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訓練競賽體系建設方案》精神,紮實推動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的開展,經研究,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校足辦)決定舉辦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足球事業的有關部署,以育人為宗旨,以「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鍊意志」四位一體目標為遵循,突出教育特點。通過進一步加強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全面提高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組織管理能力,推動校園足球健康可持續發展,進而為發現和培養優秀足球後備人才,檢驗和提高學校課餘訓練水平,推動學校體育工作的發展奠定基礎。
(二)工作目標
1.逐步形成校園足球穩定的競賽體系,與體育系統共同形成「一體化設計、一體化推進、相互支撐、自成體系」發展局面。
2.逐步建立分層分級的校園足球競賽機制。保證實力相當的隊伍在同一競賽平臺上進行比賽,促進校園足球的普及與提高。
3.各級聯賽之間實行升降級制度。通過競賽的槓桿作用,調動各參賽學校的積極性,激勵教練員不斷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大學組聯賽自2019-2020賽季開始,當賽季資格賽後4名的學校將被「亮黃牌」,若下一個賽季仍然獲得後4名,將取消該校高水平招生資格。同時,大學校園組和高職組的前2名將獲得下一年度高水平招生資格。
4.逐步增加校園足球主客場賽制。在提高校園足球競賽質量的同時,不斷吸引更多的學生觀看賽事,培養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
二、主要任務
(一)聯賽工作要更加規範
1.賽事承辦更加規範。承辦單位要責任明晰,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所有賽事的承辦單位均由承辦地所在省級校足辦和具體承辦單位共同組成。承辦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擔當、負起責任,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保障,從而使校園足球的競賽工作做得更加紮實。
2.賽事運營更加規範。運營單位要按照全國校足辦的統一要求與布署,對比賽進行包裝與推廣。要按照校園體育的特點和規律制定更加清晰、明確、可觀察、可檢測、可問責的管理機制,打造金牌校園足球賽事體系。
3.加強賽風賽紀管理。賽風賽紀是學校體育立德樹人的核心載體,也是校園足球發展的生命線。為了確保校園足球賽事的風清氣正和含金量,對於任何賽風賽紀問題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4.宣傳和總結要更加規範。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聯賽的宣傳、總結與推廣,建立媒體矩陣,建立宣傳和推廣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執行方案,逐步提高校園足球賽事的品牌效應和美譽度。
(二)聯賽工作要更加廣泛
1.要鼓勵和推動校園女足運動。校園體育的基本要求是面向人人、著眼立德樹人。要鼓勵所有高水平足球招生院校既組建男隊也要組建女隊。要同等重視男足和女足,形成人人參與的校園足球新格局。
2.通過聯賽賽制改革提高參賽隊伍數量。各地通過更加系統、細緻的分層分級,讓更多學校有機會參與進來,讓賽事能夠惠及更多的學校和學生。
(三)聯賽工作要形成合力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要整體謀劃、分工合作。最大限度提高各方積極性,合力推進整個賽事運行,同時進一步加強和體育部門、足協的相互配合與支撐,讓校園賽事和職業賽事、群眾性業餘賽事能夠有效融合、相互促進。
三、有關要求
1.各省(區、市)要高度重視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工作,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本省(區、市)聯賽制度。並根據附件中競賽規程的有關要求,組織好本省(區、市)相關球隊參加相應組別的賽事活動,確保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的順利進行。
2.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最終解釋權歸全國校足辦。
3.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全國校足辦聯繫人:羌洲 010-66096371
學生體協聯繫人:劉文治 010-66093785
附件:
1.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組)競賽規程
2.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競賽計劃表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代章)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
(大學組)競賽規程
一、活動組織
1.主辦單位:全國校足辦
2.承辦單位:各省(區、市)校足辦、各有關承辦單位
3.執行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4.推廣單位:阿里體育
5.媒體單位: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公眾號等
二、參賽資格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體育院校及部分軍事院校)。
(二)參賽單位均以所在院校為球隊名稱,球隊所有運動員必須同屬該所院校。
三、比賽分組
高水平組(高水平組將分為超級冠軍聯賽、冠軍聯賽、挑戰賽和資格賽)、校園組、高職高專組;
