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28日二讀通過後,香港立法會於4日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據「東網」等港媒報導稱,現場反對派議員提出了21項修正案,但全部都被否決。按照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所訂立的時間表,預計4日傍晚將進行草案的三讀表決。
此外,4日的立法會現場再度發生反對派議員撒潑鬧事的情況,中午12時50分許,議員陳志全和朱凱迪突然衝向主席臺,並向會議廳內投擲有臭味的不明液體,裡面甚至還有白色的蟲,這導致會議被迫暫停。朱凱迪事後稱不明液體是「有機肥料」,大批警員和消防員先後抵達會議廳調查。
反對派議員所投擲的含白色蟲不明液體 圖自「東網」
會上,建制派議員葛珮帆指出,設立《國歌法》是國際的一貫規則,反對派議員的反對理由沒有道理。她表示,4年前就有議員在立法會宣誓時「耍花招」,令香港市民十分反感。葛珮帆表示,要香港市民尊重國歌,不能單單靠《國歌法》立法,立法只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
多名反對派議員提出21項修正案,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反對這21項修正案,並逐項解釋反對理由。對於判斷侮辱國歌行為的問題,他表示有關部門會在搜集證據後再作檢控,最終由法庭作出公平判決。《國歌條例草案》已列明構成罪行的要素,若市民無意圖侮辱國歌,根本不會觸犯法例。
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發言 圖自香港中通社
建制派議員陳建波則認為,公眾對香港的法庭和司法制度有信心,反對派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案毫無道理,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建制派議員邵家輝稱,近年來在香港進行的足球比賽中經常出現有人對國歌發出噓聲以及做出侮辱手勢的情況,這令香港聲譽受損。他認為噓國歌屬於「港獨」思想之一,有著想和國家分離的意味。
此外,在今天的會議中再度發生了不和諧的場面。
據港媒「橙新聞」報導,4日中午12時50分左右,在建制派議員陸頌雄發言期間,反對派議員陳志全和朱凱迪走向會場主席臺抗議,隨後又投擲有臭味並附有白色蟲的不明液體。會議隨即被迫暫停,工作人員開始清理現場。
而在上月28日《國歌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現場,當時反對派議員就曾向主席臺丟擲氣味刺鼻難聞的「臭彈」,大鬧立法會會議廳。
消防員到場對不明液體進行調查 圖自「橙新聞」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開始三讀辯論前表示,辯論預留了6個小時進行,將於4日下午5時45分結束,之後將會有官員進行發言,預計《國歌條例草案》將會在4日傍晚進行三讀表決。
《國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草案——《國歌條例草案》早在2019年1月就提交香港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這導致《國歌條例草案》長期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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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二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
5月28日下午,香港立法會二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下周三(6月3日)將交付立法會全體委員會階段審議各條文。
二讀表決前,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要香港市民尊重國歌,不只是列出刑罰,亦要教育和宣傳。他表示,條例草案已有所規定,不排除有少數人刻意侮辱國歌,但國歌法刑罰水平與國旗及國徽條例一致,否認屬嚴刑峻法。(總臺記者 周偉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9月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第18條,凡被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香港特區政府應通過公布或立法方式實施。
2019年1月,行政會議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同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導致《國歌條例草案》一直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來源:綜合觀察者網、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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