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網上看到了曹雲金與唐菀離婚的消息,據悉兩人結婚才剛剛一年,就爆出了離婚的消息。
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很多,有許多人在結婚一年左右的時間,便選擇了離婚。只不過明星公眾人物,更受人關注罷了。
據報導稱,曹雲金與唐菀,曾一起錄一個綜藝節目時,被主持人問及,有沒有共同興趣愛好時,兩人均表示沒有什麼共同興趣愛好。即使在交往過程中也沒有培養出共同的興趣愛好。
看到網上很多人,說曹雲金是渣男等等。這裡我不想討論,他們之間誰對誰錯。我只想談談共同興趣愛好對兩個人結婚一起生活的重要性?
那麼你在選擇另一半時,會選擇有共同興趣愛好的,還是會選擇沒有共同興趣愛好的?
1、選擇有共同興趣愛好的。
有共同興趣愛好的兩個人,有許多說不完的話題,因為有共同語言。
比如兩個人都喜歡旅遊。那麼,當一個人提出去旅遊的時候,另一個人也會欣然接受。
在旅遊的過程中,對某一處的景物,人物有了一定的認識後。就會談談自己心中的感受。這樣無形中就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溝通,使你更了解對方。
2、選擇沒有共同興趣愛好的。
如果說兩個人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那麼很難在一起共同的生活下去。
人們常說性格可以互補,但這裡不包括生活習慣和共同興趣愛好。一個好靜,一個好動。一個喜歡吃甜,一個喜歡吃辣。這樣的兩個人又怎麼會長久?
當然也會有例外,因為愛而改變自己,但那需要你付出很多很多。
比如,你喜歡聽歌看書,而另一個人去卻非拽著你去極限冒險。久而久之,就變成了各忙各的,沒有了共同語言,感情也就變得越來越淡了。
雙方共同的興趣愛好很重要。
我不知道,曹雲金與唐菀在婚前是否想過,彼此之間有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這個問題。只能說兩人之前彼此都不了解對方,才會有這段失敗的婚姻。
所以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儘量的多了解彼此雙方是否三觀一致,有無共同的興趣愛好。不要因一時的愛,而後悔終生。
現在這個社會結婚不易,離婚很簡單。婚姻不是兒戲,而是一種責任,一種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