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提示
12月21日 星期一
限行尾號:4和9
(尾號為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限行時段:每日7時至20時(不含節假日)
如遇到市政府發布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為準!
限行區域
詩經路、瀛西街、瀛南路、齊會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圍區域內道路。
河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
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滄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滄氣領辦〔2020〕169號),經河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批准,我市於12月15日12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企事業單位,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
4.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 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河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河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其他非營運車輛執行限行措施(自2020年12月16日早7:00開始),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含外阜車輛)。限行區域:詩經路、瀛西街、瀛南路、齊會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圍區域內道路。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時,加大公共運輸運力。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察,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實到位,應急管理局要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和保障民生的企業和項目,要充分保證正常生產,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堅決防止「一刀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於每日17時30分之前,將本日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
河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