四、運動員參賽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按照教育部關於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有關規定(以及相關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錄取的在籍在校在讀本、專科(含高職)學生或研究生。
2.報名參賽運動員的年齡必須在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入大學(專科或本科)時年齡不得超過22周歲(按1月1日界定)。
3.凡曾參加中國足球超級聯賽、中國足球甲級聯賽、中國足球乙級聯賽者均不得參賽(含聯賽預備隊及增補運動員,以中國足協公布的上述賽事秩序冊為準)。若以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名稱(不含體育運動學校、足球學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質的中等專業學校)參加上述賽事者提前上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進行備案,審核通過後不受此限。
4.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在校學習,文化課考試合格,遵守學校各項紀律和有關規定,並經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並適宜參加足球比賽者(須有當地縣區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
5.參賽運動員:就讀研究生、大學本、專科(含高職)期間,參加聯賽屆數不得超過規定正常學制年限;(運動員參賽屆數均以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公布的賽事秩序冊為準)。
6.在內地持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生,或持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學生可以報名參賽。(但同一賽季不能同時兼報香港或澳門地區的代表隊)。
(二)參加高水平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凡按照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辦法錄取的學生,以及體育院校、各類院校的體育專業、高職高專院校體育單招單考的學生均須參加高水平組的比賽。
(三)參加校園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1.入大學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畢業生,並符合運動員參賽基本條件。
2.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錄取並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本科院校學生(含研究生)。體育院校、各類院校的體育專業學生均不得參加校園組的比賽。
3.同一年度參加高水平組比賽的學生一律不得參加校園組比賽。
(四)參加高職高專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錄取並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非獨立院校、短期職業大學和成人高校不能參加)。
2.高職高專院校體育單招單考、體育專業的學生只能參加高水平組,不再參加高職高專組的比賽。
五、競賽辦法
(一)第一階段:省(區、市)選拔賽
1.比賽日期:2019年9月—2020年2月。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根據本規程,分別制定「地區選拔賽競賽辦法」,自行組織本地區的選拔賽。
3.比賽地點原則上安排在高校體育場進行;
4.競賽日程不應少於5天;
(二)第二階段:分區賽
校園組將分為南區、北區2個區域分別進行比賽。比賽時間、地點詳見補充通知。
1.凡經第一階段「地區選拔賽」,由各地區選拔出的校園組前2名(港、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出1支球隊),將獲得參加第二階段比賽的資格。
2.校園組區域劃分:
南區:上海、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廣東、海南、香港、澳門、江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重慶、雲南、貴州
北區: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南、河北、山東、內蒙古、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西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3.每個賽區共32支隊伍參賽,如果參賽隊數不足32支,承辦賽事的省份可優先遞補1支球隊。如還不足,則依據上屆聯賽總決賽名次靠前球隊所在省市依次遞補。
4.第二階段校園組分區賽的比賽分為小組循環賽和交叉淘汰賽兩個階段。
32支隊伍經抽籤將參賽隊分為A、B、C、D、E、F、G、H八個小組,分別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排出每個小組內各隊的名次。各小組前兩名出線,進行交叉淘汰賽,小組賽後兩名隊伍不再進行比賽。校園組分區賽的前八名進入本賽季校園組總決賽。
交叉淘汰賽:小組第1名保持原小組不變,小組第2名根據同小組迴避的原則重新落位,決出1-16名名次。交叉對陣如下圖。
(三)第三階段:全國總決賽
1.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
第一階段:全國24強賽(2018-2019賽季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20強和冠軍聯賽前4名)將直接進行賽會制比賽。比賽分為4個小組,進行小組循環賽。小組前4名離會,準備第二階段主客場淘汰賽。小組後2名直接降級到當年的冠軍聯賽總決賽。
