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範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0-12-17 中國教育在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湖州師範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範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347(國標代碼)、0021(浙江省代碼)、0321(三位一體代碼)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州師範學院

  第七條 辦學地點: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0年招生計劃總數235人,測試分組、專業名稱、選考科目範圍、招生計劃如下:

  註:考生報考時須符合所報專業的選考科目範圍要求,否則不予報考和錄取;報名時,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以確定測試分組。高考填報志願時不能改變測試分組,不可跨組填報;在選考科目範圍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測試組內專業可兼報。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31日。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一、已經參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二、師範組1、師範組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於1門),且其餘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非師範組1、非師範組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4門及以上,且其餘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三、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第,對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併,取低者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第,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和要求: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個人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要求:

  考生登錄湖州師範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w.zjhu.edu.cn),點擊右下方「報名系統」,將所有申請材料按要求以掃描件形式上傳,經審核通過後生效。文件上傳嚴格按照報名系統提示的順序進行,掃描件為jpg格式,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4M/張。考生相關報名材料應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後補報。

  三、報名申請材料上傳要求(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

  1.報名申請表:根據報名系統頁面顯示的「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申請表」認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選考科目範圍不符者不得報考,各測試組不得兼報),用A4紙列印並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後上傳。

  2.考生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高中階段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800字左右,必須本人手寫,代寫及列印稿均無效)。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不超過3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並上傳,綜合測試當天原件需攜帶備查。

  4.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繳費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一、學校對所有考生報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初審,並於2020年6月2日前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二、學校原則上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如報名人數不足該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三、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為: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4門及以上,且其餘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如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超過該組計劃數4倍,則按實際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人數確定。

  四、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未滿該組計劃數4倍情況下,學校專家組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申請材料對初審合格考生進行書面評審。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包括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申請材料評審成績兩部分,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佔7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第累計總分,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折算成滿分100分),申請材料評審成績佔30%(滿分為100分)。考生申請材料可參評獎項範圍如下:

  1.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全國青少年電子信息智能創新大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正式發表論文;或高中階段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2.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高中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生英語能力競賽(NEPCSS)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並獲得B級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個人項目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獲三級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獲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

  5.體育特長類: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個人項目前5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10名。

  6.其他類: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幹部;或高中階段獲得縣(區)級及以上優秀團員。

  若考生評審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個數、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數、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

  五、2020年6月12日在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上公布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

  第十六條 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繳費:

  一、收費標準:140元/人。

  二、繳費方式:微信平臺支付(不接受現場繳費):

  入圍綜合測試考生請於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期間,微信搜索「湖州師範學院計財處」公眾號並關注→繳費服務→平臺繳費→輸入「身份證號」、「姓名」、簡訊驗證碼(報名註冊手機號獲取)→登錄→訂單繳費→2020年三位一體報名繳費→選擇訂單進行支付→繳費完成。 

  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

  第十七條 2020年7月8日起,完成繳費的考生可登錄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右下方「報名系統」,列印準考證。

第七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安排(具體要求以學校通知為準):

  一、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地點、內容:

  1.師範組1、師範組2

  時間:2020年7月12日08:00—18:00    

  地點:湖州師範學院東校區。

  測試內容:面試。測試教師職業技能和素質,包括儀態儀表、口頭表達、書面表達等。

  2.非師範組1、非師範組2

  時間:2020年7月12日08:30—10:30    

  地點:湖州師範學院東校區。

  測試內容:筆試。測試相關專業基本技能和素質。

  二、需攜帶備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2.準考證;3.證書原件(報名申請材料中提交者)4.進校健康證明材料(以學校通知為準)。

  三、成績評定:均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十九條  2020年7月16日起,考生可通過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右下方「報名系統」查詢成績。學校按照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4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該組入圍考生名單。若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個數、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數、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綜合素質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一、高考總分要求:不低於浙江省普通類第二段分數線。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且要求英語成績達到100分。其他專業學生進校後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三、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要求: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為:化學(師範)、學前教育(師範)、應用心理學(師範)、水產養殖學(卓越班)。

  五、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在填報志願時,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高考填報志願時,不能改變測試分組,不可跨組填報;在選考科目範圍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測試組內專業可兼報。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六、「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成績折算方法:

  綜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總分150分)。

  七、專業投檔辦法:根據各組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師範組1、師範組2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本組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範圍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範圍要求),直至滿額。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八、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本組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組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九章 諮詢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諮詢信息如下:

  聯繫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郵編:313000

  聯繫電話:0572-2322001、232112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在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進校健康證明材料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三條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若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湖州師範學院將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2020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範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此外,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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