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最新發布
關於2020年中考成績的提示說明
全文如下
關於2020年中考成績的提示說明
1.根據《三明市教育局關於印發三明市2020年初中畢業和升學考試辦法的通知》規定,2020年中考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均為卷面原始分,化學、政治、歷史、體育、地理、生物成績為按規則折算後的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
2.2020年招生錄取投檔總分為10科成績(其中地理、生物為2019年公布的中考成績)與政策性加減分之和,四捨五入後取整數,是考生參加中招錄取的最終成績。
延伸閱讀
根據三明市教育局印發的《三明市2020年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 》。
據通知:
中招錄取總分為79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物理10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它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化學70分、道德與法治4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計入中招總分。
入圍等級總分為7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科按A等級10分、B等級8分、C等級6分、D等級4分折算。入圍等級總分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首道門檻。
三明市2020年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點擊看大圖
三明市2020年市屬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點擊看大圖
全文如下:
三明市教育局關於印發三明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屬學校(單位):
現將《三明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
三明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號)精神,制定本錄取辦法。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一)基本原則
全面衡量、綜合評價、關注特長、尊重志願、擇優錄取。
(二)錄取依據
1.考試總分。中招錄取總分為79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物理10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總分;其它科目按卷面總分折算為化學70分、道德與法治40分、歷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計入中招總分。
2.入圍等級分。入圍等級總分為7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科按A等級10分、B等級8分、C等級6分、D等級4分折算。入圍等級總分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首道門檻。
3.考查成績。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考查科目成績。省三級及以上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須全部合格。
4.政策性加分或減分。符合規定條件的考生在考試總分中加分或減分後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5.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省三級及以上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達良(含良)以上。
(三)考生檔案
1.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社會考生應由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有關品德方面的證明;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初中畢業生報考登記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分「統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三類進行
(一)統招生錄取辦法
1.劃定入圍分數。按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6倍劃定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七個學科的入圍等級總分。
2.擇優錄取。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在入圍人數中按考生投檔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或減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3.志願優先。按考生所報考志願順序,依次錄取。
4.招生區域。除自主招生錄取外,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按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按學籍)招收本轄區內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其中三明九中、沙縣金沙高級中學、沙縣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可不受戶籍限制,面向市區、沙縣、永安同城化區域招收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二)定向生錄取辦法
1.比例分配。各縣(市、區)「定向生」指標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不低於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無生源選擇的初中校,並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三明九中分別向梅列區、三元區招收「定向生」60名、40名。
2.控制分值。優質普通高中招收城區初中(含縣城初中)、農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下降55分、70分後錄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和三明九中「定向生」名額按區域分配到初中學校,如果無法完成招生名額,由市中招辦調整為市區統一招生指標,及時向社會公布,由未被錄取的梅列、三元兩區考生自主選擇補報一中或二中或九中,依志願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資格認定。享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必須是在報考學校讀滿3年且具有報考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轉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三元、梅列兩區戶籍跨區就讀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資格。
統招生、定向生錄取時,若最後一名同分的,按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數學成績仍同分,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成績仍同分,再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均同分,則一併錄取。
(三)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1.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10個縣(市)自主招收「學科特長生」100名、50名,其中,在沙縣招生人數分別不得超過10名、5名,在其他9個縣(市)招生人數分別不得超過15名、8名。在招生人數不足時,不得以增加其他縣(市)招生人數的辦法遞補,招收的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初中畢業生計入戶籍所在縣(市)生源數。
2.三明二中、沙縣一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中美課程實驗班」學生50名、80名。
3.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分別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長生」10名。
4.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美術特長生」100名、「音樂特長生」25名、「北外西班牙語課程班」學生30名。
5.沙縣金沙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體育特長生」90名,三明市實驗中學面向全市自主招收「體音美特長生」100名,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200名。
自主招生錄取辦法由上述學校負責制定,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向社會發布。自主招生須在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之後進行,在此之前組織的招生考試一律無效。
各縣(市、區)考生在自主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考試並提前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回原學校參加其他批次志願填報、錄取。