第二階段:主客場淘汰賽
(1)16名的球隊依據同檔次抽籤的辦法重新抽籤落位,主客場比賽。第一階段小組賽排名靠後的球隊先主後客(由於天氣等特殊原因經組委會協調兩隊同意後再確定賽程),交叉對陣如下:
(2)經過主客場交叉淘汰賽,直至決出前8名的全部名次,後8名再進行一輪的主客場交叉對陣。(比賽的後4名將與本賽季冠軍聯賽前4名先進行下賽季超冠聯賽第一階段主客場附加賽,勝隊進入超冠聯賽,負隊降入冠軍聯賽。)
(3)決定名次的辦法:
①規定比賽時間內決出勝負者,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比分相等各得1分;
②主客場兩回合比賽積分多的隊獲勝;如果兩隊主客場兩回合積分相等,則:
a兩回合比賽中進球多的隊獲勝;
b如仍相等,客場進球多的隊獲勝;
c如仍相等,則以罰球點球的辦法決出勝負。
2.高水平組冠軍聯賽
(1)冠軍聯賽由2019-2020賽季超級冠軍聯賽全國24強賽後8名與2018-2019賽季冠軍聯賽5-16名以及2019-2020賽季挑戰賽前4名,共24支隊伍進行賽會制比賽。
比賽分為小組循環賽和交叉淘汰賽兩個階段,24支隊伍經抽籤將分為A、B、C、D、E、F六個小組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各小組前2名和成績最好的4個第3名,重新抽籤進行交叉淘汰賽,決出1-16名,各小組第4名的以及成績較差的2個第3名不再進行比賽,冠軍聯賽的前4名將與本賽季超冠聯賽的後4名進行附加賽。
3.高水平組挑戰賽、高水平組資格賽、高職高專組總決賽、校園組總決賽
(1)高水平組挑戰賽競賽辦法:
挑戰賽是由除超冠聯賽、冠軍聯賽隊伍以外,各地區選拔賽高水平組成績最好的隊伍,共32支進行賽會制比賽。高水平組挑戰賽前4名將升入本年度冠軍聯賽。
小組循環賽:32支隊伍根據同省不同組的原則經抽籤分為8個小組,分別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各小組前兩名出線,進行交叉淘汰賽,小組後兩名的隊伍不再進行比賽。
交叉淘汰賽:小組第1名保持原小組不變,小組第2名根據同小組迴避的原則重新落位,決出1-16名名次。交叉對陣同校園組分區賽。
(2)高水平組資格賽競賽辦法:
資格賽由各地區選拔賽高水平組成績最後1名的隊伍參賽,不參加各地區選拔賽和高水平組資格賽的隊伍將直接黃牌警告(具體競賽辦法詳見補充通知)。
(3)校園組全國總決賽競賽辦法:
校園組總決賽由南、北分區賽的前8名球隊組成。
小組循環賽:16支隊伍共分4個小組。南北分區賽的1、2名為第一檔次(各小組一號位),3、4名為第二檔次(各小組二號位),5、6名為第三檔次(各小組三號位),7、8名為第四檔次(各小組四號位)。
A、D組為上半區,B、C組為下半區。南北區第1名分別抽籤落位於兩個半區(A1或B1),南北區第2名根據同一半區規避同分區賽隊伍的原則交叉落位於C1或D1(如圖)。
北3 或北4,南5或南6,北7或北8經抽籤分別落位於南1或南2所在小組,南3或南4,北5或北6,南7或南8經抽籤落位於北1或北2所在小組。
交叉淘汰賽。各小組第1名、第3名分別保持原小組1號位、3號位不變,各小組第2名、第4名按照同檔次抽籤原則重新分組落位。各小組前2名進行交叉排位賽,決出1-8名,各小組後兩名進行交叉排位賽,決出9-16名。
(4)高職高專組總決賽競賽辦法:
高職高專組總決賽由各地區選拔賽高職高專組第1名組成。
小組循環賽:32支隊伍分為8個小組,2018-2019賽季高職高專組總決賽前8名作為種子隊落至各小組1號位,其他隊伍抽籤落位。各小組前2名出線,進行交叉淘汰賽,小組賽後2名的隊伍不再進行比賽。
交叉淘汰賽:各小組第1名保持原小組不變,小組第2名根據同小組迴避的原則重新落位,交叉對陣同校園組分區賽。交叉淘汰賽勝的隊伍進行1-8名排位賽,負的隊伍進行9-16名排位賽,冠亞軍為主客場比賽,比賽辦法依照超冠聯賽主客場賽制決定名次的辦法。
(四)賽會制比賽決定名次辦法
1.規定比賽時間內決出勝負者,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戰平以罰點球的辦法決出勝負,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
2.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籤的辦法決定名次。
六、規則與規定
(一)執行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最新審定的《足球競賽規則》。
(二)執行《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及《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
(三)全場比賽時間為90分鐘(上下半場各45分鐘),中場休息不超過15分鐘,比賽使用5號球。
(四)每場比賽允許填報上場運動員11名,替補運動員9名,但只可替換5名運動員(校園組、高職高專組可替換7名)。被替換下場的運動員不得重新被換上場。
(五)參加第一至第三階段比賽的同一名運動員:
1.被出示黃牌累積兩次,停賽一場;(同一場比賽因連續被出示兩場黃牌而被出示紅牌的,該兩張黃牌不做累積)
2.第一次被出示紅牌,停賽一場;第二次被直接出示紅牌,終止該名隊員參加該階段比賽的權利;
3.階段比賽結束後,有關運動員的紅、黃牌累積自動清零。
(六)在比賽中,如果某一個隊在場上隊員不足7人時,則本場比賽自然中止,視該隊為棄權,判對方3:0勝;如比賽中止時場上比分已超過3:0,則以當場中止時實際比分為準。
(七)如因特殊情況的幹擾,造成比賽中斷,經聯賽組委會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復比賽,當時的比賽成績有效,大會必須儘快(24小時內)另選場地補足本場比賽剩餘時間(包括罰球點球)。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賽日期,由聯賽組委會做出決定。
(九)凡未佩戴工作證件(胸卡)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比賽相關區域。各階段參賽運動員不得紋身、染髮、留怪異髮型以及佩帶任何飾物,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七、註冊及報名
(一)運動員註冊:
