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入園難、入園貴」、「公辦幼兒園少、民辦幼兒園多」、「公辦收費低、民辦收費高」是群眾反響比較強烈的一類民生問題,也是困擾政府部門多年的一個難題。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江蘇省政府、揚州市政府相繼出臺文件,明確要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為公辦園或委託舉辦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並提出於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目標任務。作為城鎮小區配套建設的幼兒園是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主要渠道,更是滿足人民群眾就近入園需求的重要保障。
遵循公平、合法和誠信原則,
制定收費標準
民辦幼兒園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託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務成本、政府財政補助、家庭承受能力以及教育部門批准的幼兒園等級等因素提出建議,報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夥食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幼兒園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辦園成本、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社會承受能力及市場狀況等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制定或者調整收費標準的,應當於新學年開學3個月前向社會公示,原則上3年內保持收費標準的相對穩定。
對11所民辦幼兒園進行收費專項檢查
為落實國家利好政策,進一步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幼兒和家長的合法權益,近期,揚州市場監管局組織價格執法人員對我市目前收費較高、群眾反映較強烈的華鼎星城、水印西堤、機關三幼京華城等11所民辦幼兒園進行收費專項檢查。
執法人員通過座談形式對幼兒園的班額、教職工人數、學生數量以及開園以來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情況進行了摸底詢問,同時向幼兒園宣講了國家相關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對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進行了講解和提醒,並對多家幼兒園收費公示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各幼兒園基本按規定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政策等內容進行了張貼公示。
擔負主體責任、實行收費公示、
加強收費管理
在檢查中,執法人員要求各民辦幼兒園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01
要擔負起主體責任
各民辦幼兒園作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加快換證進程,在不影響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合法收費,切實從根本上解決「上學貴」的難題。
02
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要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門戶網站等形式,常年對外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執行時間、監督(投訴)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03
切實加強收費管理
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收費及財務管理制度,自覺執行收費管理政策,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監管檢查所需資料,不得超出政府指導價範圍或者幅度收費,不得在保教費以外開辦或者變相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收費,發布的招生簡章和招生信息內容與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必須一致。
幼兒園方面紛紛表態,對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一定認真學習、全力支持、迅速落實,目前換證工作正在屬地教育部門辦理或商談中,待換證後提請發改委對收費標準進行重新論證審核,屆時降費紅利將惠及小區及周邊幼兒。同時各幼兒園也承諾將增強價費法律意識,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收費,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將進一步細化和落實。
下一步,揚州市場監管局將對民辦幼兒園收費繼續開展監督檢查,對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公開曝光,確保推進民辦幼兒園陽光收費,讓群眾明白放心繳費。
(來源:揚州市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