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傳媒網08月24日訊(交通頻道廣播電臺記者 邱浩 王靚 通訊員 王亞)本周末,我市各中小學將正式報名開學。8月23日,記者從市教育局和發改委了解到,2016年秋季株洲市中小學收費事項已出臺。
變化最大的是,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城鄉義務教育學生都將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這意味著,城區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也將用上免費的教科書。
校服費只限城區學校收取
記者從文件上看到,今年秋季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二年級應繳部分作業本費11元,三年級14元,四年級到六年級10元,初中一到三年級是15元。
自願項目的校服費,只限城區學校收取,小學夏季每套不超過60元,秋季每套不超過80元,冬季每套不超過100元,中學夏季每套不超過70元,秋季每套不超過90元,冬裝每套不超過120元。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校不得收取住宿費
住宿費方面,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校不得收取住宿費。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住宿費標準由同級發改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按照每生每期不超過300元收費標準核定。
個別學校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報市級以上發改、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夥食費堅持自願的原則
夥食費則由縣(市、區)發改、教育部門按「保本不贏利」的原則核定。 校服、住宿和夥食費要堅持自願的原則,嚴禁強制學生定購校服、在校住宿和就餐,嚴禁學校按學期向學生預收夥食費。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夥食費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夥食費,包括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夥食費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按「保本不贏利」原則核定,農村學校食堂不具備統一配餐條件的,可向學生收取不超過50元每生每期,飯菜加熱或大米加工服務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當地價格、教育主管部門在限額內核定。
課堂作業本確定標準線
課堂作業本可由學校按統一格式、數量、金額的原則,無償代學生統一購買。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過15元、小學高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10元、小學低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7元。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可收取上述費用外,在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的前提下,還可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住宿費按發改、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兩個檔次
普通高中階段學校,除可收取上述費用外,還可按規定收取學費、課本費和新生入學體檢費,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市城區直管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學生夥食費控制標準為:每生每餐早餐不超過5元,中、晚餐不超過10元。學校組織新生入學體檢,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學體檢費。
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分別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特色教育學校參照執行省級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
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擇校亂收費
文件規定,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擇校亂收費,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未經批准擅自追加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和無計劃招生亂收費。
嚴肅查處違規招收借讀生、擇校生等行為。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鈎的費用。
同時,規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取消中小學午休住宿費後,不得強制學生在中午離開學校。
在校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已投保的學生,出示相關證明材料,不再重複投保。學生平安保險由學生或家長自願向保險機構投保,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
此外,規範民辦教育收費監督管理,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民辦學校學生同步、平等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嚴禁民辦學校以虛假宣傳、欺詐招生及亂收費等行為侵害學生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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