1.參賽運動員所在學校的管理員需登錄《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網址:http://nssc.org.cn)進行運動員網上註冊,註冊的有效期限為1年(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9月1日),每年註冊一次。(詳見《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首頁「系統使用者必看」中的相關規定)。
註冊時需按要求填寫教練員信息、運動員信息、上傳參賽運動員本人的學籍證明、第二代身份證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關材料。
註冊工作聯繫人:孫變麗 李陽
聯繫電話:010-66093753 66093749
傳真:010-66093777
2.運動員註冊費不再繳納。
(二)報名辦法:
1.凡參加第二、第三階段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在《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完成註冊。
2.註冊後進入聯賽官網(www.cufa.com.cn)進行報名,註冊和報名成功後方有資格參加比賽。
網站聯繫人:張毅 19957014881
電子郵箱:zy181580@alibaba-inc.com
3.參賽單位均以所在學校為球隊名稱,每隊限報領隊1人、主教練1人、助理教練1人、守門員教練1人、隊醫1人(具有醫師資質或運動損傷防護培訓班結業證書)、運動員25人(運動員抵達賽區為20人)。運動員大名單一經上報,聯賽期間不得更改、替換。
4.聯賽官網報名成功後,須列印報名表並加蓋學校公章及各省教育廳體衛處公章郵寄至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聯繫人:劉文治 010-66093785
傳 真:010-66093777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空港工業區B區裕華路融慧園33-2號樓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足球工作部 郵編:101318
5.第一階段比賽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需及時匯總本地區參賽情況(比賽信息、球隊信息、秩序冊、照片、財務信息等),並前往聯賽官網(www.cufa.com.cn)按照要求對以上信息進行提交。並列印原件加蓋各省教育廳體衛處、學生體協和財務公章郵寄至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報名聯繫人:張毅 19957014881
電子郵箱:zy181580@alibaba-inc.com
八、獎勵辦法
1.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將為獲得冠亞軍的球隊頒發聯賽獎盃、獎牌,對1-8名的球隊運動員頒發成績證書。
2.高水平組(冠軍聯賽、挑戰賽)、校園組、高職高專組將分別為獲得聯賽大區賽和總決賽1-3名球隊頒發聯賽獎盃,對每一名運動員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書,對4-8名的球隊頒發成績證書。
3.各賽區分別設立「最佳運動員」獎、「最佳射手」獎、「最佳守門員」獎、「最佳教練員」獎及「最佳裁判員」獎;對獲得各獎項的運動員、教練員及裁判員,「聯賽組委會」將為其頒發獎盃、證書予以獎勵。
4.各賽區分別依據參賽球隊數量,按照6:1的比例設立「體育道德風尚獎」;「聯賽組委會」將為獲得以上獎項的運動隊頒發證書和牌匾。
九、資格審查
為端正賽風,突出教育部門舉辦全國大學生體育比賽「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體現「團結、奮進、文明、育人」的精神,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需嚴格按照本規程的規定,嚴肅、認真地審查本地區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並蓋章確認後方可報名參賽。
(一)「聯賽組委會」設資格和紀律監督委員會(簡稱「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各參賽運動隊(員)的參賽資格及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和處罰等工作。「監督委員會」將在賽前對參賽運動隊(員)的比賽資格問題認真核查,對違反資格規定、比賽紀律的運動隊(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處罰,將按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二)在賽區,凡對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男子組)參賽運動員(隊)的資格問題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需向監督委員會提交申訴報告及所舉報內容的證據,同時繳納申訴費2000元人民幣。申訴報告須經領隊籤字方可受理。申訴經審查屬實,申訴費如數退還;經查申訴不符,申訴費將上交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三)參加全國階段比賽的各隊報名單將於賽前在中國學生體育網(www.sports.edu.cn)公示。在此期間,凡對公示運動員資格有異議的運動隊,須提交經領隊籤字的《申訴報告書》和相應證明材料報寄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秘書處足球工作部。
(四)凡在賽區出現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或違反資格規定的球隊,賽後經「監督委員會」核實確認後,將全國通報批評,取消所有比賽成績並處取消該校1-2年的參賽資格,取消該隊主教練及有關運動員參加全國各級各類學生賽事資格2-3年(自處罰之日起執行)。
(五)凡因資格問題取消成績的隊伍,比賽名次不再遞補。
十、比賽監督、裁判員
(一)第一階段比賽:比賽監督、裁判員由當地教育廳(教委)、學生體育協會會同當地足球協會選派。