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以上學校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考試,其中非三元、梅列戶籍的初中畢業生還可報名參加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10個縣(市)的「學科特長生」自主招生考試。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面向各縣(市)自主招收的學生,高考錄取到高校的,按生源輸出地和高中就讀學校各佔50%統計錄取人數。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1.招生對象。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具有初中畢業或同等學力以上的企業在職員工、現役士兵、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
2.招生方式。實行春秋兩季招生。春季錄取註冊截止時間為4月20日(限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秋季錄取註冊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可實行註冊入學或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方式。
3.學制類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的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教育與非全日制教育兩種。全日制學歷教育,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3年為主;普通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基本學制以1年為主。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的修業年限,初中畢業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3至6年;高中畢業起點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學習時間原則上為1至3年。學校開展非全日制教育,由市教育局負責教學點辦學資格審查,並統籌招生錄取、教育教學及學籍管理。
(二)五年制高職招生
1.報考。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學生,必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考生在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同時,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職業學校,報考需要體檢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
2.錄取。五年制高職(含體檢、面試合格的教育類五年制高職考生)實行全市集中錄取。錄取辦法:具有投檔資格的(當年五年專最低控制線以上)考生,根據報考志願(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和中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志願填報
(一)第一類為普通高中志願。設五欄志願,各縣(市、區)考生可按戶籍填報所在地達標高中1—3所,同時可填報所在地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1—2所。其中三元、梅列、沙縣、永安考生,可不受戶籍限制填報三明九中、沙縣金沙高級中學、沙縣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等學校中的2所學校。三明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填報戶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但不享有「定向生」資格。
(二)第二類為五年制高職志願。設三欄志願,可填報3所學校。
(三)第三類為中等職業學校志願。設五欄志願,可填報5所學校。
志願填報時間安排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帳戶的用戶名、密碼及填報的志願屬於個人信息,志願填報要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意願,學校、教師不得代替考生統一註冊和填報志願。對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過「志願填報」平臺上的「申訴欄目」提出申訴,市中招辦將及時受理,並幫助考生恢復原來信息,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照顧性政策
(一)享受3分照顧的考生: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農村戶口獨生女、二女結紮戶子女,殘疾獨生子女考生(農村戶口殘疾獨生女可同時享受農村戶口獨生女和殘疾獨生女的加分照顧),梅列、三元兩區城區戶籍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享受5分照顧的考生:各縣(市)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梅列、三元兩區農村戶籍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享受10分照顧的考生:獲設區市(含)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15分照顧的考生: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五)享受20分照顧的考生: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子女。
(六)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有關照顧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軍分區政治部下發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政聯〔201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三明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2015—2019年)引進人才的子女、屬於招商引資對象的企業高管人員及企業核心技術人員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三明市委、市政府「一企一策」政策人員子女,按相關規定執行。
各類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僅取最高的一項。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填寫《注意錄取登記表》,名單和照顧項目經相關部門(單位)審核後由考生所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師生、群眾和社會監督。各縣(市、區)不得增加其他照顧政策和分值。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招生統籌。建立健全由相關領導牽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招生和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參加的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和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積極引導考生報考具有國家、省級重點專業的高、中職學校就讀,跨縣域生源統一納入生源地招生人數統計,確保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招生數大體相當。
(二)嚴控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須嚴格執行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同一校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20分,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得招收錄取低於最低控制分數線下的考生。如生源不足,各縣(市、區)招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在符合等級要求的考生中降低20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規範招生行為。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民辦學校報名、招生錄取統一納入三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各縣(市、區)和高中學校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自主招生錄取。對違規提前招收、超計劃招收、私自跨設區市招收和未經批准低於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市學籍管理部門不予接續其普通高中學籍,市教育招生考試部門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檔案。
(四)嚴肅招生紀律。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持政策公開、計劃公開、錄取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並及時通報、告知社會。
(五)加大招生宣傳。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本通知及時轉發到轄區內各中學(初中、高中),做好政策的解讀、解釋工作,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及時發布招生信息,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本文件由三明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明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發
快轉發分享告知身邊人吧~
來源:三明市教育局
新媒體編輯: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