬後,再次增加40萬達1071萬。7月2日,教育部發布消息,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複查,對企圖冒名頂替的新生,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嚴肅處理。
熊丙奇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學歷信息系統要保證所有學歷的真實性,學信網有義務去清查冒名頂替,將冒名頂替者從系統中清除出去。
熊丙奇認為,學信網應該有更主動的意思去清查冒名頂替事件,這實際上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可以進一步要求各高校對此進行全面的清查,把所有的歷史遺留問題全部查清楚。
當然,許多教育問題,社會病才是根源。冒名頂替問題是否出現,取決於考試制度、查詢程序的完善,更取決於社會制度的公正與法治。
多位專家向中國新聞周刊指出,冒名頂替侵害了受害者的受教育權,本質上屬於犯罪行為。不過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有必要制定相關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和規範。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針對冒名頂替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建議在刑法修改中寫入相應罪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顯明建議,此次刑法修改增加「侵害公民受教育權罪」。
其實多年來,我國一直在重拳打擊考試作弊行為。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高考等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等行為將入刑定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業遂表示,刑法在2015年修改時針對考試作弊問題增加了專款,之後高考作弊案件近幾年明顯減少,可見刑法的作用非常大。建議在現行刑法第284條之一的下面再增加一個條款,即「冒名頂替上學作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