(二)高水平組冠軍聯賽、校園組、高職高專組的第二、第三階段以及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比賽監督、裁判員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會同中國足球協會共同選派。其中比賽監督代表主辦單位督導和協調賽區組委會的各項工作,對賽區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直接對「聯賽組委會」負責。
(三)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接待條件、標準按照《聯賽手冊》執行。
十一、經費
(一)第一階段比賽的組織經費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賽隊的情況予以補貼。(省內預賽結束一周後請將秩序冊、成績冊及財務信息(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帳號)加蓋財務專用章寄至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二)參加高水平組冠軍聯賽、挑戰賽、資格賽,校園組、高職高專組比賽的隊伍,需負擔往返賽區交通費,賽區食宿費由組委會承擔。
(三)組委會將為參加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第二階段主客場參賽球隊撥付一定的組織管理經費與經費補貼,標準為:
主場組織管理經費標準為20000元/場;
客場客場交通補貼:同城市內,標準為5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小於350KM,標準為10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在350KM(含)至700KM(含),標準為15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超過700KM,標準為20000元/場。食宿費補貼:除同城外,5000元/場。
組織管理經費:包括比賽監督、裁判員以及競賽官員的食宿補貼,交通補貼,比賽酬金;比賽場地、器材使用費用;比賽、訓練的飲水(不少於48瓶/隊/場)、冰塊等;客隊市內交通費;賽區安保、救護車及緊急醫療費用;球童、旗手、廣播員及相關人員的費用;召開賽區協調會、聯席會等會議費用及其他稅費。
(四)為了加強對聯賽的管理工作,確保本聯賽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參加第二、第三階段比賽的各隊,在報到時須向「聯賽組委會」交納「抵押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對於在比賽期間未違反賽會有關紀律規定、社會治安管理條例以及運動員參賽資格等問題的運動隊,其所交納的「抵押保證金」將於賽後如數退還。
十二、培訓工作
為了提高聯賽的整體水平,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將在聯賽前為各參賽隊教練員、裁判員、隊醫舉辦不同級別的培訓班。
十三、其它事宜
1.球隊在參加各階段比賽報到時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新生錄檢表、教練員和運動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據原件(保險有效期應含往返賽區途中及比賽期間)、健康體檢證明(近半年縣級以上醫院開具),隊醫資質證明等組委會將統一審核,若證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許參加比賽;
2.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3.本規程解釋權屬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2020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 (大學女子組)競賽規程
一、活動組織
1.主辦單位: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承辦單位:各省(區、市)校足辦、各有關承辦單位
3.執行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4.協辦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足球分會、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職業教育學校體育工作委員會、康湃思(北京)體育管理有限公司
5.媒體單位: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公眾號等
二、參賽資格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體育院校及部分軍事院校)。
(二)參賽單位均以所在院校為球隊名稱,球隊所有運動員必須同屬該所院校。
三、比賽分組
(一)校園組
(二)高職高專組
(三)高水平組(冠軍聯賽、超冠聯賽)
四、運動員參賽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按照教育部關於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有關規定(以及相關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錄取的在校在讀在籍本、專科(含高職)學生或研究生。
2.報名參賽運動員的年齡必須在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入大學(專科或本科)時年齡不得超過22周歲(按1月1日界定)。
3.凡曾參加全國女子足球聯賽(含超級、甲級)、全國女子足球錦標賽、全國女子足協杯賽者均不得參加本聯賽(含聯賽預備隊和增補運動員,以中國足協公布的上述賽事秩序冊為準)。若以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名稱(不含體育運動學校、足球學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質的中等專業學校)參加上述賽事者提前上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進行備案,審核通過後不受此限。
