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一部怎樣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2020-10-19 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信息技術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現實生活中,隨意收集、非法獲取、過度使用、非法買賣個人信息,已嚴重侵擾人民生活安寧,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影響經濟生產秩序。因此,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何時出臺,一直廣受社會各方矚目。

10月13日,備受關注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10月16日上午,與會人員對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這是該草案首次提請審議,正因為如此,在對草案的具體條款提出意見建議的同時,很多與會人員著重從宏觀上審視這部草案。關注的重點就是:我們究竟需要一部什麼樣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應當充分考慮法律可行性

法律想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要有可行性。陳斯喜委員認為,草案目前一些概念還比較模糊,含義不清楚,將給實施帶來困難。而想讓個人信息保護法具有可行性,關鍵是處理好幾個關係。

陳斯喜說,首先,公開信息的收集與專門採集的信息要區分開,進行分別對待。比如,已向社會公開的信息就應當允許收集。其次,公開信息與非公開信息怎麼保護要有區別。比如,個人採集的信息、有關機關掌握的信息,都應怎麼保護?不該公開的個人信息公開了就要嚴肅處理。最後,要區分採集的信息是自用還是出售、轉讓。此外,臨時採集識別與長期保存個人信息也應區分開來。比如現在一些單位、社區已經實行人臉識別,這種採集是是暫時的還是永久儲存,就要區別對待。

「總之,這幾個關係要理清楚並分門別類作出規範,法律才具有可行性。」陳斯喜說。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要注意三個平衡

王超英委員認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必須要平衡好三個問題。

一是要借鑑國際經驗,更要立足中國國情。「最近幾年,世界範圍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大多是以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為範本。我們知道,歐盟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一直都是嚴格的,是以保護個人權益為導向的,這與其歷史傳承、法律文化和網際網路的發展水平是密切相關的。而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要考慮到我國不同於發達國家的發展水平和社會文化背景,保證立法能夠落地實施。」王超英說。

二是平衡好個人信息保護與數字經濟發展的關係。王超英認為,現在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引領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核心力量。順應時代趨勢,當前我國正在大力發展數字經濟,要在新興領域利用數字經濟的發展實現「彎道超車」。所以,立法既要充分保護數據主體的合法利益,也應該充分重視數字經濟時代相關信息和數據的合法利用問題。

三是平衡好保護個人信息和維護公共安全的關係。「這是這部法律立法的一個很重要的點。」王超英說,特別是今年疫情期間,要進入一些地方就必須登記身份證、手機號、姓名、住址等,這些信息一旦洩露就是「裸奔」。

在王超英看來,目前草案雖然都有涉及但還不夠。「怎麼在法律上規定收集個人信息最小化並且應當符合比例原則?這些信息怎麼保存保管?一旦洩露誰去追究、怎麼追究?這些還要再研究。」

有關數據保護法律

應形成一個有機整體

對於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法律定位,尹中卿委員認為,這是一部在民法基礎上的行政管理法。因此,應該在民法典基礎上,對於自然人的個人信息隱私、對於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進行保護。

「個人信息保護法要與已經制定的網絡安全法和已經一審的數據安全法相配套,在這個前提下統籌考慮、修改,使數據保護的法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以便更好地保障、保護自然人涉及個人信息的隱私,保障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促進個人信息依法有序流動,促進個人信息依法有效利用。」尹中卿說。

對於篇章結構,尹中卿認為應當在第1章之後首先規定個人信息權益。此外,草案第2章和第3章內容目前也有交叉,建議對結構進行修改予以解決。

草案問題意識還需進一步提升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認為,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不是說單純地在法律的種類中增加一部法律,而是要解決目前面臨的難題。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既要考慮個人目前在日常的生活中面臨的問題,比如小程序、APP、網頁使用時個人信息的洩露等,同時還要考慮今後新的技術發展帶來的知情同意方式的變化。」周光權還特別提及,伴隨生物信息的識別技術開始使用,有些單位和部門好像已經嘗到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甜頭」。因此,人臉識別、指紋等生物識別技術的限制,也是這部法律繞不開的問題。「如果繞開的話,這部法律對未來社會治理髮揮的作用就是有限的。」

此外,周光權認為,還必須考慮國家機關在取得個人信息後的管理和使用問題。「對公權力如何管理好自己手中的個人信息,如何對其進行制約和限制,這個問題,法律不能繞開。」

同時,周光權還強調要平衡好各種關係。「現在個人獲得數據,使用APP基本都是免費的,這個『免費午餐』確實有風險,理應要加強監管,但是也不能對網際網路企業一棍子打死,而平衡好這個關係是比較複雜的,這是這部法律要認真研究的。」周光權說。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席鋒宇 常煜 嶽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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