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張老師。
說的是四川西昌有一個男生,剛滿15歲,初中畢業就做出一件驚天的大事。
初三生要填報中考志願,成績好的報重點高中,一般的選報職業高中或中專學校,中考報志願是中學生第一次人生的選擇。
這麼重要的事情,卻出么蛾子了。
今年7月30日,西昌市有學生發現自己的中考志願被篡改,明明填報的重點高中改成了中專學校。
後來,發現被篡改志願的學生越來越多,竟有百名中考生。
當時,志願填報已經停止,這些學生面臨無法升學的問題,於是,學生報了警。
警方緊急抽調專人偵辦,迅速查明有人非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警方鎖定了涉嫌篡改考生志願的終端,查證發現為該校畢業生吉某某使用。
於是將吉某某抓獲。
問他為什麼要篡改別人的志願?吉某某說,他升學無望,就對別人羨慕嫉妒恨,在家中通過自己手機,複製班主任發在微信群裡的初三畢業生名單,登錄中考志願填報系統,破譯了密碼,進入他人帳戶篡改志願。
當地招辦採取緊急措施,延長考生填報志願時間,逐一通知被篡改志願的考生,重新填報了志願。
這件事情很惡劣,該怎麼處罰?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是,這個考生只有15歲,不滿18周歲,而破壞計算機系統罪又不屬於年滿十四周歲可承擔刑事責任的罪名,所以最後多半是免於刑事處罰。
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為什麼近年來高考、中考常出現類似的案件?一個初中生,自己考不上高中,又見不得別人好,從羨慕,到嫉妒,到恨,最後做出違法犯罪行為,這確實值得我們反思。
小小年紀價值觀扭曲,做事沒有底線,再加上教育缺失,今天他能修改志願,明天他就能殺人放火,如此下去是不是很危險?
好了,今天的話題就到這裡,謝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