4.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在校學習,文化課考試合格,遵守學校各項紀律和有關規定,並經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並適宜參加足球比賽者(須有當地縣區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和診斷報告)。
5.同一賽季,同一名運動員只能參加一個組別的比賽。
6.參賽運動員:就讀研究生、大學本、專科(含高職)期間,參加聯賽屆數不得超過規定正常學制年限(運動員參賽屆數均以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公布的賽事秩序冊為準)。
7.在內地持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生,或持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學生可以報名參賽。(但同一賽季不能同時兼報香港或澳門地區的代表隊)。
(二)參加校園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錄取並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本科院校學生(含研究生)。體育院校、各類院校的體育專業的學生,高職高專院校體育單招單考、體育專業的學生均不得參加校園組的比賽。
(三)參加高職高專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錄取並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非獨立院校、短期職業大學和成人高校不能參加)。
2.高職高專院校體育單招單考、體育專業的學生只能參加高水平組,不再參加高職高專組的比賽。
(四)參加高水平組比賽的運動員條件
凡按照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辦法錄取的學生,以及體育院校、各類院校的體育專業、高職高專院校體育單招單考、體育專業的學生均須參加高水平組的比賽。
五、競賽辦法
(一) 校園組
1.各省根據成績推薦一支球隊報名參賽。
2.校園組規模24支球隊,如果報名不足24支,承辦單位(或其所在省市)可優先遞補一支球隊,如還不足或報名超過24支球隊,則依據報名先後順序(已收到紙質蓋章版報名表或傳真件時間為準)擇優增減。
3.比賽採用集中賽會制。比賽分為小組循環賽和名次賽兩個階段進行。
(1)小組單循環賽
將參賽24支球隊分為A、B 、C、D、E、F六個小組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小組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根據積分排出各小組名次。(分組採用規避同省市原則)。
(2)決定小組賽名次辦法
每場比賽均決出勝負,規定比賽時間內決出勝負者,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球點球決出勝負者,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進球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公平競賽積分高者,名次列前(一張黃牌減1分,兩黃變一紅減3分,直接被出示紅牌減4分,一張黃牌加一張直接紅牌減5分);
以抽籤的辦法決定名次。
(3)決定各小組同名次先後辦法
小組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小組賽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小組賽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小組賽公平競賽積分高者,名次列前(一張黃牌減1分,兩黃變一紅減3分,直接被出示紅牌減4分,一張黃牌加一張直接紅牌減5分)。
以抽籤的辦法決定名次。
(4)名次賽
六個小組的第1名和二個最好成績的第2名,通過交叉賽、半決賽、決賽,決出1-8名。其餘四個第2名進行小組循環賽決出9-12名。各小組第3、4名不再進行後續比賽和排名。
(5)可根據最終參賽球隊報名數量,合理調整分組比賽辦法。
(二)高職高專組
1.各省根據成績推薦一支球隊報名參賽。
2.高職高專組規模16支球隊,如果報名不足16支,承辦單位(或其所在省市)可優先遞補一支球隊,如還不足或報名超過16支球隊,則依據報名先後順序(已收到紙質蓋章版報名表或傳真件時間為準)擇優增減。
3.比賽採用集中賽會制。
4.比賽辦法
比賽分為小組循環賽和名次賽兩個階段進行。
(1)小組單循環賽
將參賽16支球隊分為A、B 、C、D四個小組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小組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根據積分排出各小組名次。(分組採用規避同省市原則)。
(2)決定小組賽名次辦法同校園組
(3)名次賽
四個小組的前2名通過交叉賽、半決賽、決賽,決出1-8名,各小組第3、4名不再進行後續比賽和排名。
(4)可根據最終參賽球隊報名數量,合理調整分組比賽辦法。
(三)高水平組(冠軍聯賽)
1. 除2018-2019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女子組)超冠聯賽前16名隊伍和冠軍聯賽名次靠前3支隊伍(超冠聯賽後3名隊伍將直接參加本屆冠軍聯賽,隊伍名單見附件1),每省可根據成績推薦一支隊伍參加比賽(原則上無參加2018-2019賽季高水平組超冠聯賽隊伍和冠軍聯賽名次靠前3支隊伍所在省份優先報名)。
2.冠軍聯賽規模24支球隊,如果報名不足24支,承辦單位(或其所在省市)可優先遞補一支球隊,如還不足或報名超過24支球隊,則依據報名原則以及報名先後順序(已收到紙質蓋章版報名表或傳真件時間為準)擇優增減。
3.比賽採用集中賽會制。
4.比賽辦法同校園組
5.本屆高水平組冠軍聯賽前4名球隊將升入下一賽季高水平組超冠聯賽。
