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我的房子你賣了90萬,分你哥哥30萬」「買新房錢花光了」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被小兒子氣到吃不下飯的老父親
父母親有三個兒子,兩套房子,其中一套房子是老父親單位分的,寫的老父親的名字,另一套房寫著老母親的名字,因為二兒子常年在外工作,大兒子也不怎麼去兩老家裡照顧老人,所以三十多年來,和父母住在一起的老小承擔了大部分贍養義務。
老小和父母住的房子是父母的房子,後來老小提出要買新房,但是錢不夠,差60萬,父母想著這些年老小對他們的照顧,就答應賣套房子替老小湊錢買新房。
因為父母年事已高,老父親的手發抖,籤不了字,就委託給老小去賣房,當時老小承諾父親會盡主要的贍養責任,可等老小拿到90萬賣房款後,對父母親的照顧並不盡心,老母親多次提出讓老小分點錢給兩個哥哥,老小也未同意。
去年老母親過世了,老父親對小兒子說:「兒子,我的房子你賣了90萬,分你哥哥30萬」,小兒子卻說:「買新房錢花光了」,這番話氣得老父親連飯也吃不下了。
情感調解
老二告訴調解員:「我弟弟原本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住的是父母的房子,後來把父親的房子賣掉後,那筆賣房款我們都沒見到,按理說賣的父親的房子,90萬應該給父親,父親再給老小60萬買新房,剩下的30萬給我和我大哥分掉,但我弟弟說這30萬不會給我們,還說父母他會養的,但是現在他不養父親了,所以我父親很生氣。」
從老二口中,調解員了解到,老父親已經92歲高齡了,把房子賣掉湊錢給老小買新房,父親也是同意的,但是父母並不想把90萬的賣房款都給老小,總是要給其他兩個兒子一點鈔票的。
去年老母親過世後,老父親獨居在戶名是老母親的一套40平方不到的房子裡,這段時間三兄弟輪流去照顧父親,兩天一輪。
到了老父親家中,老父親將來龍去脈跟調解員說了一遍:「當時賣房我是委託我小兒子辦理的,自己的兒子總是相信的,我小兒子說房子賣了,以後我們的贍養他會承擔主要責任,我想著他的新房子有120平方,好幾個房間,覺得也挺好,就把房子賣了。」
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很好,還問我房子賣掉了住哪裡?我說我還有一套房子,但後來公證處要我大兒子和小兒子來籤字,我兩個兒子知道後就有意見了,說我怎麼把錢都給小兒子!」
「房子賣了90萬,我讓他(小兒子)拿30萬出來分給兩個哥哥,他說錢花光了,我氣得吃不下飯。」
對於老父親的怒火,小兒子對調解員說:「我父親跟我說,娘想把錢分點給我兩個哥哥,我跟我爹說現在最好不要分錢,錢分了以後沒人來管他們,我父親就覺得我在挑撥是非。」
在調解現場,小兒子說了自己很多功勞:「自從我工作後,二哥在外地,大哥不怎麼來家裡看望父母,我照顧爹娘照顧的最多,我爸爸90大壽都是我辦的,這套40平米不到的房子所有裝修都是我弄好的,爸媽生病,我都是陪他們掛鹽水到天亮,有次我媽給我打電話,說我爸洗澡時摔了,當時我大哥在接孩子,我在外地出差,最後還是我趕回來帶爸爸去醫院看病,那段時間我請了20多天假,陪爸爸看病,給爸爸燒飯,晚上再過去做家務。」
小兒子說的這些事情,老二和老父親都表示認可,老父親說:「在他(老小)拿到90萬之前,對我和他娘照顧的確實很好,經常給我們買水果吃。」
調解到這裡,老二媳婦突然說自己有些觀點不吐不快:「我這有幾個方案,第一個,如果公公願意去敬老院,三個兒子也同樣把公公送去敬老院,那就讓公公去敬老院。」
老父親表示:「我不想去敬老院,敬老院裡的護工一個人管好幾個老人,我還是想在家裡住。」
老二媳婦表示:「第二個方案,那就請保姆。」
老父親同意,老二對調解與說:「我老婆請過一個保姆,沒老公,人也老實,但是做了一天就被老小趕走了,老小也請過一個保姆,第一天上班,中午就打電話說她婆婆腿摔斷了,我爸給了她200塊讓她走了。」
老二媳婦說:「第三個方案,把公公接到我家住,我公公有三個兒子,上面兩個老實點,老小滑頭點,嘴巴會說一些,我的第三個方案為什麼放在最後呢?因為我公公現在還有點錢,我不想讓他們以為我是為了我公公的錢才把我公公接到我家贍養,我對公公這40個平方還不到的房子沒有任何想法。」
老二說:「我父親之所以生老小氣,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母親的後事都是老小花錢操辦的,但是他前兩天跟我爸爸報帳,要我爸給他5萬塊錢。」
談到這件事,老父親氣得手抖:「他(小兒子)拿了90萬,還找我要這5萬,我沒給他,我說你也別找你兩個哥哥要。」
調解到最後,老父親也說出了心裡話,小兒子已經拿過90萬了,那他和老伴剩下的財產就不會再給小兒子了,但是這套40平方不到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還是老伴的名字,他希望三個兒子放棄繼承,把房子過戶到他名下,由他來處置自己的財產。
最終,小兒子表示自己願意放棄父母剩下的財產,配合父親過戶,在沒給老父親請到合適的保姆之前,三兄弟還是輪流來贍養老父親。
情感點評
調解接近尾聲的時候,老父親提出想把這套40平方米不到的房子賣掉,住進小兒子家裡,但是調解員認為不太妥當,一則老父親在這套房子裡住久了,已經習慣了,換去新的環境裡生活未必習慣。
二則老父親還在世,總得留套房子住,萬一在小兒子家裡住久了,跟小兒子發生矛盾,也可以回到自己的房子裡住。
我的觀點和調解員一樣,老人還在世的時候,一定不要把家產都分光了,老了有房有錢才有權,不管兒子孝不孝順,至少晚年不會特別悽慘。
很多父母親就是太信任子女,太心疼子女,所以早早就把房子和錢分光了,等到了晚年的時候,子女之間就會鬧矛盾,讓拿父母財產多的去贍養,有的父母晚年時跟子女慪氣,還想從子女手裡要回房產或金錢,可是家產給出去容易,收回來卻難。
中國的傳統就是這樣,父母對子女都是一心一意的,一心為子女打算,但是反過來,子女對父母卻做不到百依百順,無私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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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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