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廣大建築工人的權益,我區於2018年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和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國務院於2019年底出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了維護建築工人的合法權益,近日,呼和浩特市勞務市場建設勞務站發出六條溫馨提示:
一是務必與用人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不要與個人籤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最直接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中,有的內容缺一不可,例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勞動合同一經籤訂,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中約定內容。請您務必保存好一份書面形式的合同,不要輕信任何人做出的口頭承諾。
二是確保被錄入實名制管理系統。當您與用人單位籤訂合同後,要積極配合企業將您的相關信息錄入到內蒙古自治區建築業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中,這將確保您在出入施工現場時如實考勤,並通過企業工資代發專用帳戶按時發放工資,避免企業以工程款、人工費拖欠或糾紛為由惡意拖欠工資。您的工資卡一定要自己妥善保管好,切勿交由他人保管。
三是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基本信息。進場施工前注意清楚了解用人單位的名稱、聯繫方式和工作地點。在項目施工現場有維權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項目名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管機構以及維權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這些都要拍照留存。
四是對應得工資按月及時核算確認。配合用人單位做好每月的工資核算,把自己當月應得的工資確認清楚,必要時一定要本人籤字確認。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告示牌上每月工資公示期間,對工資數額有異議的,要及時通過公示的渠道反映。請您保留好工資清單,防止因工資問題發生爭議時缺少維權證據。
五是務必掌握維權合法途徑及維權方式。如果認為自己被拖欠工資,一定要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後通過舉報投訴電話或直接向項目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及行業監管部門投訴;如果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因追索勞動報酬產生爭議,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單位工資欠條,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索勞動報酬。
六是務必依法理性維護個人合法權益。到有關部門舉報、投訴時,請您注意依法理性維權。涉及人數較多時,可以選出不超過3人的代表,避免採取過激行為或者擾亂公共秩序受到公安機關的追究。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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