(四)高水平組(超冠聯賽)
1.2018-2019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女子組)
超冠聯賽前13名隊伍和冠軍聯賽名次靠前3支隊伍(隊伍名單見附件1)將參加2019-2020賽季超冠聯賽。
2.超冠聯賽規模16支球隊,如果報名不足16支,可根據2018-2019賽季冠軍聯賽成績依次遞補。
3.超冠聯賽分為賽會制和主客場兩個階段。
4.賽會制比賽辦法
比賽分為小組循環賽和交叉賽兩個階段進行。
(1)小組單循環賽
將參賽16支球隊分為A、B 、C、D四個小組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小組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根據積分排出各小組名次。分組辦法:上屆聯賽成績前4名的球隊被確定為「種子隊」,依次落位在4個小組的1號位置,其他參賽球隊採用抽籤方式確定落位(分組採用規避同省市原則)。
(2)決定小組賽名次辦法同校園組
(3)交叉賽
各小組第一名、第三名分別保持原小組1號位、3號位不變,各小組第二名、第四名按照同檔次抽籤原則重新分組落位(抽籤規避原小組)。各小組前兩名進行交叉排位賽,決出1-2名、3-4名檔位和5-8名名次,各小組後兩名進行交叉賽,決出9-12名名次和13-16名檔位。
(4)本屆高水平組超級冠軍聯賽後四名球隊降級,進入下一年度高水平組冠軍聯賽組。
5.主客場比賽辦法
(1)第一階段前4名球隊依據同檔次抽籤(1-2名固定,3-4名抽籤落位)對陣進行主客場比賽,排名靠後的球隊先主後客,決出1-4名。
(2)決定名次的辦法
①規定比賽時間內決出勝負者,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比分相等各得1分;
②主客場兩回合比賽積分多的隊獲勝;如果兩隊主客場兩回合積分相等,則:a兩回合比賽中進球多的隊獲勝;b如仍相等,客場進球多的隊獲勝;c如仍相等,則以罰球點球的辦法決出勝負。
六、報名與註冊
(一)報名
1.參賽單位均以所在學校為球隊名稱,每隊限報領隊1人、主教練1人、助理教練1人、守門員教練1人、隊醫1人(具有醫師資質或運動損傷防護培訓班結業證書)及運動員25人(運動員抵達賽區為20人),運動員25人大名單一經上報,聯賽期間不得更改、替換。
註:賽區施行領隊負責制,領隊不抵達賽區球隊失去比賽資格,領隊需為學校主管體育相關負責人,如有特殊情況原定領隊不能抵達賽區,需要學校開具證明確定領隊人選(不得由球隊其他官員兼任)。
2.參加聯賽的球隊需將報名表(見附件2)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和省教育廳體衛處公章報寄至中國中學生體育協會,報名表word版、報名表蓋章掃描版、球隊信息採集表word版(見附件3)及參賽學校校徽矢量圖發至指定郵箱,郵件命名統一為「2019-2020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女子組)+聯賽組別+報名單位」。
聯繫人:田博
聯繫方式:010-66093744;
郵箱:nzlsbm@163.com
傳真:010-66093777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空港工業區B區裕華路融慧園33-2號樓,郵編:101318。
3.參賽球隊報名截止日期為賽前1個月(以收到蓋章紙質報名表或傳真件時間為準),報名參加聯賽的運動員名單將於賽前在中國學生體育網(www.sports.edu.cn)公示。
(二)註冊
1.參賽運動員所在學校的管理員需登錄 《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網址:http://nssc.org.cn)進行運動員網上註冊,註冊的有效期限為1年(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9月1日),每年註冊一次。(詳見《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首頁「系統使用者必看」中的相關規定)。
註冊時需按要求填寫教練員信息、運動員信息、上傳參賽運動員本人的學籍證明、第二代身份證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關材料。
註冊工作聯繫人:李陽 孫變麗
聯繫電話:010-66093749 66093753
傳真:010-66093777
2.運動員註冊費不再繳納。
七、競賽規則及相關規定
(一)執行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最新審定的《足球競賽規則》。
(二)執行《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及《中國足球協會足球比賽違規違紀處罰辦法》。
(三)全場比賽時間為90分鐘(上下半場各45分鐘),中場休息不超過15分鐘,比賽使用5號球。
(四)高水平組每場比賽允許填報9名替補運動員,可替換9名運動員,每場比賽換人次數不得超過三次,中場休息換人不計入次數。校園組和高職高專組實行每場比賽允許填報9名替補運動員,比賽可隨時替換上場隊員,比賽中使用的替換次數不受限制,換人時必須在規定區域內先出後進比賽場地。
(五)在賽會期間得到紅牌或累計兩張黃牌的運動員,將自動取消下一場比賽的資格。同一名運動員被第二次直接出示紅牌,終止該名隊員參加本賽區比賽資格;賽區比賽結束後,有關運動員的紅、黃牌累積自動清零。
(六)比賽採用11人制。如果一個隊在比賽中場上隊員不足7人時,比賽自然中止,該隊為棄權,判對方3∶0勝,如比賽中止時場上比分超過3∶0則以當場比分為準。
(七)如因特殊情況的幹擾,造成比賽中斷,經大會組委會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復比賽,當時的比賽成績有效,大會必須儘快(24小時內)另選場地補足90分鐘(包括罰球點球)。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賽日期,由賽會組委會做出決定。
(八)參賽隊伍自備兩套顏色不同的比賽服裝和護襪。比賽隊員緊身褲的顏色須與比賽短褲的顏色一致;場上隊長必須自備6釐米寬與上衣顏色有明顯區別的袖標;上場隊員必須戴護腿板。
(九)比賽使用5號比賽球,穿皮面死釘足球鞋進行比賽。
(十)參加聯賽總決賽的運動員報到時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錄取新生名冊(加蓋學校招辦公章和省(市)招辦公章)、健康體檢單(縣級以上醫院6個月以內體檢視為有效,檢查需包含心電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據原件(有效期必須包含往返比賽場地途中及比賽期間)。組委會將統一驗證,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者不允許參加比賽。
(十一)聯賽組委會將為每名參賽的運動員和官員配發「參賽證」,凡未佩戴「參賽證」的運動員和官員一律不得進入任何比賽有關區域。各階段參賽運動員不得留怪異髮型、染髮以及佩帶任何飾物,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二)比賽期間運動員和官員禁止在比賽場地及相關區域內吸菸,一經發現將處以人民幣500-1000元罰款並按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八、獎勵辦法
(一)獲得全國總決賽各組別1-3名球隊將頒發聯賽獎盃、獎牌和成績證書;
(二)獲得全國總決賽高水平組超冠聯賽4-12名球隊、高水平組冠軍聯賽、校園組和高職高專組4-8名球隊將頒發成績證書;
(三)全國總決賽各組別將分別設立「最佳運動員」獎、「最佳射手」獎、「最佳守門員」獎、「最佳教練員」獎、「最佳裁判員」獎;對獲得各獎項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聯賽組委會」將為其頒發證書和獎盃;
(四)全國總決賽將設立「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隊」、「優秀裁判員獎」和「優秀教練員獎」,評選比例為6:1,「聯賽組委會」將為獲得以上獎項的運動隊頒發證書和牌匾,為裁判員、教練員頒發證書。
九、資格審查
(一)聯賽下設運動員資格審查及紀律監察委員會(簡稱「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各參賽運動隊(員)的參賽資格及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和處罰等工作。「監督委員會」將在賽前對參賽運動隊(員)的比賽資格問題認真核查,對違反資格規定、比賽紀律的運動隊(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處罰,將按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二)參加全國總決賽的各隊報名單將於賽前在中國學生體育網(www.sports.edu.cn)公示。在此期間,凡對公示運動員資格有異議的運動隊,可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報寄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秘書處足球工作部。
(三)請各運動隊配合「資格和紀律監督委員會」嚴格進行自查自糾。凡對參賽運動員(隊)的資格問題有異議提出申訴者,必須在賽前向「監督委員會」提交經領隊籤字的《申訴報告書》和2000元申訴費方可受理。經受理,如屬勝訴將申訴費原數退還,如敗訴則不予退還。申訴費將上交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四)凡在比賽過程中出現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或違反資格規定的球隊,賽後經「監督委員會」核實確認後,視情況將全國通報批評,取消該隊所有比賽成績並取消該校1-2年的參賽資格,取消該隊領隊、主教練及有關運動員參加全國各級各類學生賽事資格2-3年(自處罰之日起執行)。取消球隊名次不進行遞補。
十、比賽監督、裁判員
全國總決賽的比賽監督、裁判長和裁判員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選派。其中比賽監督代表「組委會」督導和協調賽區組委會的各項工作,對賽區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直接對組委會負責。
十一、經費
(一)參加全國總決賽的隊伍,需負擔往返交通費,運動隊在賽會期間的食宿費均由組委會承擔,超編人員費用自理。
(二)組委會將為參加超級冠軍聯賽第二階段主客場參賽球隊撥付一定的組織管理經費與經費補貼,標準為:
主場 組織管理經費標準為20000元/場;
客場 客場交通補貼:同城市內,標準為5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小於350KM,標準為10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在350KM(含)至700KM(含),標準為15000元/場;城市間最短距離超過700KM,標準為20000元/場。食宿費補貼:除同城外,5000元/場。
組織管理經費:包括比賽監督、裁判員以及競賽官員的食宿補貼,交通補貼,比賽酬金;比賽場地、器材使用費用;比賽、訓練的飲水(不少於48瓶/隊/場)、冰塊等;客隊市內交通費;賽區安保、救護車及緊急醫療費用;球童、旗手、廣播員及相關人員的費用;召開賽區協調會、聯席會等會議費用及其他稅費。
(三)為了加強對聯賽的管理工作,確保本聯賽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參加全國分總決賽的各隊,在報到時須向「聯賽組委會」交納「抵押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用於對運動隊所屬人員在比賽期間違反賽會紀律、社會治安管理條例、以及違反運動員參賽資格等問題的經濟賠償和處罰,賽會期間未發生違紀行為的運動隊,其所交納的「抵押保證金」將於賽後如數退還。
十二、其他事宜
(一)參加全國總決賽的球隊自備3號校旗(192X128CM)一面;
(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規程解釋權屬全國校足辦。
(三)本規程在www.sports.edu.cn下載。
附件2
2019-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競賽計劃表
消息來源:全國校園足球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